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粪运动 媒体过分 美国的扒粪运动



     一个印第安酋长被带去参观纽约的道路和各种景观。他看到了宏伟的大教堂,看到了摩天大楼,看到了喧嚣的大厦,看到了人山人海的市中心,也看到了飞跨两岸的布鲁克林大桥。“什么是让你感觉最惊讶的事物?”几位绅士这样热心的问到。这个“野蛮人”慢慢的回答了五个字:“小孩在干活。”

  这个故事刊登载20世纪初美国的一本杂志上,意在抨击当时在美国泛滥着的血汗工厂对工人的残酷压榨。在我们印象中美国不是最讲人权,最民主自由的国家吗?其实那时候的美国真的很堕落。

  南北战争之后,被解放的黑奴和数百万移民投入到机器化大生产中,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的发展却未惠及大众,财富高度集中,资本家垄断市场,还与贪官污吏沆瀣一气。美国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似乎正面临失去灵魂的危险。

  工业化促使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旧城市管理体制无法适应大型城市的发展,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当时松散联邦政府体制下的中央政府软弱无力,对州政府和大型工业企业听之任之,企业纠纷、劳资纠纷、城乡矛盾得不到解决,最后,是那些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这些社会问题进行了无情的揭露。

  报刊业给这些人创造了宽广的舞台。低廉、通俗的大众杂志报纸具有广泛的读者群,揭露黑幕的文章与民众休戚相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普通公民的关注、黑幕揭露者自身的责任感以及大众杂志所提供的宽松平台,催生了1903年至1912年这十年间轰轰烈烈的黑幕揭露运动。

  运动的参与主体是新闻记者。大众报纸的经营者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如被认为是揭露黑幕运动第一份杂志的《麦克卢尔》的创始人塞缪尔·S·麦克卢尔(1857~1949)。

  1905年美国的《文摘杂志》曾刊载了一张法国印制的美国地图,标明在45个州中只有6个是没有腐化的,有25个标明为“全部腐化”,13个标明为“特别腐化”。最常见的贪腐形式就是权钱交易,或权钱勾结。似乎全社会都深卷其中,社会道德整体败坏、精神全面危机,贫富差别急剧扩大、各种社会矛盾突然尖锐,已经危及到社会的稳定。美国,处在一场巨大变动的前夜。

  而把美国从堕落的深渊中拽出来的是一群被称为“扒粪工”的新闻记者。

  这是从一份名叫《麦克卢尔》的杂志对洛克菲勒家族的美孚石油公司报道开始的。

  《麦克卢尔》诞生于1893年。利用当年经济危机中失业劳工对低价杂志的需求,《麦克卢尔》以15美分的低价面市。麦克卢尔想出各种点子,他的朋友约翰·菲利浦斯则将其中有市场价值的付诸实践。每期杂志上必不可少的是“扒粪”工作者的黑幕揭露,许多著名的黑幕揭露文章都出自这本杂志,比如林肯·斯蒂芬斯关于城市腐败的系列报道等。麦克卢尔认为公众有权利甚至有义务去了解这些。对黑幕揭露者来说,扒粪运动作为民主权利的斗争,是“一场道德上的战争”。他们把自己的工作视为与父辈们对抗奴隶制相当。

  共同的志向将这些人联合在一起,加上麦克卢尔的有效领导,杂志的作品一直保持一定的水平。有人将这些写手们称为“纽约期刊杂志群中最具才能的工作人员”。

  杂志的创始人麦克卢尔起初并是怀着钦佩的心情想要报道美孚石油公司走向成功之路。负责撰稿的女记者塔贝尔也不是一开始就有意揭丑,忠于真实的原则和职业的本能敏感促使她穷追不舍,结果洛克菲勒的种种罪行,其中包括贪污、背信弃义、炸毁他人设备、腐败等等内幕被详细解剖,揭露无遗。塔贝尔愤慨地断言:公平的个人自由竞争已经不复存在。

  最后她的长篇报道《美孚石油公司史》在《麦克卢尔》上连载15个月,轰动全国。从此,美国黑幕揭发的杂志如雨后春笋,一大批新闻记者和文化界人士笔锋所向,开始挖掘美国社会各个角落的阴暗面。从大工厂到贫民窟,从童工到女工,从红灯区到政治交易,从保险公司的欺诈行为到铁路公司的管理不善,从对工人的残酷压迫到种族歧视,许多肮脏而悲惨的社会现象一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美孚石油公司史》,最终使得美国政府根据1880年的反托拉斯法起诉美孚石油公司及其下属的70个相关企业,而后最高法院于19l1年5月判决起诉有效,美孚石油帝国解体。有个叫辛克莱的作家写了一部小说《屠场》,揭露芝加哥肉类工厂采用向有关部门大肆行贿的方法,将病死的猪牛加工成肉食品,将毒死的老鼠加工成香肠。该书出版后立即激起了公众的普遍义愤,据说,在白宫里正一边看着这本书一边轻松地吃着早餐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突然跳了起来,大叫一声,把盘子里的香肠扔到了窗外,从此不敢再吃香肠。6个月后《肉类检查法》获得通过,著名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诞生。

  “扒粪者”主角斯蒂芬斯记者1866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商人家庭,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后到德国、法国学习心理学和伦理学,于1892年回到美国纽约,进入报界。一开始,他就被派往华尔街采访证券、金融消息,不久又长驻警署,负责采访纽约的犯罪消息。这种经历,使他既结识不少财经巨子,又与警界、社会最底层、各种犯罪分子多有往来,因此他对种种犯罪开始有了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他发现,金融界和政界关系密切,通过钱权交易双方都获得暴利;贪赃枉法是警界常事,警察定期向酒吧、歌舞厅要黑钱;种种犯罪分子往往是各有“门道”,可以少判、减刑甚至不受任何惩处。这些,使他对社会的腐败黑暗渐渐深有体会,开始认识到此时的腐败已不是个别人、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整体性腐败,是一种社会的病态。于是,他从单纯、客观的犯罪报道,转为深挖其后更深的腐败背景。

  几经周折,他在1901年接受《麦克卢尔》杂志的老版麦克卢尔之邀,出任该刊编辑部主任。以此为平台,他开始了揭露政界黑幕的生涯。

  斯蒂芬斯首先以城市为单位,调查其腐败情况。他发现,他调查的这些城市全都腐败透顶,存在着政界、商界、司法界、警方等有组织的腐败。每个城市的权力都被这一小撮人掌握,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控制了城市的一切资源。这些结果使他相信,几乎所有美国城市都同样腐败,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他又随机抽取了几个城市作调查,包括首都华盛顿在内的城市全都完全一样。他认为,“一旦贪污腐败以同样一种形式在各地出现,那么这种普遍的罪恶一定是有自身原因的非个人的结果,而不是某些坏人道德败坏的偶然事件。”也就是说,主要是制度、体制上的原因,他把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书名为《城市的耻辱》,引起轰动。

  随着调查采访的深入,他发现城市是州的一部分,市政无法与州政分离,腐败的州总是庇护腐败的城市,虽然有些市政府与州政府是由不同的政党掌管,所以,州才是趋善或趋恶的单位。于是他的调查重点由市转向了州。对各州的调查更加触目惊心,那些大公司,如从大铁路公司到面粉商、教材出版商等都想方设法买通法律或法律的解释权,使自己获得暴利。“这是一个过程,也的确是一种体制,很显然是一个城市、一个州、一个州际商业体制,而不是政治性的政府,当然也不是民主政府。”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无论是市还是州,都不乏决心清除腐败的有志之士,但他们都不能当政。因为长期的腐败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结构紧密坚硬,外人难以插进。

  这种情况甚至造成了一种荒诞的“悲剧”,如果不参与腐败,城市或州根本不可能兴修或维持营运铁路、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一个想“做事”的人,就无法洁身自好,不得不服从官、商之间由来已久的腐败性“游戏规则”,举国上下莫不如此。《为自治而斗争》一书,是他对各州腐败调查研究的成果。

  腐败的主要特点就是官商结合,但原因何在?他提出,主要不应问是“谁”(who),而应追问是“什么”(what)造成了腐败。政治家和不少民众往往把腐败归咎于商人,“商业”成为所有政治和经济上罪恶的根源。但他的调查表明“所有这些大大小小的商业有一个共同之处,不是它们的大小而是它们对特权的需求,……‘特权’才是邪恶的根源;而‘特权商业’是恶魔。”他明确写道:“对我们造成损害的正是特权”,而“认识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很重要”。“特权”来自于政府,从根本上说,是政府的权力过大和不受监督造成了腐败。清除腐败,就要减小并监督政府的权力。

  当然,强调制度因素的重要并不否定“人”的因素、否定道德因素。长期、普遍的腐败导致了道德的普遍堕落,只要有机会,从政客、商人到一般平民,都有不捞白不捞的想法,连最起码的罪恶感都不存在了。最常见的是许多选民将自己的选票卖给商人或政客,“在一些镇上,贿赂已经公开化了,而且不再称为贿赂。付给选民的钱,不管是2美元、5美元还是20美元,都被称作是对选民‘计时付酬’。”因此,他希望美国人民意识到:“他们的领袖在大处腐败,而他们在小处腐败。”公民普遍道德水平的提高,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基础。

  从市到州都如此腐败,不能不使斯蒂芬斯深思,联邦政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姑且不论政府的实效性和可信性,我力求弄明白的是,总统、国会和政府部门代表的是人民的共同利益,还是代表着一部分人的特殊利益。”带着这些疑问,他来到华盛顿拜访了西奥多·罗斯福,也就是“老罗斯福”总统。他们之间的“交锋”格外有趣,也格外引人深思。

  1906年她发表了《参议院的叛国罪》一文,指名道姓地抨击纳尔逊?奥尔德里奇等20多位参议员政治腐败的罪恶,称他们是财团的代言人。文章通篇尽是“叛国”、“无耻”、“掠夺”、“强盗”、“财团”这些激烈的字眼,一时间举国皆惊,最后参议院的铜墙铁壁被打破,一些参议员在下届选举或几年之后失去了席位。1912年一项宪法修正案成功通过,直接选举参议员的权力最终还给了人民。

  “扒粪工”的触角遍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指责详尽而直接,毫不留情,他们发现的问题形形色色,《人人》杂志在1908年1月号上列举了黑幕揭发者的成就:“华尔街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欺骗公众了,银行正在增加新的防范措施,广告基本真实,食品和药物掺假将冒更大的风险,公共运输公司更为关注人的生命安全,各州和各城市都在致力于廉政建设。弱势群体在和强权的对抗中获得了保护。”历史学家把黑幕揭露时代称为一个打扫蜘蛛网和破旧家具上尘土的清扫门庭的时期。

  “扒粪者”们激发起了整个美国社会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为改革创造了舆论环境和社会基础。这一运动还直接促成了修宪、食品检查法、联邦储蓄法、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等一系列的立法进程。 《麦克卢尔》在运动进行得最火热的十年中,名声大振,销量猛增月发行量都在300万份以上,相对于当时只有7800万人口的美国,销量极为可观。

  但斯蒂芬斯发现,随着广告收入的增加,他发稿的自由反而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先是广告部向他提出警告,他揭露的某公司是他们重要的广告客户。后来有几次,杂志主编反复劝他撤下揭发某些大商业集团内幕的文章,有时甚至不顾他的强烈反对强行撤下他的文章。他震惊了:“这位当家的主编不得不被别人当家”,“在我自己的办公室竟然有政治的干预!我抵制了,我不能像初出茅庐的记者一样被老板牵着鼻子走”。

  由于屡受掣肘,他与几位志同道合者终于集体辞职,此时美国的报刊业早已完成大众化过程,各种类型的报刊此起彼伏,种类与发行量每年几乎都成几何倍数增长,在众声喧哗、杂乱无章中蓬勃发展,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不管媒体主观动机是纯正还是迎合市场,客观效果却是使媒体充当了反对腐败的重要工具。

  其实,媒体靠揭露腐败谋利不仅正常,而且这可能是一种更持久、更普遍、更强大的反腐动力,因为道德高尚、有强烈正义感、甘冒种种风险而不计得失反对腐败的“媒体人”毕竟是少数。媒体、媒体人并非生活在真空中,有着自己的利益追求、诉求,为了销量,某些媒体、媒体人甚至不择手段、违反基本职业道德。媒体负有监督的使命,但是,谁又来监督媒体?包括斯蒂芬斯经历在内的大量事实说明,正是媒体间的自由竞争,揭露了某些媒体的不道德。媒体间因竞争而形成的互相监督,是媒体保持自洁的重要机制。

  “扒粪”运动历时十余年之久,一些著名的作家也参与其中,如弗兰克·诺里斯(Frank Norris)的《章鱼》、《深渊》,对一些大公司的种种恶行作了生动、逼真的揭露。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的《屠场》揭露出芝加哥肉类工厂的肮脏黑暗令人震惊,据说老罗斯福总统从此不敢吃香肠,并导致了政府通过食品卫生法。“扒粪”运动促使社会猛醒,人们开始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各种立法如潮水般涌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肉食检查法、反托拉斯法等等,在妇女选举权、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选民直接投票的预选、减少任官人数、比例代表制、住房、教育、劳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都作了重大改革。(《美国黑幕揭发报道经典作品集》,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这些措施,有力遏制了腐败的滋生,迅速缓解了已呈剑拔弩张之势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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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些记者来说,扒粪运动是“一场道德上的战争”。他们一般出生于美国南北内战前后,林肯是他们从小所崇拜的偶像。他们把自己的工作视为与父辈们对抗奴隶制相当。他们“扒粪”,是因为他们钟爱这个世界。尽管他们对不公平现象感到愤懑,但心中并没有仇恨。美国虽然“丑陋不堪”,但他们仍然是美国人,通过改革,美国终究会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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