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 2011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状况蓝皮书



     目录

前言

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状况

省级药店联盟的运营特征

省级药店联盟带来的影响与变革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对联盟的管理与服务

商务部对省级药店联盟的支持

省级药店联盟的品牌影响

省级药店联盟未来展望

结束语

前言

  药店联盟是中国药品零售行业发展进程中一种重要的经济合作形式,是从融合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药店联盟深刻影响着药品零售行业的变革与发展,也促进了整个医药产业经济的发展进步。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充分认识到省级药店联盟对加快产业经济发展、推动行业进步和深化百姓健康服务的不可替代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导推动省级药店联盟发展。把发展省级药店联盟作为推进产业融合、建立良好竞争秩序、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终端零售价格、惠顾百姓健康的重要举措。

  随着省级药店联盟的不断建立,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的供零关系、竞争态势、运营水平、赢利方式等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目前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已成为全行业唯一建立起多家省级药店联盟的行业组织。

  建设、发展并管理好省级药店联盟,关系到我国药品零售业的根本利益和繁荣发展,关系到上下游产业链的工商和谐,关系降药价、惠顾百姓的民生健康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有效管理、稳定发展是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省级药店联盟的基本政策。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一直致力于营造健康和谐的药品零售事业环境,构建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医药经济发展的药店联盟组织。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将不断完善省级药店联盟发展与管理政策,使其更加符合产业发展与管理的内在规律及客观需要。在实践中,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十分注重借鉴有关联盟发展与管理的有益经验,并愿与各界一道共同促进省级药店联盟的繁荣发展。

  发表《2011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报告蓝皮书》,旨在介绍2011年度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的基本状况,说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关于省级药店联盟的基本政策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帮助产业、公众和社会全面了解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与管理的真实状况,促进整个医药产业经济的发展进步。

一、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状况

  自从2009年10月江苏药店联盟成立以来,中国省级药店联盟一直处于平稳发展之中。期间,2009年共成立了两家省级药店联盟,2010年共成立了6家,2011年共成立了6家,至今,全国省级药店联盟总数为14家。

  其中,大西北药店联盟是由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五省区部分药店共同发起成立其它联盟都是按省为单位设立。

  至2011年底,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已挂牌成立的14家省级药店联盟,覆盖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有成员单位549家,门店总量17705家,当年销售总额282.35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20%的份额,是中国药品零售业规模最大的经济联盟体。与2010年底相比,省级药店联盟增加了6家,联盟成员单位共增加了300家,门店量增加了10527家,销售额增加了170.97亿元。

  2011年,14家省级药店联盟进行了73次联合采购,联合采购的商品市值12.25亿元,通过联合采购降低商品价格最高的达到10%,最低的为1.4%,总体平均降低商品价格为4.1%。数据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二、省级药店联盟的运营特征

  在已经成立的14个省级药店联盟中,已成立实体公司的有6家,包括江苏药店联盟、山东药店联盟、陕西药店联盟、浙江药店联盟、广东药店联盟和湖北药店联盟。所有成立实体公司的联盟,都有最终走向品牌统一、捆绑上市的路线计划。

  2011年,所有联盟都组织会员进行了管理输出、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开阔了视野,加深了友谊,成员单位的管理水平、业务技术和人员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凝聚力不断增强。如黑龙江药店联盟全年组织的三场大型培训会,都是针对实战训练金牌课程,包括药店冬季全方位靶向性营销战术、提高客单价与客流量方法与技巧等;山东药店联盟联系业内知名培训学校对会员单位的门店经理开展训练营活动,并组织会员单位之间互相拜访、学习、交流;陕西药店联盟对会员单位总经理、店长、员工和不同岗位进行培训六十余次,参培人员超过万人;河南药店联盟与专业培训公司签订了年度培训合约,并在开封召开培训峰会;浙江药店联盟举办门店运营管理培训,给会员单位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组织框架上,各联盟都设置了相对完善的体系,设置了联盟秘书处及商品采购、培训管理、对外联络等小组,在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章程范围内,制定并不断完善了联盟内部的“议事规则”、“业务范围”、“商品采购”、“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民主决策得到落实,执行力得到了加强。

  各药店联盟认为,通过联盟平台,不断增加了新的商品品类,降低了商品的采购成本,降低了药品终端零售价,同时也提升了药店的利润,增强了成员单位的竞争力,推动了各会员单位的整合趋势。

三、省级药店联盟带来的影响与变革

  通过建设发展省级药店联盟,中国药品零售业工商关系、竞争态势、运营水平、赢利方式等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

  首先是联盟成员本身通过联盟平台,不断提升企业发展实力。广西药店联盟、河南药店联盟2011年度的销售额较2010年度都有一定的增幅;江苏药店联盟、辽宁药店联盟、河北药店联盟整体销售额较2010年增幅超过20%;黑龙江药店联盟整体销售额增幅29.5%;浙江药店联盟在新增加了3家成员单位后,整体销售额较上一年增长了42.7%;四川药店联盟2011年总销售整体增长了51.9%;山东药店联盟在增加了15家成员单位后,年销售额增加了83.0%,达到了33.62亿元,是销售额最大的省级药店联盟。

  其次是大大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流通环节过多一直被认为是药价虚高的重要根源,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是国家近年来一直在推动的重要工作。按通常的药品零售流通方式,一般是历经“厂家→总代理→区域分销→连锁药店→消费者”五个环节,而通过省级药店联盟联合采购平台,流通环节压缩到“厂家→连锁药店→消费者”三个环节,通过压缩两个中间环节,至少可以压缩15%以上的流通成本,这完全符合国家“十二五”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的目标要求。目前,越来越多的厂家已经开始同各联盟直接进行采购对接,多个联盟联合采购的品种数量也在呈10倍速的增长态势,联合采购金额也在不断增加。

  第三是促进药品零售价格下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百姓“吃药贵”的现象。各联盟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大部分联合采购的商品其零售终端价格普遍下降了3%~6%,部分商品降价幅度超过10%。

  第四是通过联盟建设,有效抑制了区域药店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维护市场的良性发展,减少内耗,加强自律,共同为消费者和供应商做好服务,建立起了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各联盟成员单位将品种资源、工业资源进行共享,并在药店经营、管理和服务上进行交流分享,让联盟成员药店在与非成员药店在竞争中更具领先优势。

  第五是进一步改善了供零关系,各省级联盟在当地基本都占据着当地药品零售市场最大的份额,这让联盟在供零博弈关系中占据更为主动的地位,以往很多品牌企业都不愿意直接对接单一的连锁药店,但组成省级联盟后,以省为单位的联盟形式与工商企业的市场销售分区完全匹配,很多品牌企业都积极与联盟沟通、合作,上游供应商的增多,让联盟成员药店的商品品类更加丰富。

  第六是赢利水平得到提升,各联盟经过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业务和服务水平,从而不断提升了药店的赢利水平。

四、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对联盟的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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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以来,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积极进行全盘统筹,有计划、有方法、有步骤、有目标地主导成立了14家省级药店联盟,并将联盟纳入协会体系之内,联盟受协会的领导和管理监督。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作为各联盟业务主管单位,多次召开各省级药店联盟理事长、秘书长会议,先后出台了《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省级联盟登记管理办法》、《药店联盟工作规范责任书》等内部规章,对联盟发起、成立、运营、活动等各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约束。不断提高会员的法制意识、政策水平、执行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团体的法律法规,推动协会的工作,树立协会的形象。

同时,各联盟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凡涉及可能产生重大法律风险的事项,须报协会批准或授权后方可处理,以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协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各联盟因会员减少、无法正常开展活动,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规定,损害协会名誉和整体利益的,协会有权对联盟进行处罚,直到注销联盟资格。

  在业务服务上,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及下属的连锁药店委员会两年时间以来,先后组织了16次“中国药品零售产业论坛”,邀请行业专家、优秀企业家为各省级药店联盟成员进行专题演讲;先后组织了21届“中国药店联盟沙龙活动”活动,充分分享省级联盟发展经验、教训,共同探讨行业热点话题,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成长。协会还联合人民网在各联盟成员单位举行“人民健康大讲堂”活动,邀请胡大一、洪昭光等知名专家为消费者讲述、传播健康知识与理念。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先后推荐、介绍了数百家知名的或独特的上游供应商给药店联盟,促成上百家医药工商企业与各省级药店联盟开展业务合作。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先后组织各省药店联盟成员进行了九华山、峨眉山、普陀山、五台山四大佛教名山朝圣之旅活动,进行了湘赣陕红色寻根之旅、三峡文化之旅、祭炎祭黄祭孔大典等特色主题活动,进行了赴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的考察访问活动。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联合北京大学药学院、比利时联合商学院等共同主办了中国药品零售总裁管理学博士(DBA)学位班、中国药品零售总裁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班等,目前累计已开办三期,130多名各省级药店联盟成员先后入学就读。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积极与商务部、国资委进行沟通,就省级药店联盟发展及中国药品零售业发展话题,积极反映药店联盟成员心声,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通过省级药店联盟,不断倡导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倡导科技与低碳理念,先后组织药店联盟成员发布了《绿色宣言》《质量宣言》等,多个省级药店联盟也相应地出台了内部的“自律公约”等。目前,协会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药店企业信用评价”“执业药师培训”等工作。

  各省级药店联盟在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的支持下,也与当地政府展开了有关项目的合作。如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创建“放心药店”活动,大西北药店联盟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制订了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药店经营多元化,卖保健品、食品、日用品比药品还多,药品和保健品不分”等问题,明确规定“放心药店”其非药品经营面积不得超过20%,非药品与药品要区隔陈列,驻店药师应挂牌公示上岗,店内店外不准有非法广告等条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商务部对省级药店联盟的支持

  商务部作为中国药品流通零售的行业主管机构,在我会积极主导成立了多家省级药店联盟后,该部表示将支持药店联盟建设工作:

  2011年7月下旬,我会发布了《2010年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状况白皮书》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8月31日,商务部召集了我会8家省级药店联盟及药品零售行业其它联盟共10余家联盟,在北京召开了“药店联盟座谈会”,详尽了解各药店联盟发展情况,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发展指导意见。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表示,对我国当前的药店联盟发展极为关注,联盟建设对整合行业资源、提升行业集中度等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希望各联盟不断创新思维,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可向商务部反映,以便更顺利地推进药店联盟建设发展。

  同年11月5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受邀出席由我会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并由山东环球医药集团承办的第六届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论坛,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由我会主导推动的各省级药店联盟建设。他表示,新医改及其配套政策的实施,给医药流通零售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商务部认为,药店联盟是我国药品零售行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合作形式,符合商务部颁布的“十二五”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有利于积极应对医改带来的中小企业生存困难问题,将对药品零售业未来的变革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其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一是“联采分销,共同配送”的方式,发挥了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强了议价能力,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惠及了百姓用药;二是抑制了会员企业间的恶性价格竞争,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减少企业内耗,加强行业自律;三是共享管理经验、共同开展人才培训等活动的开展,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部分药店联盟采用贴牌生产的形式,树立了零售企业品牌形象。   

  温再兴认为,药店联盟能否健康生存与发展,有待于在医改的深化推进和行业改革发展影响,需要进一步观察。他说:“商务部对此将采取积极的态度,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引导联盟由简单的价格向资本市场过度,实现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管理信息化,并积极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介绍成功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搭建融资平台,在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商圈融资工作中,将药店联盟纳入有关政策范围予以支持。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在发展医药联盟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商务部表示赞同,也将积极予以支持。”

六、省级药店联盟的品牌影响

  在行业内,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在过去两年多时间持续成立了14家省级药店联盟,这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国家级媒体、知名产经媒体、行业媒体、地方主流媒体及知名互联网媒体对省级药店联盟发展都进行了报道,不断扩大联盟的品牌影响力。“省级药店联盟”的整体品牌形象已经深入人心,进入了我会主管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及药品流通零售主管机构商务部的视野和决策参考范围。

  至今,省级药店联盟以其年销售282.35亿的渠道终端能量,成为了药品零售终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很多强大的上游供应商都因此而调整了业务策略,大量的医药工商企业也纷纷通过协会途径与各联盟的沟通合作。

  同时,不少中小型连锁药店长期以来一直默默无闻,但因参与省级药店联盟事务,迅速发展成为行业明星企业和知名企业家,企业品牌和个人品牌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

各省药店联盟通过出版内部刊物、建立联盟网站、参与“人民健康大讲堂”活动、统一进行门店促销推广、在各门店悬挂联盟标识等,在当地消费者中逐渐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无一例外地都支持了省级药店联盟的建设与发展。

  在品牌知名度不断得到提升的同时,在协会强力规范要求下,各省药店联盟品牌美誉度也在不断得到升化,品牌忠诚度也逐渐培育形成,不少联盟与供应商达成了长期、稳固的合作机制。

七、省级药店联盟未来展望

  作为非法人机构的经济合作体,目前极个别省级药店联盟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凝聚力不够强、服务水平有限的问题,对此,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坚持“控制发展、转型升级”的方针,加强对联盟的改造力度,督导联盟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协会积极与商务部进行沟通,寻求相关政策的支持。

  未来几年,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还将继续推动省级药店联盟的建设,完成全国总体布局,达到25家联盟,覆盖全国各个省市区。

  我们预计,省级药店联盟将引领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的未来:在模式上,省级联盟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出资方式成立运营实体加快发展;在渠道上,联盟主要由各个地级市主力药店联合发起,渠道网络基本覆盖全省;在资源上,各发起单位将品种资源、工业资源进行共享,并在药店经营、管理和服务上进行交流分享,推动成员药店在竞争中更具领先地位;在竞争上,通过联盟作用抑制股东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维护市场的良性发展,减少内耗,加强自律,共同为消费者和供应商做好服务,提升药店利润;在份额上,各省级联盟都占据了当地药品零售市场最大的份额,让联盟在工商博弈关系中占据更主动的地位;在战略上,多以“最终成立统一品牌的省级大连锁、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上市”为目标。

  医改背景下的中国药品零售市场,部分强势连锁实现融资上市手握重金,目前正值该市场变革之时,大量区域性连锁药店,虽然目前都能够生存发展,但以一己之力,未来前景堪忧。因此,联合组建省级的药店联盟已成为时代产业发展的必然。

  可以预见,在未来五到十年之内,拥有全省网络、拥有大量门店、拥有最大市场份额的省级药店联盟,将成为药品零售市场的主要经济联合体。

八、结束语

  当前,由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衰退仍未过去,药品安全、重大疾病防控等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在新医改及其配套政策不断实施与完善的背景下,中国医药流通零售领域投资、并购相对活跃,行业进入了调整发展期,大量的连锁药店既面临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又面临纷繁复杂的生存挑战。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在国资委、商务部指导下,将继续秉承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原则,一如既往地主导、推动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建设与发展,拓宽纵向、横向交流,创新联盟发展方式,分享发展经验与成果。

  相信通过政府、协会与联盟及其成员的共同努力,中国省级药店联盟一定会向更大规模、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不断发展,为中国药品零售行业发展、为百姓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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