我喜欢张养浩,是从那首简单、朴实、明白而又对劳苦大众充满深切理解与同情的散曲开始的。在勘破人生无常,富贵功名转头空的同时,道破了寻常百姓永远的悲剧定律:“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二
我敬佩张养浩,是缘于他的高风亮节,无论何地,官居何职,均为我们做出了优秀榜样:
在监察御史任,他上《时政书》,直斥当朝皇帝元武宗十条罪状:一曰赏赐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轻;四曰台纲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号令太浮;七曰幸门太多;八曰风俗太靡;九曰异端太横;十曰取相之术太宽。
在堂邑县尹任,他拆毁淫祠、感化盗贼、捣毁黑社会团伙、“三年之间,田者嬴,工贩者足,老幼服于礼节,强者不得病夫弱细矣;智者、谲者、饕餮顽暴者,戢而不得肆矣。得尽其才,得尽其力,庻几以道养民者也!”(《县尹张养浩去思碑》)“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元史·张养浩传》)
在礼部尚书任,他首开科考,既为元王朝网络人才,又为有志于报效国家的优秀士人提供了晋升之阶。
在参议中书省事任,他面对元英宗登基后的第一个元宵,“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毅然决然,上疏谏阻:“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元史·张养浩传》)阻止了这一奢靡之举。
三
我崇拜张养浩,是缘于他身居高位,却于51岁的大好年华辞官侍亲,足足十年,六征不出。却于“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的时候临危受命,赴陕赈灾。并于行前作好一去不返的思想准备,“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一路上饿赈、死葬,在灾区真正地做到了想灾民之所想,急灾民之所急:
打击囤积居奇,杜绝发灾难财;
拿出私钱,三处鬻粥;
“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
最好地做到了“乡村良善全性命,廛市凶顽破胆心”([中吕·喜春来·《江城都道好官人》])。
在全活了一方生灵的同时,却置自己的身体性命于不顾,“到官四月,末尝家居,止宿公署,终日无少怠。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元史·张养浩传》)最好地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典型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死。
四
我更叹服于张养浩的不断总结、反省,“在守令则有守令之式,居台宪则有台宪之箴,为宰相则有宰相之谟”([明]张纶《林泉随笔》)。形诸文字,供普天下为政者参考借鉴:“己为令长,得牧民之道,欲使天下牧民之吏,人人尽其道。己为宪臣,能振纪纲,慎举刺言,人所难言。欲使天下为宪臣者,人人皆然。公其心於天下而不私其身,虽令尹子文之忠不及此也。”(《[元]林泉生〈风宪忠告序〉》)留下了为后世津津乐道的《三事忠告》。
《三事忠告》即《风宪忠告》与《牧民忠告》、《庙堂忠告》的总称。
“明洪武二十二年广西按察司佥事扬州黄士宏合为一卷刻之,总题曰《为政忠告》。”
“宣德六年,河南府知府李骥重刻,改名《三事忠告》”。
受到历代执政的高度肯定:“养浩为县令时著《牧民忠告》,……为御史时著《风宪忠告》,……入中书时著《庙堂忠告》,……其言皆切实近理,而不涉于迂阔。盖养浩留心实政,举所阅历者著之。非讲学家务为高论,可坐言而不可起行者也。”(《四库全书·〈三事忠告〉提要》)为我国政坛留下一份宝贵的执政资料。
以下让我们对《风宪忠告》略作赏析,以期与纪检监察工作者共勉。
五
《风宪忠告》大致可分为相互关联的三大类。即修养类,有自律第一。工作类,有示教第二、询访第三、按行第四、审录第五、荐举第六、纠弹第七、奏对第八。节操类,有临难第九、全节第十。
不能自律,谈何约束?大千世界,无限诱惑。把握不住,必然堕落。诸如较为普遍的古今官员的贪污腐败,确是不能自律的必然结果。
诸如寻常所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貌似官场正常现象。但是,严于自律如南宋杨万里、杨东山父子,不仅不贪,相反的还用私俸济贫,真正做到了在官场一腔正气,归故里两袖清风。
又如张养浩,上陕西行台中丞任之前不仅“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上任之后,“恳悃率倡,务用仁术,官币不继,倾己囊橐。”([元]《归田类稿原序》)
决不是一时兴起的偶然性行为,而是长期修养的结果,是严于自律所使然。
作者开宗明义,提出了一个“严”字,从下往上,层层加码:“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严也。然有官守者则当严于士焉;有言责者又当严于有官守者焉。”对监察官提出了人品修养的最高标准:士,固然要严于律己,一般官员得严于士,监察官员又得严于一般官员。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监察官是“执法之臣,将以纠奸绳恶,以肃中外,以正纪纲,自律不严,何以服众”!一如我们今天所谓打铁还须自身硬。只有自己过硬,才有资格管人,才具备了管好别人的基本资质。
张养浩采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请所有纪检监察工作者务须记着,严于自律应该要达到一个怎样的水准:“严如处子之居室,一行、一止、一语、一默,必遵礼法,厥德乃全。跬步有违,则人人得而訾之矣。”要像古代待字闺中的女孩那样,每一动作,每一停顿;每一句话,每一沉思,都得遵守礼教规定。这才算合乎道德标准的好女孩。如果半点违背,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说白了,监察官员要经得起任何意义的严格挑剔,不致因自己行为的不检点而落人口实,唯其如此,才能维护自身的威信,才能做到无私无畏,才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
在监察官员具体工作实施的系列活动中,张养浩把示教放在首位。
所谓示教,一如现代所谓将事件消弥在萌芽状态,或曰防患于未然。
他认清了为官的普遍心态:“苟非其所惮,虽耳提面命,则亦不足发其良心。”当官的最怕监督:“所畏服者莫如风宪。”合格的监察官员必须用好这一畏服心理,上任伊始对监察对象提出忠告:“彼之官重者廷授,次者省授,又次则吏部授。大小虽殊,无非国家臣子。为人臣子,奸污不法,人孰汝容?夫纳贿营私,所得甚少,所丧甚多。与其事败而治,曷若先事而教之为愈哉!吾之此言,虽曰薄汝,实厚汝也。虽若毒汝,实恩汝也。”苦口婆心,谆谆诱导,使心存不良者幡然醒悟:“率德改行,易凶恶为良善”。
“刑罚不足以致治,教之而使不犯”是其指导思想。
第二,询访,换成现代语言就是调查。“悉心询访。小而一县、一州,大而一郡、一国,吏孰贪邪,官孰廉正。何事病众,何政利民。及豪横有无、风俗厚薄,既得其凡,他日详加综核,复验以事,其孰得而隐哉!”管理一方,就一定要对所属的人、事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苟廉矣,即优之、礼貌之,荐之、举之,则善者劝矣。”奖其所当奖,劝勉作用不可小觑。
“苟贪矣,虽极品之贵,即蔑之、威拒之、纠劾之,则为恶者惩矣。推而至于待士、遇吏,亦莫不然。”罚其所当罚,惩戒效果昭然若揭。
只有做到无善不奖,无恶不罚,才能树立监察官员的威信,才能对贪腐官员产生惊慑作用。
第三,按行。就是现代所谓巡视、视察。
“廉司所莅之处,一方官吏皆惕然不自安。其所不安者,由彼为恶日久,恐人有以发而讼之一旦故也。”为了逃避严惩,“必多方以求司官所亲之人而解之”。即想方设法接近监察官的亲信。如书吏、奏差、总领、祗候等,亦如现代官员身边的秘书、办公室主任之流。“为人弥缝私罪,则何求不得?何请不遂?”因此,务必小心这些“所亲之人”与地方贪官之间的交易:“苟不深防预备,严为禁切,万一连己,悔将何及!”
对比当下,颇不陌生。多年来一个个高官落马,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所亲之人”先行一步。可见古今奸贪,大同小异,古为今鉴,不谓不妥!让我们和张养浩一道重温一遍中华民族清廉的楷模吧:“昔端州出佳砚,包孝肃公出判于彼,及其代也,徒手而归。李及知杭州,丝馈缕谒不逮门,犹有《白乐天文集》,终身以为歉。”肃奸惩贪是包公永久的佳话,敢作敢为正源于自身的清正廉洁。
第四,审录。即审理案件。张养浩说:“毫厘或差,生死攸系。”
他因此不允许严刑逼供,特别强调人文关怀:“有疾,则医药之,疾革,则释梏,入人而侍之。”
他要求分清不同情节、不同身份:“均之为盗也,而有长幼疏戚之分。均之为奸也,而有夫亡夫在之殊。”
这里有一句关键语:“夫莅官之法无他,口威心善而已矣。”其目的在于“口威则欲其事集,心善则不欲轻易害物。”最好地体现执法的“仁恕忠厚”。
第五,荐举。人人都知道弹劾是监察官的天职,往往忽略了荐举也是其主要任务。张养浩这里专门一提,并且放在弹劾之前,有意突出的用意特别明显。只有将铲除贪官污吏与选拔高士贤才紧密结合,才会形成良好的官场风气,进而出现中兴气象。
对此,张养浩的认识尤其深刻:“夫士有公天下之心,然后能举天下之贤。盖天下之士非一人所能周知,亦非一人所能独成,必兼收博采,治理可望焉。故前辈谓‘报国莫如荐贤’,真知要之言哉!”
他以田求良农,货求能商,牛、羊求善豢者的最佳组合为例,生动地说明了“受天下之寄,任天下之责者”必须要“求天下之才共治之”的道理。
为了广罗人才,监察官员必须做到心胸阔大:“廉而且干,虽有不共戴天之仇,公论之下亦不得而私焉。”是所谓国家事大,个人事小,精忠报国,性命且不计,遑论私仇乎?同时提供了一条成功的经验:“大抵求而后举,不若不求。而举之为公,识而后荐,不若采之舆论之为博。”即是说还要不拘于个人的发现,而要善于从广为流传的舆论中了解人才、推荐人才,最好地做到野无遗贤。
第六,纠弹。在寻常人眼里,似乎这才是监察官员的本职工作。作者仅把它放在六项工作的第五位,大概也是要突破这种认识的局限吧——它不过是许多工作中的一项。
纠弹是监察官员的天职。无所不管,无所不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夫台宪之职,无内外远迩之分。凡有所知,皆得尽言,以闻于上。虽在外,苟知居中者非人,纠而言之可也。虽在内,苟知外官者不法,纠而言之亦可也。大率期以至公无私,斯得之矣。”
张养浩特别提醒我们,纠弹时有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那就是从本质上区分君子、小人。对于小人,“虽有所长,亦不必举。”为的是杜绝小人干政。对于君子:“君子之过苟不至甚,殆不宜轻易加之,使数十年作养之功扫地于一旦也。”只要错误不大,则尽可能保住。作者引用了赵清献公的两句话:“小人虽有小过,当力排绝之,后乃无患。君子不幸而有诖误,则当为国家保持爱护以全其德。”
一切从大处着眼,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当行则行,当止则止,这是监察官员纠弹的最高准则。
第七,奏对。即“奏对于殿廷之上”,向皇帝陈述考察结果,提出自己的处分意见。
当官易,当一个合格的监察官难。张养浩的体会特别深刻。请听他开首一段话,说绝了监察官的风范与责任:“中外之官莫难于风宪,莫危于风宪。曷谓难?人之所趋者不敢趋。人之所乐者不敢乐。人之所私者不敢私。所谓峣峣者易缺,皎皎者易污,非难而何?何谓危?入焉与天子争是非,出焉与大臣辨可否,至于发人之奸,贬人之爵,夺人之官,甚则罪人于死地。一或不察,反以为辜,则终身无所控诉。非危而何?”是非有胆有识无私无畏者不能充此任。这也正是监察官员骄傲之所在!
“居其官,则思尽其职,所谓危且难者固有所不避焉。竭忠吐诚,置死生祸福于度外。”何等阔大的胸襟,何等恢宏的气派!是国之所倚,亦民之所赖。
缘于此,无论是面对帝王,面对大臣,面对巨奸、巨恶,“奏对于殿廷之上”,也必须“平心易气,惟事之陈”。
“慷慨杀身者易,从容就义者难。”这才是所有监察官员普遍的行为准则!
七
古代的中国士人,最强调个人气节。但在张养浩看来,监察官员的气节要求,比寻常士人理应更高。他为此提出临难第九、全节第十。
所谓临难,指遭遇“刑辱之事”,也就是面对危难的时候。
监察官肩负监察百官、甚至帝王的重任,时刻准备犯颜直谏,必须有随时为此献身的准备。
直言忤君,没有牺牲自己甚至全家乃至全族的思想准备可不行。如张养浩之上《时政书》,事先就作好了最坏打算。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请元武宗怜其忠心可嘉,只罪及本人,而不株连家族。
检举权臣,结果一样。一个个都受皇帝宠信,倚为腹心,说到他们的不是,也就等于打在他们的身上,痛、羞在皇帝的心上、脸上。再说,他要倒打一耙或者根本否认,胜算的几率相当的高,其结果与直言谏君并无差别。仍以张养浩本人为例:“议立尚书省,养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批评丞相自己任命御史大夫是“使盗自选”,直接得罪的既有权臣,又有皇帝本人。归根结底,作主的不还是皇帝!
就因为风险太大,监察官员尤其需要有一个坚定的信仰:“为国为民而得罪君子,不以为辱,而以为荣。虽缧绁之、椎楚之、斧钺之,庸何愧哉?”为国为民而死,也算得其所哉!
所谓全节,即保全气节。“非其义则不死,所以重于泰山也。”他这样论述死的必然性:“人之有死,犹昼之必有夜,暑之必有寒,古今常理,不足深讳。”他这样论述死的崇高意义:“若为子死于孝,为臣死于忠,则其为死也大,身虽殁而名不殁焉。……夫人以眇然之身,倏尔之年,使之山岳耸而日星揭者,非节义能尔耶!”
张养浩的意思是:为了人间的道义,就得做到什么也不顾,把生命看得比鸿毛还轻。监察官员当面廷争、直接上书,指斥时政、参劾权奸,受到不公正的处分甚至于被杀,显然是有价值的。大丈夫对此就理应把生命看得比鸿毛还轻。
最后,张养浩提出标准的儒家气节观与监察官员们共勉:“故节义者,天下之大闲,臣子之盛德。不荡于富贵,不蹙于贫贱,不摇于威武。道之所在,死生以之。彼依阿淟涊,枉己徇人者,所谓徒缺雅道,正使获荣宠于一时,迨夫势移事去,其前日之荣电灭风休,漠无踪迹。其昭在人耳目者,奸佞之名,千古犹一日,其为辱也,庸有既乎?呜呼!宁为此而死,不为彼而生,以是处心,庶无愧于古人矣!”这是一个充满凛然正气的封建士大夫的生死穷达观,他们显然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与骄傲,他们留给我们的这一份“非其义则不死”、“如其义则一切无所顾”的崇高气节观,理应是我们代代相传并不断发扬光大的宝贵的精神遗产。
八
张养浩一生三进御史台:
一、“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
二、堂邑县尹任满后,“仁宗在东宫,召为司经,未至,改文学,拜监察御史。”
三、“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
为台掾、为御史、为中丞,历基层、历中层、历高层,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归纳总结,源于实践,对于历代监察,具有直接的借鉴指导作用。对于今天的纪检监察,亦有借鉴参考意义。
张养浩和他的《风宪忠告》,是中国监察史上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