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故郡”还是“南昌故郡”?
一、当是“豫章故郡”。
王勃写作该序时,历史上没有过“南昌郡”,只有豫章郡、南昌州、南昌总管府(都督府)。
鉴于南昌曾为州、府,或不为众人所知,摘要如下:《旧唐书.地理三》记武德五年(622)置南昌州总管府,该州领建昌(今奉新县西)、龙安(今安义县东北)、永修三县;武德七年罢都督府,仅有州。武德八年废州。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四:“唐武德元年(618)……复为洪州,置总管府,八年(625)改为都督府。”
王勃作此序时,南昌虽已曾为“州”、“府”,但以南昌为故“郡”,犹史上曾有南昌“郡”,则误。这就像今天的人们,将南昌市的西湖区说成是西湖县一样,是笑话。王勃为文严谨精切,断不至于“州、府”与“郡”不分;以其才,亦不必强以“南昌郡”指代“南昌州”、“南昌府”。
2.《英华》所刊为“豫章”,并注“一作南昌”。也就是说,《英华》认为是“豫章”,只是注明了还有作“南昌”的。这与刊为“南昌”并注“一作豫章”的涵义是不一样的。《英华》刊印虽然在南宋时期,但其纂修完成于公元987年1月,即北宋初期,此已足见其权威性。中华书局1966年将其影印。王勃去世后不久,其兄等篆编、杨炯作序的原集早已亡佚,《英华》是王勃著作源头性的本子。后来流传、今人可见的是从《英华》中辑出,或散落的一些篇目。不以《英华》为准,当以何为准?
3.《蒋注》、《何本》均载为“豫章故郡”。《蒋注》注:“《英华》注一作南昌”;《何本》注:“《王勃集残卷》、《英华》均作‘豫章’……”《蒋注》是按“豫章故郡”作的。罗振玉先生对《蒋注》的校记、注释有很高的评价(见《雪堂校记群书叙录.王子安集佚文序》)。目前通行可见的王勃别集唯此二种。
有专家认为是“南昌故郡”,并以时间极后的四库全书本《王子安集》、明版《滕王阁集》甚至苏轼的书法《滕王阁诗序》为依据,不以《英华》、二种别集为依据,令人费解。何况四库全书也有作“豫章故郡”的版本(景印摛藻堂荟要,集部.第一十一册.别集类.王子 安集,世界书局印行)
二、不作“豫章故郡”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
有本作“南昌故郡”是事实,如何演变而成暂不可考。但是:
1.“豫章故郡”后来是一定要改的。因其犯唐代宗李豫(762-779在位)的名讳。《册府元龟.卷第三帝王部(三).名讳》:“代宗,讳豫……洪州豫章县改为钟陵县……”故
2.因避讳“豫章”而改称“钟陵”叫不响。李豫之后的李适(唐德宗)继位不久即将“钟陵”县改回“南昌”县。可以推见,原文是“豫章故郡”,避讳改之;又“钟陵”之名并未久长,后人辄衍变而为“南昌故郡”。
三、“南昌故郡”可能贻误后人。
1.如果有人以为今南昌之地曾经为“南昌郡”,并以《滕王阁诗序》的“南昌故郡”为依据,力主“南昌故郡”的专家将如何应之?
2.此“南昌郡”与唐天宝元年所设、治今广西省博白县一带的货真价实的“南昌郡”的区别,是否要费番口舌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