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和老狼:狼狈青春如丧————————▲795《深度中国》中

总第795期高晓松和老狼:狼狈青春如丧

导语:

他站在看守所门口,还有三分钟就自由了,此时青春如丧,他最想念的人是保罗西蒙,想念那些老歌。后来他把那些青春时的歌里唱的地方都去了一遍。他曾给自己写过讣告,他认为,葬礼上的人数最终是由天气决定的,所以,看开点儿。[详细]

高晓松站在看守所门口,还有三分钟就自由了,此时,青春如丧,他最想念的人是保罗西蒙,想念《伤心桥》和《斯卡保罗集市》。后来他把那些青春时的歌里唱的地方都去了一遍。他曾给自己写过讣告,他认为,葬礼上的人数最终是由天气决定的,所以,看开点儿。

20年前,《同桌的你》让高晓松和老狼两个年轻人一举成名。那时,他们觉得一切都像是白来的。20年的光阴让高晓松从一个瘦子长成一个胖子,也给他带来了后来的年少轻狂、大把钞票以及一场6个月的禁闭;而老狼身边,依然是那个从17岁就“牵手”的狼嫂。

对老狼来说,高晓松是开心果;高晓松则认为,应像老狼一样多发呆、多读书,让自己内心有一些真实、清澈的东西。

校园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高晓松说,他喜欢1988年除高晓松以外的那些东西。那是一个好时代,但他是好时代里的坏孩子。他喜欢现在的自己,今天是一个坏时代,但现在成长成了一个好孩子。

生命的列车走走停停,他们的文艺青春总有散场的一天。那些青春中的荷尔蒙已经消散,但诗与远方的召唤,却一直都在。





青春篇:以歌结缘 一起成名

1·初次见面:高晓松边弹琴边“掉土”

老狼记得第一次见高晓松的时候,他整个人(比现在)“瘦一半儿”,一边弹琴一边跺脚,身上一个劲儿地往下掉土。“风尘仆仆”,应该用这种词来形容。弹一半,老狼妈回来了,一看这屋里坐一流氓。老狼赶紧解释说,这是清华大学的学生,虽然已经退学了。



摄影:范欣 编辑:李冰倩 采访、撰文:柯南小妞

(声明:本文为《智族GQ》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一、青春

2012年4月,高晓松开了自己的作品音乐会。

高晓松坚决不想做歌手,从小特别狂傲地长大,让他觉得做歌手、做艺人在台上冲大家说“后面的观众你们好吗?”的形式难以接受,而做幕后就能成艺术家,或者叫文艺工作者,于是他坚决不上台。到后来老了、胖了,也就更没上台的欲望了,所以他宁愿去做评委。但高晓松每场音乐会上自己都会唱两首歌,《一叶知秋》和《恋恋风尘》。

高晓松不是一个苦情的人,即便上台的串场也是喜剧路线,但他的确会掉泪,当他站在旁边看到万人齐唱时会泪雨滂沱:你的人生是多么的有意义,你曾经抚慰过这么多人的心灵。

老狼在高晓松作品音乐会上压轴上场,高晓松已经记不清看过多少次老狼的现场,但每次依然感动,因为老狼每次都能把现场温暖住,或者换一个词儿,弥漫住。高晓松说,老狼不会在现场喊“后面的观众你们好吗?”老狼纠正他,“我也喊过。被逼的,拼不过他们的时候也喊。”

在老狼看来,高晓松是一颗开心果,开朗、乐观、直率,而且特有才华。对老狼来说,高晓松能让自己在灰暗的宅男生活里多一些乐趣,带着自己去做那些想干但是不敢干的事,包括唱歌、玩乐队,后来出唱片、当歌手。这些都是高晓松带给他的。

而高晓松则认为,两人恰好互补。比照老狼,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多发呆、多读书,让自己内心有一些真实的、清澈的东西。高晓松说,要是没老狼拽着,自己更不知道在名利场里打滚会打成个什么样了。

高晓松至今记得老狼第一次登台的场景,因为“特别傻”。那时两人还是一个乐队,老狼上台就说:“各位大家好,我们都是学生。”他特别紧张,用B调唱《一无所有》,唱高了,还走调。到现在,两人一起演出过无数次,老狼日渐成熟,高晓松记忆中却一直留着有三次最为感动的瞬间:一次是老狼唱《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唱到“分给我烟抽的兄弟”的那一句,好多小伙子跑上来给他递烟,最后老狼的手里夹满了烟。另一次是演唱时停电了,老狼就打亮一只打火机开始唱《同桌的你》,第—排的人听得见,后面听不见的就开始跟着唱,一排一排,全场都把打火机点起来,没电的体育馆里满天星光,大合唱。每次老狼一上台就变了一个人,只要高晓松在现场,老狼总能找着一个恰当的空说“高晓松,在那儿呢”。一次在深圳,高晓松还是在调音台前站着,他感觉到老狼唱到特别感动的那—句时,看到老狼正回头向他望。所有这一些,高晓松只用一个词概括,“温暖”。

每次看完老狼演出,高晓松就觉得自己能干点儿坏事。因为听老狼的歌让高晓松记起,自己真的曾经抚慰过不少人的心灵,“所以我就能干点儿不靠谱的事儿了,自暴自弃一下。”

二、友谊
高晓松和老狼:狼狈青春如丧————————▲795《深度中国》中

约两人采访,老狼早早等在咖啡馆外,一人一杯咖啡,手边一本《安持人物琐忆》,被高晓松戏称为,“看无数的书,干好多没用的事。”而高晓松风风火火准时到达,依然穿着“只要出来见人就会穿”的那条名牌牛仔裤,是用从看守所出来之后老狼以过生日的名义给他的10万块钱买的。老狼说,这6个月自己商演不断,而高晓松则在里面吃糠咽菜。两人20年的情谊原本远远超越这10万人民币的分量,但高晓松对这事念念不忘,私下说过,“狼哥是对我最好的人。”

现场提起,老狼一拍大腿,冲高晓松叹气,“你怎么连这事都跟别人说了。”高晓松一脸得意,“嗯,都让我买衣服了。”高晓松一口气买了3万多的衣服,一想还剩6万多啊,再买点儿吧,又给老婆孩子一通狂买,他以前穿一千块钱的衣服都觉得贵。

高晓松和老狼第一次见面是1989年,在北京建筑设计院门口,那时高晓松组乐队在找主唱,一个朋友介绍了老狼。那天高晓松戴一草帽,穿一军装,老狼穿一牛仔裤。接上头后,高晓松就去了老狼家,说是面试一下。老狼唱了首“我要的不多,无非是一点点温柔”(《我要的不多》),还唱了《天天想你》。

老狼记得第一次见高晓松的时候,他整个人“瘦一半儿”。高晓松坐那儿,一边弹琴一边跺脚,身上一个劲儿地往下掉土。他那一片都是土——“风尘仆仆”,应该用这种词来形容。弹一半,老狼妈回来了,一看这屋里坐一流氓。老狼赶紧解释说,这是清华大学的学生,虽然已经退学了。

两个人初识,高晓松对老狼的最大印象就是做饭特好吃,比麦当劳好吃。乐队排完练,晚上特饿。那时也没钱,不能出去消费,大家就去键盘手家,问,你家有什么啊?说有土豆。老狼就切了条,炸了土豆,完了在他们家耍了一夜。第二天,键盘手让他爷爷买了10斤土豆,让老狼狂炸了。

高晓松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时,老狼在场,高晓松大概花了一个钟头就写出来了。那时候两人刚挣钱,在公寓里,高晓松每天抱着一捆钱,说:“看,我有钱。”时不时还拽两张给老狼说:“拿去吃吧。”那天酒足饭饱,拍着肚子,打发时间,正好睡高晓松上铺的那个来了一通电话,便有了这首歌。

所以他们觉得这都是白来的,就安于这种日子。如果是长时间在酒吧里唱,这儿那儿、三四十岁才成名,人会特积极,觉得失去的时间要补回来,但他俩唱第一首歌就火了,他们甚至都没得过新人奖,直接把当年能得的奖全给揣兜里了。那时两人特膨胀,一次颁奖典礼前在台下嘀咕:“这要是得第二名,咱不上台啊。”而那次得第二的是那英。

三、爱情

记忆中的那些姑娘们,她们只和成长有关。

那时的女生也简单,大家都喜欢写诗的女生。高晓松一个朋友当时写了首诗:“我手解开了胸口的第二颗扣子,流沙从里面涌出。”解开第二颗扣子很正常,有流沙从里面涌出,高晓松一看,嗯?少年的心被打动了。

年轻时关于失恋的泪水都闪着光。高晓松第一次见老狼哭是两人约好了去海口“卖唱”,那时买火车票可是一战役,得排两天两夜,高晓松拿一马扎坐那儿,坐到一搓能搓出一身泥来,但老狼死活不来。过了好久好久,高晓松都快疯了,老狼出现了。高晓松正准备破口大骂,哎哟,有泪痕。高晓松说,怎么了?老狼说,那谁跟我分手了,说我不上进。然后就特别伤感。以前在火车上都是高晓松在那儿张牙舞爪,老狼安静地坐着,结果那回是高晓松安静地坐着,老狼在车厢里抽风、犯病,冲着不认识的人说,我来给你唱歌,边唱边表演,高晓松还记得他唱了些什么:“那是你寂寞的眼,寂寞的泪。”老狼的失恋给高晓松弄了一个“江州司马青衫湿”,还把高晓松感动哭了一回。

这个让老狼失常的姑娘就是狼嫂,尽管两人也历经分分合合的戏码,但如今陪伴在身边的依然是17岁时牵起的手。狼嫂是特别上进的一个人,一路读的都是名校,去了雅虎,还有原始股——一万股原始股,都为老狼放弃了,回中国找他。老狼半夜起来上网,还看了一下雅虎的股价,160多美元一股,心下一惊:得唱多少次《同桌的你》才能唱出来!

20年后,高晓松把两人的好多事都写在《如丧》里了,并叮嘱老狼,“别给你老婆看啊。”高晓松说,《如丧》是小说不是自传,因为记忆它本来就不真实。但高晓松不愿改掉老狼的名字,坚持让“老狼”成为自己书中的主人公,因为这名字对他特别重要,把这名字改了,自己心里就没这人了,非得让自己心里有他才能写。

四、名利之外

高哓松做过不少疯狂的事,大一时和家里人打赌,他想组乐队,家人不让,便想为难一下他。他们说你敢吗?你敢拿把琴就走吗?高晓松说我敢,于是爸妈搜他身,把钱都搜光,给他买了张火车票去天津,说一礼拜后你再回来,如果你坚持下来,乐队的预算和资金立马就拨给你,因为组乐队要花很多钱。虽然家人心疼高晓松,只让他去了天津,爬也能爬回来,但真一分钱不带就上天津,那也挺要命的。

高晓松至今记得自己在天桥那边弹琴,一天下来就要到了5毛钱。然后花了4毛7买了盒烟,一口饭都没吃,当时1毛5可以买一袋方便面,但是他有很多感慨,他需要烟。第二天,高晓松想可能大学会比较喜欢这种事,就去天津大学卖唱,结果被人举报了,被学校保卫处抓起来了,说他是流氓。最后是被家人领回去的,导致打赌失败。虽然失败了,饿得半死,但高晓松回到家就看到一大桌菜。从那以后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没有人提过这件事,包括那一天,也没人提什么你打赌失败了,因为大家觉得你是一个男的,你心里肯定都明白了,那还提它干吗?

这种随心所欲的本性高晓松一直保留着,他经常干这种一分钱没有就出门的事。在欧洲也发生过这种事,浑身上下一分钱没有,卡也刷爆了。高晓松从来就没有过存款,他说,自己买不了房子就是因为没存过钱。

高晓松对钱、对物欲没有实质性的目的,从小他能想到自己会文艺,能写出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但没想到这也能养家糊口。他能想象的就是自己东借西借地借钱的样子,很狼狈,然后家里也给他冷脸,朋友们因为都不想借给他钱,都没了。然后生一个儿子,他来听自己满腹牢骚地说,你爹当年如何如何。

结果,老天很眷顾他,名、利在他荷尔蒙最高点的时候都得到了。

到40岁了,高晓松对婚姻、对家庭越来越依赖。他解释说,这是因为你已经过了你男性能量的成长期,其实你是在往后退,所以你会越来越珍视这些东西,包括乡愁。他现在能跟妈妈、丈母娘都住在一起,丈母娘带着孩子跟着他跑,在美国大家都住在一起,回北京也是,丈母娘、老丈人、小姨子从他结婚起都跟他住在—起,共同生活很多年了。高晓松乐在其中,他说,自己原来是特别野的一独狼,看到他今天这样,他的那些朋友都傻了,他现在不但不再是那头独狼了,而且现在家里人少了他还受不了。他觉得怎么没人了?不热闹了,没意思。

高晓松不买房,他觉得租房子也很好,想住哪儿就住哪儿,今儿看到这个就住这儿了,明儿看到那个就住那儿了,无非就是倒霉两天,每次搬家的时候都说:唉,要不买个房子吧,都麻烦死了。但他一想到买房的后果,就想着不要买了,因为房子会伤害自己和一切。他觉得自己现在生活在一个特别稳定的生活结构里,一买房就会破坏这个结构——当你需要很多钱的时候,你就想做点儿什么事,你想做点儿什么事的时候,你就想利用别人,你一想利用别人,你的整个的稳定的生活结构就破坏了。

高晓松向往的也不是这些。他记得自己21岁生日时,一个人在清华宿舍摆了三枚馅饼,说是有谁来看他就要一起分享,直到熄灯都没有一个人来,他独自吃了全部的冷馅饼,钻进冰冷的被窝。当时他在冰凉的被窝中一点儿没有难过,他觉得这—切都不属于他——他会有诗和远方。从小妈妈就反复告诉他这句话,所以妈妈和他从不为眼前的一切悲伤,反而经常被辽阔的昨天和远远的未来打动。所以后来直到今天,他和妹妹都没有买房,而是用所有的积蓄将这个孤独星球走遍。

高晓松的妹妹是个传奇人物,钱比高晓松挣得多,基本都捐了希望小学,自己每月就花两干元,衣服穿高晓松老婆剩的衣服,孩子穿高晓松孩子剩的衣服。妹妹曾经一个人骑着摩托车穿越非洲,最近又以40岁高龄考上博士读书去了,一边还带着两个孩子。这让高晓松有点儿感慨,妹妹怎么就成为人类楷模了?小的时候一点儿没看出来,那时她连削铅笔都是妈妈给削的。

高晓松和他妹都随他妈,他妈什么都干,一刻不闲,每天都有新主意,每天都有新问题。高晓松有回在微博上看到一条对自己的评论,“你看他所有的电影、音乐、文字到处流露闪光,但是就没有一个成熟作品。高晓松身上有文艺界最好的、最厚的草园,可是一个完整成熟的作品都没有。”为此,他特别伤感。

但转念一想,高晓松又觉得,妈妈就是这样的典范。妈妈从小给高晓松做衣服,最后永远留一个袖子,毛衣永远有一个线头,一不留神就脱落了。她现在还是任由各种奇思妙想在半空中闪烁,今天用各种各样的鸡蛋壳做艺术品,做一半,又开始叠小三角。她不需要完整的完满,只需要过程的痛快。

高晓松也不愿去勾画完成这最后一笔。他说,虽然自己有很多毛病,但他从小有一个特别好的生活观念,这对他的一生都有益:他从来不想自己要什么,只想自己不要什么。他一直都这么生活,他的自在是,把不要的东西撇干净,那就好了。

五、无欲之韶华

高晓松年轻时最爱两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和《更多的人死于心碎》。2011年他在看守所翻译马尔克斯的《Memories of My Melancholy Whores》,是马尔克斯2004年快80岁时写的,高晓松翻译成《昔年种柳》,以“纪念下不靠谱的青春”。

因为酒驾而入狱后,在看守所中,高晓松开始就想好了要先干一些什么事,要先干一些不触动心灵的事,因为那时候人都很脆弱,看小说可能就柔肠寸断,写作可能会陷入绝望,所以他翻译马尔克斯的书,翻译比自己创作要好很多,因为触及的是人家的心灵,而且人家那么老的人的心灵,90岁的绝望,比高晓松要绝望多了。

看守所里没有笔,只有最柔软的笔芯,高晓松自制了一支笔,把早上喝的粥涂在纸上,卷在笔芯外头,卷成一支比较粗的笔。马尔克斯的《昔年种柳》原本没人出版也没人翻译过,谈版权的时候,高晓松就跟马尔克斯和他的经纪人说,一个热爱他的犯人,在监狱里用柔软的笔芯在极其昏暗的灯光下,也没有桌子,只有一个板,他坐在板上,抱着两床被子,边翻译边写,希望他能给予出版的许可。

看守所里的一天,不知道哪个老警察在哼唱李宗盛的《我终于失去了你》,走调了。高晓松觉得自己应该热泪盈眶,因为他想起自己年少时代曾在中戏宿舍小角落里听了一晚上这首歌,含着眼泪。

时光倒回20年前,顾城死的那天高晓松也流了几滴泪,还写了几首歌,其中一首叫《白衣飘飘的年代》。其实那个时候高晓松从来没有穿过白衣,即使是在外婆的葬礼上。他穿军装戴草帽,拖着一双拖鞋。就如同他穿着囚衣,拖着一双拖鞋,站在一丈高的窗下仰着头,看天慢慢黑去,晚风还新,时光却旧了。

高晓松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最想干的事就是看清楚人生或者世界,年轻的时候连爱情都看不清,坐在那儿想半天,还能爱多久,这点事都看不清,就特痛苦。最强烈的欲望都是从匮乏感来的,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可能第一个欲望要找一个好老公。看不清楚的少年们,最大的欲望就是想看清楚,拿什么代价你让我看清楚了,这个最重要。

如今,人到中年,大部分都看清楚了,有些角落代价太大了,就算了。在高晓松看来,这个世界的事都是这样的,你做80%是容易的,你越往后,那一点,代价越大。有可能那个10%你得付多两倍的动力才能把那点儿窟窿堵上,那就别堵那个窟窿了,干吗呀,还是有点儿余地,让大家有一个平衡点吧。人也一样,你要想了解到每一个角落都看清楚了,那你的代价太大了。

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在剩余的那些角落选择不做自己。老狼在生活中“扮”轻松,没事的时候就宅在家里,没有经纪人,自己接电话谈价钱,平时那么腼腆的一个人,谈起价钱来也可以入戏。高晓松“扮”豁达,自嘲“校园”并非自己最显著的标签,“现在我身上又多了一个标签,就是‘监狱’,而且我以前排在第一的标签也不是‘校园’,是‘难看’。”

校园时代早已一去不返,青春也散场多时。高晓松说,他喜欢1988年除了高晓松以外的那些东西,那是一个好时代,但他是好时代里的坏孩子。他喜欢现在的自己,今天的时代是一个坏时代,但现在成长成了一个好孩子。

迄今为止,高晓松把所有自己喜欢的事情都做了,身上的虽不多,够生活。所有的人都老了,再没人死于心碎。他数着日子和钱,等着永逝降临。现在唯一的能让高晓松感觉到的困扰就是,点菜没点好。高晓松说,自己走遍世界,特别五香嘴,精极了,偶尔会出现点菜失败了,点的菜没人爱吃,他就会特别特别困扰,就会想:咋都活到这岁数了,竟然能把菜点失败了。

他不再有软肋,能伤害到他的,那些青春中的荷尔蒙已经消散,只有诗与远方的召唤一直还在。高晓松曾在看不见天空的看守所里想念外面的世界,觉得每个过往的人和事都有情,都是悲欢,都是缘分,都成了远方。

在《如丧》中,高晓松将这种感觉形容为“如丧青春”:青春之丧,来于你无欲之韶华,逝于你无望之山冈,昨日已靡,前路迢迢,一曲未终已被弃于四季,一梦未醒已委身于尘土——毫无防备。

2·第一次登台: 两人一个乐队“特别傻”

高晓松记忆中保留着三次最为感动的演出瞬间:一次老狼唱到“分给我烟抽的兄弟”一句,好多小伙子跑上来给他递烟,老狼的手里夹满了烟。另一次演唱时停电了,老狼打亮一只打火机开始唱《同桌的你》,大家把打火机点起来,没电的体育馆里满天星光,大合唱。(同上)

3·第一次见老狼哭:为狼嫂“失恋”抽风的日子

高晓松第一次见老狼哭是两人约好了去海口“卖唱”。“失恋”了的老狼在车厢里抽风、犯病,冲着不认识的人说,我来给你唱歌。这个让老狼失常的姑娘就是狼嫂。不过,尽管历经分分合合的戏码,但如今陪伴在老狼身边的依然是17岁时牵起的手。(同上)



无欲篇:晚风还新 时光已旧

1·高晓松:不买房 看守所里不忘创作

高晓松的21岁生日是独自度过的,当时他在冰凉的被窝中一点儿没有难过,他觉得这—切都不属于他——他会有诗和远方。从小妈妈就反复告诉他这句话,所以从不为眼前的一切悲伤。后来直到今天,他和妹妹都没有买房,而是用所有的积蓄将这个孤独星球走遍。 (同上)

2·老狼:爱宅在家 身边仍是17岁时牵手的狼嫂

老狼在生活中“扮”轻松,没有经济人,自己接电话谈价钱。高晓松“扮”豁达,自嘲“校园”并非自己最显著的标签,“现在我身上又多了一个标签,就是‘监狱’,而且我以前排在第一的标签也不是‘校园’,是‘难看’”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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