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非法集资 曾成杰 曾成杰-人物经历,曾成杰-集资案

曾成杰,男,湖南邵阳人,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主犯,2012年二审获死刑,与其同案的女儿曾正获刑7年。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2011年5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成杰死刑。2011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曾成杰死刑。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曾成杰死刑。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曾成杰_曾成杰 -人物经历


曾成杰

曾成杰,男,出生于湖南邵阳新邵县酿溪镇的一个贫困家庭。

1986年,年仅三十岁的曾成杰带领50多位老乡到湘西吉首,开始从事房地产业。

2003年6月,曾成杰已经在房地产领域累积了一定的开发经验,并开始竞争吉首市的“三馆”(州体育局的体育馆、州文化局的图书馆与群艺馆)项目。

2004年1月8日,曾成杰、范吉湘注册成立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曾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范任总经理。该公司为吉首市最大房地产公司之一,也是吉首市重点工程项目“三馆项目”的开发商。

2004年5月20日,正式获准并开始三馆工程项目拆迁。

2006年4月15日,三馆公司与天裕公司收购停工两年之久的“吉首明珠综合楼”,并正式复工。

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逮捕。

2012年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

曾成杰_曾成杰 -集资案


曾成杰曾经获得的荣誉

曾成杰集资案是吉首市2008年爆发的民间融资风波引发的诸多诉讼案件之一,也是二审唯一的死刑案。涉及本金总额达168亿元、集资群众6.2万余人,按当地政府网站的统计,吉首全市人口28.9万人,以每户3人计,相当于90%的家庭都参与其中。以案发的2008年计,168亿集资额接近湘西当年GDP的75%。该案涉及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涉及企业之多、金额之大、人数之众、引发的后果之严重,为1949年后所罕见。

曾成杰被捕时,他的女儿曾正,时任该公司财务部出纳、审计。同案的三馆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邓友云、曾成杰的妻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此外,三馆公司多名管理人员一并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2009年9月,湖南省华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下称“会计鉴定”)显示:2003年至2008年的五年间,三馆公司集资总金额34.5亿,实际收到现金总额28.3亿,已退集资本金16.8亿,支付资金利息9.4亿,支付集资奖励1.2亿,集资涉及人数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扣除已还本息,湖南高院认定的集资诈骗额为8.3亿元。

曾成杰_曾成杰 -审理

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长沙市中院于2011年5月20日判决认定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曾成杰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审对曾成杰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2年1月19日,湖南高院对曾成杰案作出宣判。判决书显示:上诉人曾成杰、曾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曾成杰、曾正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被告人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上诉人曾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2年03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二审宣判。判决书显示:上诉人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曾成杰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核准曾成杰死刑。

曾成杰_曾成杰 -家属获刑

曾成杰的大女儿曾正亦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曾成杰的妻子邓友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曾成杰_曾成杰 -执行死刑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长沙市中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的公告栏内。

未通知家属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后,其女儿在微博称,执行死刑当天没有接到通知,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面对质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则消息再次引发网友的热议,被批“冰冷回复”。半小时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条微博删除,7月14日晚6时56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微博称,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关于遗嘱

2013年7月15日,曾成杰的女儿曾珊从长沙殡仪馆领回父亲骨灰,父亲生前遗物也从看守所取回。遗嘱内容除交待棉衣内裤等生活用品烧掉之外,还要求工作人员把打官司的资料以及分别写给儿子和律师的信转交亲人保管,落款时间正是7月12日。

但这份清单仍然被家属质疑。曾珊的哥哥曾贤说,字迹与父亲笔迹相去甚远,而且很多用词习惯颇为怪异,“如抬头部分,一般人都只会写我的遗留物品,绝不会写曾成杰的遗留物品”。曾贤不排除做笔迹鉴定的可能。

曾成杰_曾成杰 -人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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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5日,获得第二届“中国企业改革十大杰出人物”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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