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法》既不人道,也不兽道 动物战队兽王者剧场版

立法要民生在先,畜生在后
《反虐待动物法》既不人道,也不兽道
吃人罚20万吃狗罚50万的法律无法接受
作者:刘植荣

【本文发《光明网》首页头条】根据2010年1月27日《广州日报》的报道,《反虐待动物法》酝酿出台专家建议稿,现正征求公众意见4月提交。该法有一条是:“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起草该法的首席专家常纪文认为:“禁食猫狗在除广东之外的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认识共识,但考虑一些民族吃狗肉的风俗习惯,建议稿中也将具体惩罚措施下放到各个省市自行制定,并非一刀切的禁止。”

《反虐待动物法》的提出在作者意料之中,无需仔细查考杜撰这个法律的人究竟何许人也,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是吃皇粮的,自己养尊处优,无人事可干,就多了些动物的思考,不问民生问畜生,这只能激起百姓的愤怒,遭到人民的唾弃。作者虽不吃狗肉猫肉,但《反虐待动物法》在中国实属瞎折腾,是反人民的行为,必须批判。

一、反虐待动物法不是新鲜玩意儿

几年前有人给我寄来几个人大立法提案,希望我帮助论证,署名还列有一名十届全国人大专职常委和两个人大代表,其中就有个动物福利法。我当时没细看内容,看到这个立法名称就让我感到恶心。现在人的福利还没保障,就去保障动物的福利,这是违反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侵犯人权的行为。现在,动物福利的鼓吹者摇身一变,又提出了个《反虐待动物法》,其实换汤不换药,其内容不会有什么改变。

一些所谓专家提出的《反虐待动物法》是拾西洋人的牙慧而已。按照西方的解释,动物福利是动物的身体和心理状态。给动物福利立法,无非是要保护动物的身体和心理不受伤害。《索德斯兽医大词典》对动物福利的定义更具体:人类用恰当的标准为动物提供栖息之处、喂养和普遍照顾,防治动物疾病,确保动物免受折磨和不必要的痛苦。

对动物福利的关注,最早出现在印度河流域,那里的人们认为宗教圣人都会变成某种动物,因此,人们对动物特别敬重。现在世界上仍有不少民族——尤其是非洲部落——认为人可以变为动物。作者在喀麦隆就听当地人说,酋长有特异功能,他白天休息,晚上活动。每到晚上,酋长就变成老虎、狮子、豹子、狗、猫等动物,到部落各地巡视,发现有不效忠酋长的人,就地处死。

1822年,英国议员理查德·马丁向议院提出了保护农场的牛、马和羊免受粗暴饲养的议案,提出要用人类道德和行为对待动物。在他的大力呼吁下,1824年成立了英国动物保护协会(SPCA,)。1840年,维多利亚女王将该协会更名为皇家防虐待动物协会(RSPCA),但皇室和政府没给该组织拨款,活动经费主要来自民间捐赠。

直到1965年,英国政府才真正在动物福利上采取了具体行动。英国政府委派了一个由罗杰·布莱姆贝尔教授领导的调查小组,专门调查农场动物的拥挤状况。在布莱姆贝尔调查报告的基础上,1979年成立了农场动物顾问委员会(FAWC),提出了动物的“五大自由”:饮食自由:提供纯净饮水和饲料,保持健康和精力;栖息自由:提供合适的栖息、休息和活动场所;健康自由:预防疾病,对发病动物及时就医;活动自由: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恰当的设备;安乐自由:避免动物遭受各种精神痛苦。

英国议会2005年才通过了真正保护动物“五大自由”的《动物福利法》,该法律2007年4月6日开始生效。但这个法律没有禁止狗、猫等毛皮的生产和销售。一方面允许杀动物剥皮,一方面又不让动物痛苦,可见,这个法律是何等的虚伪。

二、反虐待动物法在许多国家受蔑视

动物福利的鼓吹者具有“嬉皮士”情节,喜欢别出心裁,哗众取宠。他们立法之意不在动物,而在自己,名义上让人们关注动物,实际上是关注他们,满足他们追求名利的虚荣心理。更有甚者,一些人还把这场闹剧搬上了联合国的舞台,建议联合国要起草一个《世界动物福利宣言》(UDAW)。《宣言》是有思维、有语言的动物主张享有某些种权利的呐喊,一些开明人士指责那些动物福利鼓吹者:要想通过《世界动物福利宣言》可以,你先给我证明动物是有感情、能感知痛苦的。

许多人认为,提出动物福利纯属无稽之谈,这在逻辑上和伦理上都自相矛盾:要求动物“幸福”可又不放弃食用动物;人的福利还不尽完善,何以谈动物的福利?况且在基督教文化里,人在地球上主宰一切,可以食用所有动物,《旧约·以赛亚书》56章第9节讲:“田野的诸兽,都来吞吃吧。林中的诸兽,也要如此。”让人牺牲自己的权益去保证动物的权益,这违反了基督精神。

一些国家——如奥地利、英国、安提瓜、安圭拉、巴哈马、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巴西、秘鲁、印度、日本、韩国、博茨瓦纳、肯尼亚、南非、乌干达等——虽然通过了动物福利法律,但在一些国家,这些法律也形同摆设,根本无法完全实施。例如,韩国1991年5月7日通过了《韩国动物保护法》,狗和猫属于禁食动物,但绝大多数居民认为,吃狗是他们的传统和文化,狗肉对身体有益处,不让韩国人吃狗,那还是韩国人么?韩国人杀狗的时候,故意让它痛苦,认为这样肉的质量才属上乘,营养价值更高,补的功效更大。2002世界杯期间,西方指责韩国人吃狗肉,可韩国人雷打不动,我的地盘我做主,狗肉照吃不误。法不责众,如果大多数人不能遵守这个法律,那这个法律肯定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于是,韩国议会2004年7月又修改此法,把宠物狗分出来,只有宠物狗不能吃,别的狗可以吃。既然这样,法律也无法执行,因为人们对宠物狗有不同的理解:家养的狗是宠物狗,那我吃流浪狗。

三、反虐待动物法不符合立法精神

立法精神来自神权和人权,宗教国家法律体现的是神的意志,世俗国家法律体现的是人的意志。孟德斯鸠早就唾弃“君权神授”说,他认为体现人的理性的法律才是治国的根本。

如果立法体现人的意志,那就应该以人为本,对待动物的态度要服从人的利益,动物肉对人健康有益,可杀而食之;动物皮毛穿身上暖和,可以杀而剥之;动物内脏可以移植到人身上,可以杀而取之。如2009年,英国一名18岁少女罗宾·凯尔尼接受猪心移植获得成功,使她的生命得到了延续。

《反虐待动物法》的鼓吹者也许根据人权如法炮制出兽权来,要维护畜生的权利。试问,那有什么权利比生命权更重要呢?生命都没了,还谈什么安乐和痛苦?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面大谈特谈不让动物痛苦,这是何等的伪善!如果提出《反虐待动物法》的人还是正人君子的话,那他就该尊重动物的意志,不要吃任何动物,做个素食者。假如动物有思想的话,任何动物都不希望自己的肉被人食用,不希望自己的皮裹在人身上,不希望自己的心脏移植到人体内。

各国的动物福利法离不开“五大自由”,子非鱼,人怎么知道动物的快乐呢?狗改不了吃屎,人认为狗吃屎不快乐,可狗自己偏爱吃屎。动物各有各的习性,不能用人的价值标准来度量动物。给动物立法,就是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动物,对动物而言,这也是不兽道的,因为违背了它们的意志,它们并不认为这是他们的福利,而是限制了它们的自由,假设动物有思想的话。

古今中外各种立法,其最终目的就是保护人的权益。环境保护法是保护人的权益,有好的环境,人类才能生存得更安逸、更幸福。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是通过维护生态平衡最终保护人的权益。在动物福利法里,好多条款超出甚至牺牲了人的权益。例如,英国《动物福利法》规定,动物有病主人不及时给医治、动物肥胖、爱抚动物的姿势不符合要求都是违法,面临罚款和坐牢。这个法律不但没给喜爱动物的人带来喜悦,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恐惧,担心一个小小的失误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61岁的薇薇恩·巴特塔尔比养了一只名叫米西的宠物狗,她惴惴不安地说:“我的狗超重了,每当听到敲门声,我就会害怕,担心是警察来抓我”。

各种名义的动物福利立法根本就找不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立法精神,没有精神指导的立法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力,那只能是一场供人嘲笑的闹剧。

四、反虐待动物法是让兽权超越人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说的是孔子家的马棚着火了,他得到消息后赶回家先问伤着人没有,而不是问伤着马没有。这就是“以人为本”的思想由来。这个道理可以推广到现在,倘若在地震中提出《反动物虐待法》的专家的狗和母亲都埋在废墟里,那他回家是先问狗伤着没有还是先问母亲伤着没有?是先救狗还是先救母亲?提出让兽权超越人权的人就是要先救狗后救母,这只能落个禽兽不如的骂名,因为所有动物都有同类优先的习性。给动物立法人始终是最重要、最高级的动物,只有优先保障了人权,保护兽权才有意义。如果地球上的人都灭绝了,保护兽权的意义何在?

中国人均GDP在世界排名104位,中国一些地区的最低工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四十分之一,中国在长期内不会富裕,仍属于发展中国家。中国不少百姓得了病没钱医治,在家等死。急诊病人因交不起医院的押金而被医院推出门外死亡。中国近年来虽然推出了“新农合”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但因为有很多药不在报销之列,还有门槛费、封顶费,农民就医得到的补偿比例很小。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截至2009年9月底,中国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现在患感冒到医院都要花几百元,人均100元对人的医疗保障来说是杯水车薪。就拿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省“新农合”为例,2009年全省平均住院补偿率为36.5%,门诊补偿率为24%。所以说,“新农合”减轻了农民看大病的经济负担不假,但那只减轻了三分之一的负担,大部分负担仍由农民自己担负。

西方国家是在他们人的福利得到充分保障后才提出动物福利的。以法国为例,二战后不久就在“解除国民对未来任何不确定因素的忧虑”的指导原则下建立起广泛的全民福利制度,孩子从母亲受孕后的第五个月起,一直到他长大成人直至死亡,就有权享受400多种福利,如无收入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每人4000多人民币元/月(2002年标准),农民种一公顷农田政府给补贴4000多元/年(2002年标准),养一头牛政府给补贴3000多元/年(2002年标准),还有怀孕补助,育儿补助、保姆补助、家庭补助、家庭补贴金、开学补助、上学补助、住房补助、搬家补助、扶持家庭补助、单身父母补助、特殊教育补助、成年人残疾补助金、穷人免费交通,等等,这都是老百姓享受的福利,享受这些福利的条件就是家庭收入低或无收入。中国50年内不会达到法国现在对人的福利水平,中国人的福利与西方国家还有50年的差距,却要让动物的福利与西方接轨,这不是痴人说梦就是别有用心。

中国在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上就走了极端,忽视了人权。有个例子,在我国华中某林区,野猪将农妇逼到屋角,邻居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层层请示,最后等省里下来批示,农妇已经被野猪咬死。

中国目前一条人命一般赔偿20万,根据《反虐待动物法》,杀只狗要罚50万,人不如狗值钱,一条狗命抵两条半人命,这种荒诞的立法不但侮辱了国民,也必然会遭到国际文明社会对中国人权的嘲笑与指责。人权至上,让兽权超越人权,这是反人类的行为,《反虐待动物法》其实就是个反人类法。

五、反虐待动物法与宗教及民族文化冲突

饮食习惯和法律一样,源于宗教和民族文化,如穆斯林不吃猪肉、狗肉、驴肉、马肉、骡肉、火鸡、乌龟等,东正教徒和犹太教徒不吃猪肉、驴肉、马肉、骡肉等,佛教和尚不吃任何动物,印度教徒不吃牛肉,朝鲜族喜欢吃狗肉,满族就禁食狗肉,纯藏族水里的鱼、天上的鸟都禁食。国外一些小国家,宗教和民族文化较单一,他们本来就有禁食狗猫等动物的传统习俗。如法国人爱狗,就源于其历史文化。1371年的一天,国王查理五世的宠臣奥布利·德蒙迪杰尔被人暗害,他生前养的狗在森林里找到了主人尸体并找到凶犯,从此法国人就把狗当作朋友。作者在法国时,住在巴黎十三区达维尔路,附近有个老鼠山公园,公园里有个湖,每年春天,成群的乌龟爬到岸上晒太阳,没见有人去骚扰它们。不吃狗和乌龟,这是由法国历史文化决定的,不是通过立法禁止的。

饮食习惯不能用法律规定,只能靠民族、部落文化的演变。印度新德里在2010年10月举办英联邦运动会,印度总理辛格致信运动会组委会,呼吁在比赛期间取消牛肉供应,他说:“牛在印度是神圣的象征。数个世纪以来,这一直是我们文化传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可英联邦运动会组委会对他的倡议不屑一顾,他们自有他们的道理:尊重印度的传统文化,也要尊重客人的传统文化,不让运动员吃牛排,拳击不成了挠痒痒,游泳不成了洗澡,足球赛不成了练瑜伽?

中国有56个民族,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等众多宗教,在饮食禁忌上千差万别,不可能出台一个能够尊重所有宗教和民族文化的《反虐待动物法》。立法必须建立在公正的基础上,否则,那只能让一个群体满意,另一个群体愤怒。不让吃狗肉,满族人满意了,可朝鲜族人就会愤怒;不让吃猫肉,北方人满意了,可南方人就会愤怒。用法律的形式允许吃猪肉、吃驴肉、吃马肉,中国众多的穆斯林、天主教徒、东正教徒会愤怒。所以,《反虐待动物法》会引起宗教冲突,破坏民族团结。如果按照《反虐待动物法》专家的说法:“具体惩罚措施下放到各个省市自行制定,并非一刀切的禁止。”这更是把法律当儿戏,给执法者一根橡皮筋作尺子来度量人们的行为。56个民族允许哪个民族吃狗肉?汉族人到朝鲜族朋友家做客,吃了狗肉就违法?中国很多地区都是多民族杂居,地方政府不可能拿出个合理公正的惩罚措施来,这种立法提议实在贻笑大方。

作者也爱动物,也有不少动物不食用,但绝对不能把个人的喜好与饮食习惯强加给别人。任何动物都可以成为宠物。作者一次到喀麦隆总理费利蒙·扬家做客,总理家竟养着鳄鱼和蟒蛇,不能说总理喜欢蟒蛇,就要立法,禁止人民吃蛇,可蛇恰恰是喀麦隆人的传统美食。法兰西民族具有爱狗的传统和文化,但政府也制定各种法律,不让狗侵犯人的权利,如狗攻击人,狗主人对狗的行为负有民事和刑事责任。巴黎市政府也颁布法令,规定遛狗主人必须及时清除狗的排泄物,否则被处以180—450欧元的重罚。

《反虐待动物法》为了狗儿猫儿的事,破坏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扰乱中国各民族文化,即使立法者心存善意,其结果也是事与愿违,动物的福利保护不了,人的福利却给践踏了。

六、反虐待动物法在动物间制造歧视

《反虐待动物法》不但对人不公正,对动物也无法做到公正。立法的最根本原则就是普遍性和公正性,也就是说,法律面前,兽兽平等。不让吃狗肉猫肉,可让吃猪肉牛肉羊肉,把动物分成三六九等,这就是不公正,是歧视,如果动物有思想的话,它们就会抗议。

假如有一种比人还高级的动物,可以主宰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如果他们也制定个《反虐待动物法》,认为人肉可吃,狗肉不可吃,那人认为这样的立法公正么?假如这种高级动物把人当作宠物关进笼子里或用链条套在脖子上,供他们玩弄,那人快乐么?所以,《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者表面上是对动物的仁义,实际上却是对动物的残暴。

各种动物的生存与繁衍,都有自己的食物链,鹰食鸟,猫食鼠,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优胜劣汰,物竟天择,这是自然法则,无需人的干预。

《反虐待动物法》价值标准混乱、充满矛盾。鸟儿的快乐不在笼中,狗儿的幸福不在戴上狗链。一面怂恿人们限制动物的自由,一面假惺惺地谈什么爱动物。立法者犹如跳梁小丑,滑稽可笑。

如果把那些提出《反虐待动物法》的人与狗猫一起流放到一个荒岛上,一年内不给补给任何食物,他们肯定会把狗猫吃光的,回来再也不提《反虐待动物法》了。

综上所述,中国是多宗教、多民族国家,各宗教和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饮食文化,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人们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什么必然会引起宗教冲突,破坏民族团结。《反虐待动物法》的荒谬性不亚于要把人变成动物,它不但不符合立法精神,也是让兽权超越人权的荒诞之举,它与宗教及民族文化冲突,在动物之间制造歧视。现在,中国人的生命权、生育权、居住权、受教育权,知情权,话语权等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维护动物的权利,这必然分散政府的精力,把一部分公共资源从对人的关爱上转移到对动物的照顾上,引起百姓对政府的不满,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

现在不是讲动物福利的时候,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百姓福利的时候。法意来自人权不是兽权,仓廪足而知礼节,立法要民生在先,畜生在后。(作者博客:飞翔的铁塔作者QQ:327954416本文版权没有,欢迎转载传播)转载本文媒体《中国改革》《财经文摘》《好车网》2010年2月2日《广州日报》B5学术版

【62岁老人晨练被恶犬咬死吃掉胳膊】遵义62岁晨练老人被两条杜兵猎犬袭击身亡,狗主人系原林业局长之子,老人被恶犬撕咬并拖行10米远。网友称特警来没击毙恶犬,最终由狗的家人套走。当天是老人的生日,老人一条胳膊被吃掉。http://163.fm/OMNREnc

http://xian.qq.com/a/20120531/000291.htm

刘植荣接受《南风窗》记者张默宁专访:公务员涨工资的尴尬
“双轨制”会让中国社会分裂
刘植荣:世界工资研究报告
美债恰似“温水煮青蛙”
“养老金入市”是误读还是误导?
两会公民提案:应尽快出台《工资法》
节能两会公民提案:减排要严控房地产
两会公民提案:改革应以直接税为主体
从巴黎公社看革命的本质——纪念巴黎公社141周年
欧美农民种田为何能得到大量补贴?
股价越高股民赔得越多
大猩猩PK分析师
同样的事故,不同的结果——康菲与BP漏油事故引发的思考
欧美国家养老金可以投入股市吗?
监测PM2.5为何如此重要?
养老基金要当好“蓄水池”
苏联解体二十周年再思考:执政党利益必须与人民利益相统一
美国彻查居民海外资产,隐报谎报要坐牢
“养老金入市”是个馊主意
房价与地价,谁推高了谁?
住房空置率之谜亟需解开
国外怎样处置住房空置:罚款、征用或推倒
作家税负是工薪阶层的6倍文化繁荣须为作家增收减负
房价下跌拉开序幕
看看外国物价如何涨:过去20年多数国家CPI年均涨幅2%
股市就是大赌场
美国收入15万吃救济,“救世主”这顶高帽咱戴不起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25101016/316540.html

更多阅读

山寨《反恐24小时》之裤衩威武版 反恐24小时第三季

  话说我本来是一普通的正常人,除了在网上偶尔那么不正常一下,基本上是个平凡的人类。2005年光荣的成为玉米以后,日子便开始经常过得紧张刺激、跌宕起伏,好似亲历传奇大片,一般的同学没法有这感受吧?  就好比“亚运倒计时100天”晚会

清代木刻原版古藉:相学奇书《柳庄相法》

《柳庄相法》,传为明代相术奇人袁珙所作。袁珙(1335~1410)字廷玉,浙江鄞(宁波)人。珙生有异禀,好学能诗。尝游海外洛伽山,遇异僧别古崖,授以相人术。当时人称,“浙东袁珙,天下相法第一。”由这样一位相术大师撰写的相书,它的神奇可想而知。

《反恐24小时》一部必看的电视剧 必看的十部电视剧

《反恐24小时》一部必看的电视剧首播:2001年制作:FOX  故事发生在一天的24小时里,反恐小组特工杰克·鲍尔是全剧核心,在他周围,妻子、女儿、总统、同事、恐怖分子、政府官员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交织成了一张铺天盖地

声明:《《反虐待动物法》既不人道,也不兽道 动物战队兽王者剧场版》为网友蛊惑沵心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