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后多伦多》 雪后多伦多的美丽风景

在我生活的加拿大,在和留学生有关的圈子里,有没有许多涉外小说所描写的人性的丑恶?可能有,但它太少了,起码它不是我所生活环境的主色调。我不能为了自己小说的顺利出版,昧着良心去涂改我们生活的色调,将温柔的暖色涂成血淋淋的红……而且丑恶已经丑恶了,还要大肆宣染,加重涂抹以后,让它在小说中拥有再一次亮相的机会。我这人,不是为了宣扬才拿起笔的。

这时候,有个朋友偶然地讲起他的朋友,在开一间速冻食品厂,同居女友因过度劳累得了红斑儿狼疮。这个人伤心极了,跟朋友说,挣钱有什么用,把老婆都丢了,其实他们还没有结婚。我特别感动他的这份真情,我想,我一定要把它写出来,写成一本书。于是我用自己的真情写了别人的一份真情。而真情,不正是我们人和人之间所向往、所追求的最准确的定位音阶吗?

——引自常琳的《雪后多伦多》后记

偶尔发现改编成《别了,温哥华》的原著小说《雪后多伦多》,小书不厚,字数也不多,非常有兴趣看看到底常琳怎么写的,编剧怎么改的。根据常琳的后记,想起某位网友质疑的“怎么最后非得得了红斑狼疮?太假,太刻意了”。中央8套老说:生活,就是一部电视剧。要我说,生活要比电视剧复杂得多。怎么就不能得红斑狼疮?因为看了电视剧,对人物的印象还新鲜着呢,所以没办法将完全与小说中的这些名字和他们在分别在书里和剧中的形象对上号。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都处在一种迷离的神经错乱状态。除书中的大洪保留了原汁儿,其他人物全部都被煎炒烹炸加冰加水外带乾坤大挪移过。这种后厨的料理过程我能理解,也表示支持。毕竟影视作品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如果没有吸引人眼球的集中冲突和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很难有好的效果。文字是可以让人发挥无限想象力的,影视就要具体得很多,所以得把躲在文字后面的东西拽出来提炼一下。如果文字后面料不够,就得自己上市场买了一把一把的往里放。

书写的很温馨平淡,就是总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惆怅。剧里的杨夕是书里的晓雪加杨夕的混合产品,把所有优点基本都占全了,怪不得李小冉塑造的杨夕这么受欢迎。剧里的晓雪其实是拥有书里晓雪外形,但人物背景和后续故事完全属于再创作。罗毅还真挺罗毅,但我更喜欢剧里的,更懂感情,更丰富。比较喜欢的改动是关于司马波。书里的司马波没多大会儿就死了,而且没有剧里的人物那么有血有肉的招人喜欢,招人心疼。虽然瘳凡是没有书里那么帅,但我宁愿看这种血性十足的不起眼儿的小人物。人物总有一种别致的幽默感,对话也挺北京的。喜欢常琳一些细节的描写和特有的比喻,贴切,生动,能品到她想说什么。摘下喜欢的句子,资源共享一下吧!

女人用眼泪对付痛苦,男人对付痛苦用的是生命。

“我告诉你,司马波要是有女朋友肯定死不了。心里有人惦记着就死不了。”

“时间就是金钱,与其用金钱去学做饭不如用金钱去买饭。”(马芬)

傻孩子,如果你的心里装满了别人痛苦的时候,自己的痛苦便会消失了。

很多聪明的女人都被生活中琐碎的事情,如打扮、争宠、恋爱、孩子,一天天地淹没了,忘却了她们年轻时的理想,忘记了她们的能力,她们的才智。有抱负的女人本来就不多,这抱负很多时候被无情的男人毁了,你们女人懂什么?很多的女人便在这日积月累的蔑视中完全地妥协了。有知的男人,深知老婆的长处,打击起来绝对有的放矢。你干的那个,是人都会。你不行,就你这样儿差远了。于是,能沉思的女人便越来越少了。罗毅这个家伙,福分可不浅,可他知道晓雪的价值吗?(大洪)

是爱一个硬件指标好,却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的人呢,还是爱一个自己喜欢而不符合社会择偶标准的人呢。她知道,这儿没有现成的答案。哪一个选择,都有导致婚姻的惨败的可能性。

他们紧紧地拥抱着,忘记了生的喧嚣和死的沉寂,日的光明和夜的黑暗。只有他们的爱。今后,在这个世界上将再也不会有他或她,只有他们。

大洪专注的看着前方,仿佛怕出车祸似的。其实他的心如同一块儿被人揉搓的搌布,一会儿湿了,一会儿拧干了,一会儿又放到锅里煮,消毒。

“是的。”大洪点点头,“我现在还是喜欢。可是喜欢和爱不是一回事。所以我说是我对不起你。在我自己还没有清楚爱和喜欢不同的时候把喜欢当成了爱,伤了你。”

是的,他觉得和平平在一起,他只是一个人驮着一只美丽的快活的小鸽子在飞翔。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始终孤军作战,这儿没有“他们”。而他和晓雪就不同了,他们是比翼双飞的鸟。不管他干什么,他都可以以“他们”这个有力的复数出现。

卧室里的家具是黑色和金色组成,只是在墙角塞着一张款式颜色都格格不入的办公桌。平平像这张办公桌一样和这屋子里的一切也都格格不入。

大瀑布的声势如万马奔腾,蔚为大观,突然将人类显得那么渺小和无能,连漂浮在空气中的一粒尘埃都不如。平平觉得它太壮阔,自己都没有勇气去正视和享受。人类的生存在大瀑布面前仿佛只是大自然一次偶然的疏忽。

她的纯洁的,有如清澈的潭水一般的心,开始像冬天的安大略湖水一样平静,和从没有过的深沉。也许这深沉的分量和别人的比起来很少很少,对她来说,从无到有便是一个飞跃。她的父母天生快乐,感情很好,她的生长环境是一个平静的美丽的港湾,于是造就了她的单纯。如果遇上视她为小天使小宝宝的先生,如果她的工作环境也永远那么安定而没有挫折,她会永远单纯下去,直到人终曲尽。可是,这只能算是一种运气。现在她变得深沉了一些。深沉便是学会了思考。当她驾驶着自己生命之船,朝一定的目标沉稳地前进的时候,她得到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上帝偶然的恩赐。

马芬感觉她像被丢在路边的一团废纸。

他一听,肝有点颤。

先把硕士学位拿到再说。马芬看得多了,有这么一块金字招牌,可以把人的浅薄无知,没有大脑和不善思索掩盖得纹丝不露,这比真的变得有头有脑要容易得多了。

……于是便听见了他的血泪控诉。虽然血是夸张,泪可是有。

以罗毅聪明的脑袋瓜判断,他们就是那种可以让你作为朋友的人。什么朋友?在你飞黄腾达时,对你无所求。在你穷途末路时,即便他们拿不出一分钱给你,他们也会将自己的体温传给你,给你温暖,给你热。

店里只坐着两个客人。连咖啡冒出来的袅袅的热气都显得那么寂寞。

《雪后多伦多》 雪后多伦多的美丽风景

老太太先生去世多年,唯一的女儿来往也不多。她年轻时,感觉大概受过刺激,她自己卧室的窗帘、床单、被子都是适合幼儿期女孩用的粉色。连厕所的瓷砖、浴缸、马桶也全是粉色。仿佛一群张牙舞爪的魔鬼,从太太身体里钻了出来,以粉色的外在形式每天不屈不挠地折磨着杨夕的心。

她不喜欢他,觉得他骄傲,清高。即便后来知道他在大学里当助教,每周来跑来做义务劳动,甚至上工前来接她,下班后还送她,她也不为之动容。瞧他那张刻板的脸,仿佛只有起动机才能把他嘴角掀动笑一下。博士怎么了,一毛钱一大把。

自从上次在松林镇史太太家,帮助带那三个没妈的孩子,他就开始喜欢小孩子。他和晓雪也要三个小孩。他把他们一个放在脖子上,两手各拉着一个,大街上一走,功臣一样。他笑了。

“回去是回去,我们各住各的。我,”大洪指指自己“正人君子”。

“那现在就是庆祝你不再是正人君子了?”

罗毅问:“用我帮忙申请大事经字典吗?”

“哥们儿,你该懂我的意思。我想,嗯,表示……”

“行,那我就假装懂了吧。”

他女儿叫芬妮,还不到一岁,胖胖的两只小胳膊,一扬一扬的,光知道笑。粉色的小夹克,短短的。在任何状态下,小肚子都露在外面。要是把她举高高,露的就更多了。她妈妈叫可莱儿,他们只是无敌,好奇便当了芬妮的父母。

眼看就要下班了,他的手也开始抖了。他瞧着杨夕干活的那张桌子,如同看着自己要舍身去炸的碉堡。他相信,让他去炸碉堡,他都不会这么紧张。碉堡旁边是不会坐那么多人,碉堡也不会说“不”。

那位老先生留着一把垂胸的胡子,颜色跟头发一样,黑白相间,脸上红润润的,保养得很好。大洪眼睛直往人家胡子后面看,想知道是不是假的,上去揪一把的心都有。

她抱着他的头又亲了一下,这一下很长很长,足够她把涌出来的泪水又一滴不剩地咽了回去。

如果我母亲得了病,我会遗弃她吗?不会,因为她是我的妈妈。如果我女儿得了病,我会遗弃她吗?不会,因为她是我女儿。我老婆得了病,我会遗弃她吗?不会,因为她是我老婆。晓雪就是我老婆。即使我不爱她了,我也应该照顾她。可是我爱她。这爱不是因为她健康而起,也不会因为她生病而消失。什么是他的爱呢?他理不清,我爱不能用语言去描述,也不能用金钱去衡量。他不是为了她而牺牲自己,他没那么高尚,这里也没有任何道德的约束。他舍不下她,他不能没有她。她是他的生命,他要和她结婚。

家,可以接受你的辉煌,也可以承受你的痛苦。你永远地住下来了,它习惯。你来支匆匆,蜻蜓点水般,它也习惯。不论你戴着桂冠还是披着伤痕,家,都张开温暖的双臂,自然地将你拥入怀中。

大洪不敢直视那红斑,心里开始发疼,这装出来的满不在乎不要支持不住了。

中国人习惯把爱放在食物里。

真怪,当你处在青春的幸福中时,你不知道当它一天一天离你远去了,你伸长手臂想把它抓回来,却越抓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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