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发家史:从猪倌到土地倒爷(三)



 血案

  土地运作过程中,周小弟继续享受着上海慈善达人的各项荣誉。实际上,周小弟在后来的庭审过程中,还一再提及2007年多次参与“市里领导的会议”。

  而最后直接导致周小弟2007年被捕入狱的,却是当年年底发生的一桩雇凶伤人血案。

  根据后来介入的环境公司汪建汀的证词,周小弟将土地转卖给环境集团之后,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还有过多次违法动作,并且股权的分配迟迟没有履行工商变更手续。

  为了确保环境公司利益,环境集团2005年底要求其将公司最大股东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全权转让给环境集团委托的民营企业上海春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环境公司44%股权正式获得之前,这部分股权作为抵押。同时,新世纪法人代表变更为汪建汀。

  与此同时,西子公司分别于2003年3月以及2005年两次购入懿德土地,其中第一次买地价格为60多万元/亩,第二次买地时,价格已经涨至110万元/亩。此后公司以土地换股方式要求获得32%股份。

  但是,此后时间里,无论是西子公司还是环境公司的股权都没有获得变更,项目也迟迟无法动工。直到2007年,土地政策日渐严格之下,如果项目再无法动工,则面临土地被政府收回的危险。

  尹明华证词称,2007年3-4月份,项目开始启动,此时项目实际股权所有人应该是两大股东环境公司和西子公司,周小弟实际上在公司中股份比例已经非常低。由于考虑到项目启动必须要进行开工仪式,于是后来准备在当年8月28日举行开工典礼。这一日期由第三方告诉周小弟。同时,由环境集团出面邀请相关领导以及政府人士。

  由于周小弟不愿意他人知道他实际上已经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以希望开工仪式不搞,或者即使搞也在小范围内进行,最好不要让外界知道。

  但是出乎周小弟意料的是,开工仪式之前,多名政府和商界人士收到了开工仪式邀请函,原本以为只是在小范围内进行的开工仪式最后变成了一场公开的仪式。

  与此同时,这份邀请函却没有送到周小弟手上。周小弟对于这次大张旗鼓相当恼火。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纠集了徐建刚、李广奎前往工地“拆台”滋事。

  当天,周小弟带来闲杂人员一行众人来到工地。工地现场办公室里,一言不合的周小弟一行人拎起椅子,砸中了会议桌。其中的姚伟甚至踢了对方的“彭”姓负责人一脚,缘由是“跟我老板说话时态度要客气些”。

  那天的纠纷让周小弟颇为不爽,他对于尹明华等人绕过他独自控制公司,搞开工仪式的事情相当不满。在车上,他表示要对自己搞开工仪式的人“教训教训”。

 当天开车的司机,被称为“小李子”的李广奎将这话记在了心里。他开始找到姚伟策划起了教训尹明华的行动。

  2007年11月6日下午2点左右, 西子集团委派到新世纪懿德的股东代表尹明华参加完项目公司每周一次的例会之后,从浦东三林懿德居住区工地驱车返回。途中,尹明华的轿车尾部突然遭到一辆重型卡车撞击,尹明华以为发生车祸,于是下车查看。

  此时,早已策划好行动步骤的游民曾大宇等一帮人从重型卡车上下来,手里拿着铁棍冲向尹明华,先打断尹的手足,使其不能反抗,随后重创其头部。凶手行凶后即弃车逃逸。事后,姚伟向曾大宇等人支付了3万元的“酬劳”。

  气若游丝的尹明华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大量输血方暂时脱险。此后一月间,医院数度发出病危通知。诊断显示,尹氏头部粉碎性骨折并伤及脑部,左手、左脚各三处严重骨折,即便保住性命,也将留下严重后遗症。

  凶案发生后,西子集团立即报案,直指新世纪懿德原董事长周小弟、总经理徐建刚为幕后主使。11月15日,周小弟被上海警方传唤。次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姚伟授意他人在上海市三林镇先行制造汽车追尾的事故,等尹明华到车外查看车损时,趁机伏击了他,导致其颅脑损伤及四肢四处骨折,被鉴定为重伤。案发后,尹明华一度长时间昏迷,其诉讼代理人曹海燕律师称,目前,尹明华因颅脑损伤,留下了失忆之症;生活难以自理;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已似一位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人。

  事实上,周小弟“教训”合作对象已经不止一次,尹明华苏醒后的口供称,此前2006年10月左右,环境公司负责人汪建汀就曾经被不知名的人教训了一顿,后来回忆,或许也是和周小弟不合遭到的报复。

  2007年12月26日,上海市政协十届三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撤销周小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上海市委员资格。

  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递交了《起诉意见书》,侦查卷宗多达88册。起诉意见书中,周小弟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挪用资金罪”;而其曾经控制的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则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多名涉及此案的政府、国企人士也已被有关部门调查。

  到2008年12月25日正式开庭,周小弟仅被诉“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两项罪名,另外涉嫌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最终并未被起诉。-

 站在法庭上的富豪

  庭审地点是上海市一中院第一法庭。一种戏称是,第一法庭属于“级别法庭”,有“炒房区长”之称的原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以及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就曾在此受审。

  “我耳朵不好,提问能否大声些。”连续两天的庭审,周小弟多次“强调”检察官们在发问时适当提高“分贝”。

  对于检方的两项指控,故意伤害和非法倒卖土地,周小弟在直接否认的同时,以“记性不好”推托了牵扯案件事实的诸多细节。

  周小弟一案前因出自上海三林地区大规模土地懿德居住区地块。其间,时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的地产富豪周小弟四处转卖获利20亿,有数家房产公司牵扯其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还有尹明华重伤入院。

  始发于2007年12月25日的周小弟一案,至今警方以及公诉机关调查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此前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已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递交了《起诉意见书》,侦查卷宗多达88册。

  受审

  2008年12月25日,临近年末,往往是法院的审判高峰。一名法院内部人士说,通常的做法是,法庭结掉能够结掉的案子,因为案子多,来年或许很忙,能早点了结尽量了结。

  按照一中院的开庭排期,前上海市政协委员、地产富豪周小弟一案开庭审理时间需持续两天。此前,记者曾查询上海法院网,均未见告知该案开庭信息。

  “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很多东西要理清楚。”该内部人士说。

  开庭选择了公开审理的形式,庭审地点是上海市一中院第一法庭。一种戏称是,第一法庭属于“级别法庭”,有“炒房区长”之称的原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以及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就曾在此受审。

 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发家史:从猪倌到土地倒爷(三)

  上午9点,距离开庭还有半小时。一中院第一法庭外警戒严密,两名司法警察站在法庭门口,另有手拿对讲机的数名保安在法庭外巡视,对于每一名进入旁听席的陌生人,保安不时提醒,挂好胸口的旁听证,并请保持安静。

  9点30分,庭审准时开庭,法警将周小弟等被告押入法庭。

  今年53岁的周小弟,身着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气定神闲。在站立面对审判长前,周小弟对一名旁听人员微微点头示意,但脸上未露任何表情。

  与他同时受审的还有周小弟的下属、懿德前总经理徐建刚,周小弟的贴身司机姚伟等9名被告。

  在接受公诉人员以及律师问话时,周小弟的普通话带着明显的浦东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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