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卫生局,国家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实际起草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和检查指导;实行卫生行业管理。
平昌县卫生局_平昌县卫生局 -单位简介
平昌县是我党早期领导人、无产阶级革命家刘伯坚烈士的故乡,位于四川盆地东北边缘、米仓山南麓,南北长69.8公里。东西宽69公里,幅员面积2229平方公里,东临万源市、宣汉县,西接营山县,仪陇县,北界通江县、巴州区,南连达县、渠县。辖43个乡镇,463个行政村,2008年底总人口1038492人,其中农业人口813492人,属国家扶贫重点县。
全县有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69个,现有医护人员共计2244人,大学文化76人、大专文化467人、中专文化1219,高中及以下482人;医疗卫生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1617人,每千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其中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60人,、中级职称276人、初级1279人、无职称561人;执业医师1656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1.6人,每千人拥有执业护士0.7人,开设病床161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1.6张。
现有螺旋CT、腹腔镜、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电子肠镜、数子X光机、体外震波仪、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监测仪、多功能麻醉仪等高科技大型精密设备。乡镇卫生院“新五件”医疗设备齐全,业务用房全部进行了新建(改、扩建);能开展安置心脏永久性起博器、颅内肿瘤摘除、各段食道癌切除术、肺叶切除、腹腔镜手术和治疗各种疑难危重疾病、成功抢救心肌梗塞病人等医疗业务。
平昌县卫生局_平昌县卫生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实际起草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和检查指导;实行卫生行业管理。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
3、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4、监督管理食品、职业、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社会公共卫生。传染病、母婴保健等卫生监督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运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医疗符号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执业医师法》的贯彻落实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和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7、监督管理临床输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管理。
8、拟定全县医学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9、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10、制定全县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法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监督《母婴保健法》等及专项技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11、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编制全县中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2、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13、负责全县卫生项目的实施,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14、负责全县卫生外事工作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对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进行考察任命。
15、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昌县卫生局_平昌县卫生局 -机构设置
办 公 室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和各股室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的落实;负责全县目标管理,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草拟文件及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宣传、综合治理、文秘、档案、信访、机要、安全保卫、保密、调研、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和后勤保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福利、退休、职称、继续医学教育、卫生信息管理与发布等。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股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计划、制度,履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职能。
2、负责卫生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县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工作。
3、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包括餐饮业)、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
4、依法对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设置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卫生院、各类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的医疗机构的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依法对执业护士、执业医师注册、变更进行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6、依法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事项,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7、依法办理食品、消毒产品广告审批事项,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食品广告证明》。
8、依法办理卫生行政许可延续审批事项,办理法律法规设定了许可证有效期限及设定了复核、审验、核查期限的相关事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10、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所受理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涉及需要现场评审、卫生审查、勘察的,通知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由卫生监督员组成的专门评审组负责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勘察。
(挂平昌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和中医股牌子)
1、制定全县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医院工作规范、医疗技术人员职业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对医疗、护理质量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负责输血、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分级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评审,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突发人员伤亡事故,医疗救护的组织协调指挥。
2、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科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教育等;负责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指导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负责制定医护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和管理工作,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学术交流。
3、负责实施《执业医师法》、《医疗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条例》;负责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的制订,负责医疗机构的评估和管理。负责执业医师注册、执业护士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相关管理工作;制订乡镇(地名)卫生院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监督实施医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办理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的资质审查;办理规定范围内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及执业准入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无偿献血,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血液工作,组织县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和卫生扶贫、义诊工作。
4、制定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医疗技术人员职业标准、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对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国家、集体、个体及合资的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技术水平、医疗护理质量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布局、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评审;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的管理规范、职业道德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制定全县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卫生科技优先发展领域;负责中医药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基础性研究、重大疾病研究。
负责全县卫生经费的使用和财务会计管理与监督;负责县属单位事业经费划拨和预决算,负责卫生建设项目、卫生统计信息、医用设备装备,卫生引进外资项目及卫生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并负责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卫生收费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计算机电算化管理和系统财务内审;制定重点单位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和世界银行贷款卫生项目规划、计划、组织可行性评估和论证,审核项目计划和投资规划,编写《项目报告书》和配套方案以及考核验收标准、落实县财政投资计划,做好人员培训;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渠道为卫生部门引进资金。
法 制 股负责指导卫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常年卫生执法队伍,开展卫生执法工作
信访和群众工作股1、代表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2、负责本单位信访和群众工作日常事务;负责信访和群众工作的上下衔接,完成上级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3、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向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做来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负责对信访问题的分流、交办、查办、对办理情况跟踪督察和办理结果的审查。
5、负责对本系统单位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对在信访和群众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有关单位、股室或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指导本系统单位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做好信访和群众信息工作,及时整理上报和反馈重要信访信息,供领导决策参与;负责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
制定全县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评审与鉴定,确定卫生科技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医疗卫生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基础性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应用研究,协调各级医药科研攻关;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医学教育质量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
疾病控制股制定疾病控制工作规划、方案、标准、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依法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的 综合防治、督查及评价;负责组织对不明原因疾病、新发疾病的调查和指导;制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的防治规划、方案、措施及技术规 范 ; 负责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治 、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杀虫灭菌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预防接种、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计划管理;协助地方政府和组织防疫 人员对重大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 , 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 发生、蔓延。
依法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 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 织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帮助和指导各地实施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承办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 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储备工作。
研究制定妇幼卫生、生殖健康与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与监督;依法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项技术服务的实施与监督;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社区卫生、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提高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卫生部分;统筹协调全县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爱 卫 办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卫生标准等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社会卫生监督活动;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综合制定健康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除“四害”,灭病、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等工作,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平昌县卫生局_平昌县卫生局 -地址位置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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