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人传记 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

马克·吐温原名赛缪尔·朗荷恩·克列门斯。是美国小说家,1835年11月30日生于密苏里州的弗罗里达,1910年4月21日故于康涅狄克州的斯托姆斐尔德。

在他12岁那年,父亲撒手西去了,为了稳住原本不景气的家,马克·吐温不得不开始劳动。他当过印刷所学徒、送报人、排字工人;后来又在密西西比河的航船上当过水手和舵手。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密西西比河航运萧条,马克·吐温到西部去找矿,辛苦了几年一无所得,他来到弗吉尼亚城,先后在《事业报》和旧金山《晨报》社里当记者,开始写通讯报道和幽默小品,“马克·吐温”这个笔名就是那时采用的。

他开始创作时正是美国“幽默文学”极为繁荣的年代。这种文学根源于西部口头文学,特点是诙谐、夸张、旨在逗乐。马克·吐温在这种传统影响下创作,但他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总是把幽默和讽刺结合起来。

70年代初,马克·吐温结婚后定居在康涅狄克州的哈特福。从这时到90年代初,写了许多长篇小说。

马克·吐温晚年撰写《自传》。从他死后发表的遗作来看,作者流露出悲观绝望的情绪。

多姿多彩的童年

一个三伏天的正中午,人们热得不敢出门,一边用蒲扇使劲地扇着风,一边不停地唠叨:"这鬼天气,不把人热死才怪呢!"连狗也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大口大口地喘气。但是萨姆却不怕热,他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吃午饭的时候到了,妈妈把热气腾腾的饭菜摆上桌子,然后她开始吆喝起来,"坐过来吧,孩子他爸,"接着她又扭过头去,"哥哥到哪儿去了,你知道吗?亨利。"

"不知道,我猜是在外面玩吧。"亨利是个文静的孩子,他细声细气地回答说。

母亲打开厨房的门,跨出门外,站在屋后的台阶上,大声喊道:"萨姆,小萨姆,回来吃饭啦。"

没人答应,她又提高了嗓门喊:"萨姆,妈妈叫你呀!你快点,回来吃饭吧!外面太热了。"

还是没有人回答,她无可奈何地回到饭桌旁,摇摇头说:"这孩子真是要我的命,谁知他又在捣什么鬼。好吧,等他回来就让他吃冷饭。"

一家人吃完饭后,妈妈麻利地把厨房收拾了,她无意间发现了门边挂着小萨姆的学生制服,就轻轻地叹了口气。于是,妈妈的思维又回到了昨天,小萨姆放学很久后才回到家,他一进门就大喊"妈妈,我今天一定让你'高兴的大吃一惊',不信您把手伸进我衣兜里去。"妈妈拗不过他。只好把手伸进去,结果摸到一个令人恶心的滑溜溜的东西,扯出来一看,竟是一只死蝙蝠,她生气地朝萨姆扬了扬手,萨姆嘻嘻一笑,一转身就逃到她够不着、抓不到的地方去了。

这是1843年的某一天,发生在美国西部小镇上的一个普通家庭的一件小事,小镇名叫汉尼巴尔,坐落在辽阔而汹涌的密西西比河河畔。这家孩子的父亲叫约翰·克里斯曼,是个小杂货商,家里收入不多,生活很艰难。母亲勤劳善良,在家里操持家务和照顾几个年幼的孩子: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些孩子中只有一个孩子是个有名的调皮捣蛋鬼,那就是二儿子萨姆。其余的孩子都很乘巧,非常听父母的话。

小萨姆出生于1835年11月30日,这天天气非常冷,小萨姆由于早产,所以一生下来体质就很虚弱,家里人都以为他活不过这个冬天。

但出乎意料的是小萨姆竟然哭哭闹闹地熬过了这个冬天,他母亲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过了将近半个世纪后,已经成为举世闻明的幽默作家的萨姆问年迈的母亲,当初是不是提心吊胆害怕他夭折,老太太幽默地回答说:“不怕,我倒是怕你活下来呢。”

其实,小萨姆的母亲当时的担心并非多余的,因为她一生共生了7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在幼小时因疾病而夭折了,结果只活下来了四个。

回头说说,8岁的小萨姆为什么不回来吃午饭?他到底去了哪儿,干什么去了呢?原来他正在和伙伴们干一件大工程呢!在小镇外的山上,萨姆正光着脚,使劲掀着一块巨石。一连好些日子,他和伙伴们都逃学,来到山上挖这块孤零零的大石头,现在,这块巨石已经被整个儿从地基上掀出来了,在四五个小伙计的推动下,挪到了高高的山顶的边缘,孩子们听到了小萨姆的一声命令"推"个个使出全力,巨石从山上往下滚,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传来,兔子吓得四处乱跑,野鸡呼啦啦地飞上树梢,一棵棵小树劈里啪啦地倒下,小伙伴们看到这样的场景,个个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不料巨石冲下山后,闯进路边的一家铁匠铺子,把铺子砸得粉碎,铺子里的人乱哄哄地跑出来,朝山上观望着,嚷嚷着“快跑。”萨姆喊了一声,几个小伙伴赶紧分头逃跑了。

小萨姆和另外一个伙伴朝河边跑去,跑过市场街时,他们看到一群黑奴,十几个男女黑人,被铁链锁在一起,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看到这些人悲痛欲绝的样子,小萨姆不由放慢脚步,心里感到非常难过。这是使他终生难忘的一幅惨像。

萨姆和小伙伴来到一个小河湾,脱光了衣服,跳进了清凉的水里,他俩打赌,看谁能从河底摸出一些卵石、瓶子什么的,还比赛谁在水底下憋气的时间长。玩了一会儿,她俩又开始钓鱼,但是别针做的鱼钩很不争气,半天只钓到一条小鱼,两人就用河上漂来的木头生起篝火,把鱼烤熟,分吃进肚里,吃完后萨姆仍津津有味地舔着嘴边,因为他肚子太饿、鱼实在太小,又太香了,半条鱼没能解决饥饿,反尔让萨姆觉得更饿了。于是,他知道自己该回家了。

但是,刚才脱衣服时把衣服领子撕开了,要是这样回家去,妈妈肯定会发现,他又去河湾玩水了,这是她绝对不允许的。因为小萨姆已经有九次被人从水里救起来。不过萨姆这次早有准备,他从领子背面取出预先插好的针线,自己动手把领缝好了,缝得和母亲的针脚一模一样,缝好后,萨姆才慢吞吞地向家里走去,那模样真像个听话的乖孩子。

"饭好了吗?妈?"小萨姆进门后很乖巧的问道,"刚才我好像听见您招呼我来着。"

"你还记得要吃饭吗?萨姆,我叫你吃饭已经有两个钟头了。你上哪儿去了,说呀。"

"噢,刚才山上发生了可怕的塌方,把路边的铁匠铺子都砸碎了,我在那儿帮忙抢救……"

"你倒是会说,可我没听说什么塌方的事儿。"母亲边说边检查了萨姆的领子,见领子缝得好好的,她才松了一口气,"你总算没去游泳,我最担心这个。"

"妈,你缝他的领子用的是白线吧?"旁边,萨姆的弟弟亨利一边看读书一边小声地问。

"白线?对呀,我的确是用白线缝的,可你这领子缝的是黑线!小萨姆,好了,你不用再装了,端着冷饭到门外去吃,吃完后就去刷围墙。说实话,我今天真想好好揍你一顿,你早该挨揍了。"妈妈生气地说道。

小萨姆吃完饭,很不情愿地拿起一把长柄的刷子,提着一桶白灰浆,来到屋外的围墙边,有气无力地刷了两下,他真想一屁股坐下来。正在这时,萨姆的小伙伴约翰一蹦一跳地过来了,萨姆马上像换了个人似的,拿起刷子认真地刷了起来。

"我要到河边去玩,萨姆"约翰一边啃着苹果一边对萨姆说,"不过你去不成了,你还得干好,对不对?"

"哼,我才不想到河边去玩呢,刷墙可是一门手艺,你想想,谁家大人放心让小孩去刷墙啊?我好不容易才挣来的机会……"萨姆做出一幅非常有趣的样子说道,一举一动做得特别仔细,像个有经验的老师傅一样,还不时停下来眯起眼睛打量着约翰。

"嘿,萨姆,我也来刷一刷,行不行?"约翰在一旁看得入迷,忍不住恳求道。萨姆摇摇头说:"他可不敢把这活儿交给别人去干。"

"我把这苹果给你,你就让我来刷吧!"约翰真的急了。终于,他拿到了萨姆的刷子,兴奋极了,拼命地刷起墙来,而萨姆,却坐在荫凉的地方,啃着约翰的苹果心中暗自庆幸自己的聪明。

一个又一个男孩打这儿路过,准备到河边玩水的钓鱼的都有,但奇怪的是,他们都没有运去做自己的事,而是都留下来争着刷墙,要在这门手艺上一显身手,为了能刷上墙,他们又争着向萨姆送礼物。不到两个钟头,萨姆的灰浆全用完了,围墙被孩子们刷上了三层白灰浆。有心计的萨姆,不但没有自己劳动,反而得到了孩子们为了能抢到刷墙的活而争着送给他的礼物,它们分别是一只破口琴,一个芦苇管做的炮,一只独眼的小猫,一个门上的铜把手,一只死老鼠,一个刀把儿,还有四块柑子皮。

当萨姆的母亲来检查时,发现整道墙都刷好了,她感到十分惊讶,心里也很歉疚,就给了萨姆一个最好的苹果作为奖励,还说道:"现在,你可以尽情的玩去吧!"

许多年后,萨姆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人们都尊敬地叫他马克·吐温,只有镇上的小伙伴们还记得他叫萨姆,而且是个调皮鬼呢!

倾心大自然

少年马克·吐温对大自然充满了好奇心,他常常到野外去探险,并从中得到过快乐,也吃过很多苦头。

进山洞探险就能有力地证明这些问题。

马克·吐温所在的镇外有一个山洞,这个山洞对孩子们的吸引力很大,因为常听大人们说,这个山洞是很久以前一个脾气古怪的医生发现的,还传说他在洞里藏了一门大炮和一些刀枪,他的十四岁的女儿因病去世后,他把她的尸体装入密封的大玻璃瓶里,用酒精泡着,也藏在洞里……小伙伴们对此又好奇又害怕,到底是真是假,但没有人敢进洞里去看一看。

这次吐温准备了许多蜡烛,和一个跟自己很要好的小姑娘安娜悄悄地进了洞,洞里潮湿阴冷。两人手牵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走了没多远,突然四周响起一阵呼啦啦的声音,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朝两人扑过来,"天哪,快跑。"安娜失声叫起来,话音未落,吐温手上的蜡烛已经被扑灭了,四周一片漆黑。

"别怕,是蝙蝠,它们一见亮光就要扑灭。"吐温镇定地对安娜说道,重新把蜡烛点燃,然后两人手拉手继续前进。这个洞是一个地下迷宫,有许多通道和深坑,弯弯曲曲,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以前曾经有个酒鬼闯进洞里,在里面迷了路,呆了一个星期才被人们救出,后来他再也不敢来这儿了。现在,吐温和安娜不仅没看见什么大炮,也找不到出口了,他俩走过一个又一个洞,始终见不到一点亮光,尽管吐温很仔细地节约蜡烛,但还是一根一根点完了。

"蜡烛一完我们就大声叫喊,让外面的人听见。"吐温对安娜说道,安娜害怕地哭了起来。最后一根蜡烛只剩下一点点了,正在紧急关头,一阵隐隐约约的喊叫声传来,他们终于看见了远处闪烁着的火光,"萨姆,安娜,你们在哪儿?"这是镇上的人们在喊着他们的名字,吐温和安娜得救了。

马克·吐温晚年时把这一惊险的场面还写进了《自传》。因为这次探险让他终生难忘。除了山洞探险外,吐温最最喜欢的是到河里游泳,好几次差点被水淹死,有一次他被水流冲走,在水里飘浮了好几公里才爬上岸,被水呛得奄奄一息,镇里的人都以为他已经被水淹死了,开始朝水面放炮,好让尸体浮出来。

炮的响声震醒了奄奄一息的马克·吐温,他挣扎着回到了家。吐温大难不死,全家人都为他感到幸运。

过了几天,在一家人吃中饭的时候,妈妈拿出姨妈写来的一封信,说是詹姆斯表哥马上就要来了,要带马克·吐温到姨妈的农庄去玩……

"好哇!好哇!"吐温从饭桌旁的座位上跳下来,满屋子乱蹦,"哪天,妈?表哥哪天来啊?"近几天吐温的两个好伙伴被水淹死了,他非常伤心,整天闷闷不乐。今天听妈妈说表哥要来接他,他突然兴奋起来了。

"瞧你,我还以为你生了重病呢!"妈妈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我没病,妈,真的没病,我要到表哥那儿去!"吐温喜欢农庄生活,喜欢那儿的田野、草场,以及那里热情朴实的人们。

等到了姨妈的农庄后,吐温变成了从前那个活蹦乱跳的小调皮鬼。夜晚,他和庄子里的人们结伴到树林里去打猎,他们领着狗群,在黑暗的树林里走老远老远,如果有一条狗汪汪地叫起来,表明有一只树狸被赶上了树,于是他们就拼命跑过去,把这棵树砍倒,树狸被摔到地上,大伙儿发出一阵兴奋的叫声。吐温喜欢这种紧张场面,喜欢那种悄悄穿过森林,接近猎物的神秘气氛,不过,他不喜欢人们捉住动物后把它们杀死,他十分喜欢动物,所以每次打猎时他又暗暗希望它们能够逃脱。

要想去猎取松鼠、野火鸡和鸽子等等,必须早上去,遇到这种时候,吐温总是天不亮就从床上爬起来,跟大人们一起出发,回来的时候个个兴高采烈,满载而归,只是饿得发慌,有时,马克·吐温顾不得洗手,就端起碗,赶紧吃早饭。农庄的野外生活有意义极了,使原本瘦得像猴子一样的吐温变得结实强壮了。

很快,马克·吐温熟悉了林中的生活,他熟悉啄木鸟啄树的断断续续的声音;他认识雪地上兔子足迹的形状,并懂得这兔子想要干什么;他弹一下西瓜,就知道这瓜是生还是熟;他追狐狸能一直追到它的老窝,他也知道牛群在暴风雪中面向着哪一边;他还懂得怎样赶在猎人到来之前把落在陷阱里的动物放走。

野外生活,对吐温来说,既有痛苦又有欢乐,他从中得到了许多知识和人生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难是他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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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奴的故事

马克·吐温还喜欢到姨妈的农庄去玩,是因为农庄上有20个黑人奴隶,那时的美国,奴隶制度还没有被废除,黑奴们过着没有自由的悲惨生活,吐温对他们的遭遇充满了同情,他很喜欢和他们在一起玩。

其实吐温家里也有几个黑人奴隶,父亲脾气暴躁,常常责打他们,也不允许吐温接近他们。他印象最深的是家里有个女黑奴叫珍妮,从小就在他家里干活,即使累得精疲力竭,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她也不吭声。有一次,父亲说珍妮"不听话",就把她的两只手腕绑起来,用小木棍抽打她,她发出痛苦的叫声,吐温见了心里很难过。后来,吐温的父亲负债累累,全家生活越来越困难,就把珍妮卖给了黑奴贩子,黑奴贩子又把她转卖到南方的种植园去干活。多年后,年轻的马克·吐温在轮船上偶然碰到了珍妮,她在轮船上当清洁工,见到吐温后,她哭了起来,心酸地向他讲述起自己被卖到南方后的悲惨遭遇。

家里还有一个打杂的小黑奴,跟吐温的年龄差不多,只要出一点小差错就被吐温的父亲打骂,他每天除了做事外,惟一的娱乐就是独自大声地唱歌。

有一天,吐温向妈妈抱怨:"这个小黑奴一天到晚大声唱歌,显得家里吵吵闹闹的。"

母亲严肃地对他说:"别责怪他了,孩子你想一想,永远被卖掉,离开了妈妈,他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这可怜的孩子。他唱歌,是想高兴高兴,他闹得我也头昏脑胀,但我还是听着,而且心里很高兴,要是他不唱了,成天愁眉苦脸的,那倒会使我伤心呢。"

妈妈的这番话,吐温终生难忘。妈妈对黑奴们总是充满着深厚的同情,从来不打骂黑奴,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母亲的言行感染着吐温,所以他来姨妈家不久就和农庄上的几个黑奴成了好朋友,其中最要好的朋友是丹尼尔大叔。

一到晚上,吐温和他的表兄们得到大人允许,一起来到丹尼尔住的厨房,听他讲故事。在那间木头盖的小房子里,墙上的裂缝透着风,屋内炉火闪烁,孩子们一个个端坐着,聚精会神地听丹尼尔大叔讲故事。丹尼尔大叔总是先讲一些关于一伙被关押的人渴望获得自由的故事,孩子们并不完全明白,其实这也是丹尼尔大叔最关心的事,他老是担心自己被卖掉,并和家里人分离,他的生活也像别的黑奴一样,老是由于受到威胁而蒙上一层阴影。

最后,丹尼尔大叔会讲一个鬼故事,打发孩子心惊胆战地回去睡觉。他最爱讲《金手臂》的故事,故事快完的时候,丹尼尔大叔总要用悲伤的语调问道:

"我的金手臂在……哪……儿?"他那黑黑的眼珠盯着天花板,仿佛那里藏了什么东西一样。

"我的金手臂在……哪……儿?"丹尼尔大叔的声音更大了,也更加哀伤,他低下头来,用一种责怪的眼光扫视着身边的孩子们,好像是他们偷走了他的金手臂一样,孩子们都一动不动地坐着,大气也不敢出。

"你在这儿!"这时,丹尼尔大叔大叫一声,猛然抓住一个正听得起劲的孩子的手,那孩子马上被吓得尖声叫唤起来。虽然孩子们清楚地知道这是闹着玩的,但每次讲这个故事时都被吓得毛骨悚然。

农庄上的黑奴还喜欢唱歌,就跟吐温家里的那个小黑奴一样,吐温也喜欢上了他们的歌曲,总是跟随着他们一起哼唱。这些黑人唱的歌曲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在马克·吐温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不管走到哪里,只要听到了从小熟悉的黑人歌曲,他的心情就十分激动,并会情不自禁地跟着哼唱起来。马克·吐温的一个女儿曾经说过,当我的父亲唱起这些黑人歌曲时,就好像是整个心灵都在哀叹,是在诉说着黑人们的苦难生活。

在镇上的码头旁,吐温常常看见被贩卖的黑人奴隶,十几个男女黑人被铁链锁在一起,有时还有黑人小孩,准备用轮船把他们像货物一样装运到下游一带,卖给南方的棉花种植园主,没日没夜地干活,这是黑奴们最害怕的事。船未到之前,他们躺在地上,东倒西歪,表情极其悲伤,吐温见了,总会停下脚步,看着他们,心里特别难受。

我多么想帮帮他们啊!但是我无能无力。每每这个时候,马克·吐温会自言自语道。

许多黑奴对这种悲惨的命运进行了顽强的反抗。吐温经常看到张贴的传单,悬赏追捕在逃的奴隶。有次他看见6个白人彪形大汉,抓到一名逃跑的黑奴,五花大绑,将他摔倒在一间木棚里,几个人涌进去一阵毒打。过了不久,黑奴被活活打死了,他死前痛苦挣扎的模样和呻吟声,长久地留在马克·吐温的记忆里。

在姨妈的农庄里,和黑奴们的友谊使吐温真正了解并进一步爱上他们,他很想帮助他们,但他那时太小,他对这些无能为力。后来,当马克·吐温成为了一个作家,他想起了小时候的黑人朋友们,于是,毫不犹豫地把丹尼尔大叔写进了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并给他恢复了自由,使他不再是一个奴隶。

实际上,吐温离开姨妈的庄园后,就不知道丹尼尔大叔的下落了。在吐温十多岁时,姨妈家的庄园卖给了别人,丹尼尔和其他黑奴一起被黑人贩子带走,卖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学徒的生活

三月的晨光越过窗户照进卧室,马克·吐温还躺在床上,身子在被子里缩成一团。门外传来母亲的叫声:

"萨姆,该穿好衣服上学了,快打起精神起床吧。"她已经叫了两遍了。

"我起来了,妈。"

吐温答应了一声,却连眼睛也懒得睁开,躺着一动也不动。他在思考一个问题,家里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一家人都在为生计发愁。他也不想去上学了,渐渐地养成了慢吞吞的坏习惯。

1847年3月,马克·吐温的父亲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原来一家人靠他的杂货店过日子,但他缺乏经营头脑,经常亏本,为了能把货物买进来,他不得不靠借债应付。后来因为打债官司,被别人陷害,输掉了大部分财产,家里原来的住房也卖掉还债了,一家人搬到一所破旧的房子,日子越过越艰难。

几年来,父亲一直在和一个心狠手辣的黑奴贩子打官司,一天,他骑马到十多里外的一个法庭继续打这场官司,回家的途中,由于风雪交加,他冻得浑身发抖,进门时就脸色发白,胸口发疼,于是生了重病。镇上的医生竭尽全力为他治疗,病情始终不见好转,高烧持续十多天不退。马克·吐温和母亲、哥哥欧利恩、姐姐帕梅拉、弟弟亨利日夜轮流守护在病床前,细心照料着生命垂危的父亲。

在一个阴暗寒冷的日子里,马克·吐温的父亲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用微弱的声音招呼他最喜欢的女儿帕梅拉,让她靠近自己,深情地吻了吻她的脖子,轻轻地说道:

"让我去吧。"说完,就闭上了眼睛,他走了,他真的离开了人世,这时的马克·吐温才11岁零4个月。

这一夜,吐温通宵没有睡着,父亲的去世使他震惊。他不得不面对家里的现实,哥哥欧利恩在外地当印刷学徒,只包食宿,没有工资;姐姐给人教音乐,收入少得可怜,实在拿不出钱来让自己读书,他在床上辗转反侧,想了很久很多,最后,他终于决定不再上学,他要去工作,照顾母亲,做一个男子汉。

很快,不到12岁的吐温就进了镇上的一个印刷所当学徒,每天都有许多事要干:早晨起来生火,到外面的抽水站去提水,打扫办公室,夜晚在昏暗的烛光下排版,有时要大早起来,把上百份报纸挨家挨户送到居民手里。

老板是个吝啬鬼,他不给学徒们工钱,只提供衣食住宿。他让吐温睡地板,吃的是萝卜白菜,喝的是清汤寡水,经常饭碗里只有一片薄薄的面包。马克·吐温和几个学徒有时饿得发慌,就溜到老板家的地窖里偷蔬菜吃。老板每年还假发慈悲给学徒一人发一套衣裤,其实那都是老板丢掉不要的破衣烂裤,穿在学徒们身上,就像马戏团的帐篷挂在身上。

吐温在印刷所里当了两年学徒,这期间,他断断续续到一家补习学校去听课,不过,当时的学校都让学生背诵一些不知所云、枯燥无味的东西,上课时,学生们总是躲着玩铅笔刀、鸟蛋和钓鱼钩之类的小玩艺儿,以此来消磨时间。但吐温却在这所学校里学到了很多知识。

在印刷所里,吐温学会了排字、拼版、印刷和校对稿件,同时养成了认真阅读报纸的习惯,他经常将一张报纸翻来覆去地看,细心揣摩上面刊登的各种文章的写作风格和特点,渐渐地,他对文字越来越敏感,对写作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两年学徒生活很快结束了。

就这样过了两年,哥哥欧利恩从外地回来了,他想在镇上办一个报纸发行社,这种报纸发行量很少,顶多不过两三百份,整个报纸的工作,往往三五个人就可以承担。

欧利恩看上了差不多是个熟练印刷工人的吐温,他先是把老实听话的小弟弟亨利叫来,跟自己一起干,然后又去劝吐温也加入进来:

"二弟,回来跟我干吧,我们三兄弟可以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不行啊,我马上就要从学徒转为工人了,老板可能会给我工钱的。"吐温回答说,他知道哥哥的资金也很少,这样做可以为他节约一点工钱。

好不容易等到学徒期满,马克·吐温以为可以拿工钱了,可是老板还是不给他工钱,给他的报酬还是萝卜白菜那一套,吐温生气了。这时哥哥又来劝他:

"回来吧,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妈妈为我们做饭,猪肉、黄油、面包、咖啡都有,瞧你,都饿成瘦猴一样了。"

其实,回到家里马克·吐温日思夜想的,只要是妈妈做的饭菜,不管多么简单,他也吃得津津有味,这时他有真有些动心了。

"工钱嘛,不算什么,我每周给你三元五角,不错吧?"哥哥又慷慨地许诺。

吐温终于来到了哥哥欧利恩这儿干活,他不仅负责印刷报纸的事儿,还给报纸写一些轻松愉快的讽刺小品。由于马克·吐温的加入,欧利恩的报纸办得还不错,在小镇上发行量是最大的,但是,他拿不出钱来付弟弟的工资,因为报纸的订费是用木柴和萝卜代替的。

哥哥不善经营,发不出工资,吐温有时也很窝火,但他心情还是愉快的,一家人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热热闹闹。姐姐帕梅拉也在这时出嫁了,日子过得满舒服。但到马克·吐温18岁时,发生了一件对他震动很大的事。

1853年1月的一个夜晚,马克·吐温在镇上的一条街道上走着,看见一群小孩正在欺负一个喝醉了酒的流浪汉,他一向同情倒霉受害的人,于是立即走过去把孩子们赶走了。流浪汉还是迷迷糊糊的,抓住吐温的衣服说:

"先……生,给我几根火柴吧,我要抽抽烟。"

吐温随手拿出一包火柴给了他说:"快找个地方住下,别在街上瞎转了。"然后自己转身回家去了。

半夜,吐温被一阵响亮而急促的钟声敲醒,不好,镇上失火了,他赶紧穿上衣服跑出门外,和人们一道去救火,起火的地方正是警察局的拘留所,火光冲天,烈焰飞腾,只见拘留所里有一个人正在拼命拉扯牢门上的铁龙,熊熊的火舌已经吞没了牢房的木制门窗。

马克·吐温吃惊地发现,牢房里的那人就是他在街上碰到的那个流浪汉。原来,吐温离开他后,他的酒疯发作了,拿起一把斧子砸破了一家早已关闭的门,然后进门去把这家人通通赶出来,警察局长闻迅跑来把流浪汉逮住,关在拘留所的一间单人牢房里。

流浪汉躺在牢房的草铺上,拿出马克·吐温给的那盒火柴点烟,由于神志不清,把干燥的草铺引着了,牢门的钥匙只有警察局长才有,已经有人跑去拿了,但火越烧越大,流浪汉身体紧贴着铁条,疯狂地喊叫着:"救命,快救……命,啊……。"一会儿就倒在烈焰中。在那牢房的废墟上只剩下一堆烧焦的骨头。

天快亮的时候,马克·吐温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家里,一种犯罪的感觉压在他心头,他找到已经睡下的弟弟亨利,告诉他给流浪汉火柴的事儿讲了,并问道:"这件事我是不是也有罪呢?"

弟弟亨利考虑了很久,回答说:"你既然知道流浪汉喝醉了,就不应该把火柴给他,所以,这件事你也有罪。"

听了弟弟的回答,马克·吐温的负罪感更重了。

对大城市的向往

从那以后,马克·吐温夜夜失眠,流浪汉贴在铁条上狂呼救命的惨象,老是浮现在眼前,使他无法解脱,他很想离开这个小镇开始新的生活。

一天,他在翻看一份报纸时,偶然发现一条消息,介绍在纽约市举行的万国博览会,博览会上有一个神奇的"水晶宫",每天有6000人去参观。"我也去看一看,说不定还能顺便在那儿找一份工作呢。"马克·吐温心思一动,决定马上出发。

去纽约市得有一笔旅费才行,但马克·吐温身无分文,于是他先来到了姐姐帕梅拉居住的城市,在当地的报社做了一段时间的临时工,积攒了一点钱,过了一段时间才来到纽约。他在上衣领子里缝了一张10元钞票,口袋里还有3元多零钱,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参观万国博览会,让马克·吐温大大地开了眼界,激发了他对科技发明的兴趣和关注,在他以后的写作中,也多次涉及了科技发明的题材。比如他曾写过一个幽默故事,说是有个人发明了一顶冰帽,戴在头上可以大大地降温,这个人想戴着冰帽横穿气候炎热的沙漠,但他失踪了,再也没回来,几个月后,人们在沙漠中发现了他的尸体,他已经被冻死了,头上还戴着那顶冰帽,而且由于冰帽的作用,他的尸体在烈日下仍然保持原状一直没有腐烂。

马克·吐温在大城市呆了几天,身上的钱就用了个精光,于是在一家印刷所找到了工作,以后又到其它城市当过印刷工人,他嘴上常常叼着雪茄,潇洒地在几个大城市间来来去去。

平时,马克·吐温最喜欢的是到图书馆里读书,在纽约公共图书馆,他抓紧时间,几乎通读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些作家的所有作品,他感到这是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文化享受,充实了自己的精神生活,提高了文学欣赏水平,开拓了视野。

时间很快过去了一年,马克·吐温在大城市混得不错,但家里变动也很大。哥哥欧利恩结婚了,他的报社自从吐温走后,办得越来越差,他索性放弃了这份工作,带着母亲、弟弟亨利来到密西西比河畔的另一个小镇,重新办了个印刷所,又需要弟弟吐温去帮忙。吐温收到哥哥的好几封来信,他心里矛盾极了,去帮哥哥吧,就得放弃自己一年来辛勤的劳作,不去吧,又放心不下哥哥的印刷所,通过几天激烈的思想斗争,马克·吐温想到了母子情,想到了手足情他终于决定回去帮助哥哥打开印刷所的局面。

1856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气候闷热,房间里没有一丝风,吐温忙完了印刷所的工作,就坐在床上读一本亚马孙河探险家的日记,这本书勾起了他对快乐童年的回忆,他兴奋起来:

"你听听这一段,亨利。"他忍不住对弟弟叫道,这时亨利已经快睡着了。

吐温念了一段关于亚马孙河丛林中,印第安人打猎时迷信思想的描述的文字,他一边念,一边笑。那里的人相信,如果拿枪去瞄准一条蛇,这支枪就会变得像蛇一样弯弯曲曲;丑陋的鳄鱼会带来霉运,如果你拿枪朝鳄鱼开过火,这支枪就再也打不出子弹了。

"这简直就和丹尼尔大叔常给我们讲的那些故事一样,要是把丹尼尔大叔放到印第安人的丛林中去,他肯定会很快懂得他们的语言,是不是?"吐温笑着自问道。

马克·吐温从书中了解到,亚马孙河丛林中到处都有珍奇的动物,老虎、河马、犀牛、艳丽的鹦鹉、还有在高高的树上活蹦乱跳的猴子。他喜欢动物,爱和各种动物交朋友。原来这个蛮荒之地才是动物们的乐园啊,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猴子是用笼子关起来的,丛林中的猴子却是快乐而自由的。他憎恨笼子,他感叹道:被笼子关起来的动物是多么可怜啊……

"我想去开开眼界,看看这条亚马孙河。"吐温一边说一边还在眯眼想着什么,弟弟亨利不知什么时候醒了,他看了看发呆的哥哥,望了望哥哥手中的书,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接着哥哥的话说:"这条河有几里宽,水深180英尺,它比密西西比河还大,真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啊!"

"你想去吗?我可是决定要去了。不光是看看,说不定还可以做生意呢,那里有许多珍贵的木材,我们可以去办个种植园,你瞧,书上是这样说的……"吐温站了起来,激动地要把书拿给弟弟看。

"你真想去?"亨利一下子清醒过来,他知道吐温是个敢说敢做的人。

"那还用说,去定了。"

"妈怎么办?"

"我会说服她。我认为我们全家都可以去,办种植园是需要人手的。"

去亚马逊河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路费。哥哥欧利恩还是那副德性,不善经营,给吐温发的工资很少,还不够他抽雪茄的花销。吐温想尽了办法筹集路费,但没有用,他只好一天天熬着,盼着哪一天能出现奇迹。

到了11月份,奇迹真的出现了。

这天,寒风呼啸,马克·吐温裹紧大衣闷闷不乐地在街头闲逛。他低着头,百无聊赖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几张纸片随风飘动,从他身边擦过。其中有一张在他脚边停留了一下,又轻悠悠地飘走,让一堵墙挡住了去路,落到地上。

"一张钞票?"吐温眼前一亮,赶紧上前捡起来,仔细一看,果然是一张50元的钞票。但他并没有匆匆离开,而是在街头张贴了失物招领的启事,一连等了4天,没人来领。"天助我也,给我送来了路费。"马克·吐温决定不再傻等下去,立即准备动身去亚马孙河。

"亨利,你不是说过很想去吗?跟我一起走吧!"吐温和弟弟亨利的感情很深,希望和他结伴而行。

"恐怕……妈妈不会同意的。"亨利从小就诚实听话,长大后做事一直小心谨慎,婉言拒绝了哥哥的这一建议。吐温没有打退堂鼓,决定单枪匹马去干。

为了多等集点路费,他又到一家印刷所打了几个月的工,到第二年4月,他实在等不及了,就花16元买了一张船票,沿河顺流而下,迈出了到遥远的亚马孙河探险和开发的宠大计划的第一步。

轮船上痛失亲人

轮船以爬行的速度在河上行驶,21岁的马克·吐温站在甲板上,觉得放眼所及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眺望两岸的崇山峻岭是一种享受,初春的阳光沐浴在身上,心情显得格外愉快。

记得小时候,马克·吐温和伙伴们就特别羡慕船长和领航员的职业,9岁那年,他偷偷地溜到停靠在码头的轮船上,钻进驾驶室,正踮起脚尖去摸舵时,被船长发现了,把他赶回岸上。今天能亲自站在船上,这怎能不让马克·吐温兴奋呢?他在心里盘算,既然要到亚马孙河去探险,就得熟悉水情,了解轮船的习性。马克·吐温就想方设法到驾驶室去观察,和领航员聊天。轮船上有个领航员叫毕克斯,是密西西比河上第一流的领航员,他见吐温对领航很有兴趣,就破例让吐温操纵舵轮,吐温双手紧握舵轮,心里得意极了。

两个星期后,轮船到了一个城市,停了下来,吐温一上岸,就神气活现地向别人打听,有没有到亚马孙河去的轮船?得到的答案是:十几年内都不会有轮船去亚马孙河。有人甚至说100年也不会有。

这时吐温身上只剩下十块钱,亚马孙河探险的梦像肥皂泡一样迅速地破灭了。他赶紧返回船上,恳求毕克斯收留他当学徒,纠缠了3天,毕克斯终于答应了吐温的恳求,条件是交500块钱学费,100元现付,余下的钱可以等吐温将来当上领航员后再付。轮船到家后,吐温找姐夫借了100元,同毕克斯拍板成交,从此就在密西西比河上开始了四年之久的航行生涯。

当领航员不是件轻松的事,每个领航员必须十分熟悉密西西比河的所有急流险滩和水底情况,甚至连被河水掩盖的树枝也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在漆黑的夜晚,领航员更需要对河道的一切了如指掌。吐温第一次跟毕克斯航行时,眼看轮船可能要触礁搁浅,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毕克斯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化险为夷,马克·吐温对他佩服不已。

马克·吐温学习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就试着亲自操纵了,一次当轮船通过险恶的航段时,他站在驾驶室里,双手把着舵轮,两眼凝视着前方,紧张地听着测水员不断地报告水位:

"测标3寻!测标3寻!测标2寻!测标2寻!测标8英尺!测标7英尺半!"

一寻就是指水深6英尺。三寻就是安全界限,两寻也还是安全水位,再往下,就有危险了。如果只有一寻,也就是六英尺,轮船就得准备搁浅。可以说,一条船的安全,全系在领航员身上。经过一年多的刻苦学习,马克·吐温也能熟练地引导轮船安全行驶了。

这时弟弟亨利满二十岁了,吐温通过多方活动,终于为他在船上谋了一个差事,当二等秘书,实际上就是给船长跑腿,将来提升后就是事务长。兄弟俩虽然在同一条船上工作,但吐温还是个学徒,给领航员布朗当助手,在经济上是不能帮弟弟的,但他们在其它方面可以相互照应。

1858年5月,轮船又一次启航,顺流而下了,布朗和马克·吐温值班,两人都在驾驶室里,吐温身体不大舒服,坐在一张椅子上休息。轮船航行了一段路程,亨利进来了,说道:

"布朗先生,船长让我通知你,轮船在前面的码头停靠一下。"

布朗看也没看亨利一眼,嘴上也没吱声,因为亨利来船上工作才三个月,布朗把亨利当奴仆一样看待。由于船事先没有规定要停靠这个码头,所以布朗故意装着没听见,径直把船开过去了。

"喂,怎么回事?快掉转船头,"船长在甲板上大声喊起来,"难道亨利没有通知你在这里停靠吗?"

"没有,船长!"布朗回答说。

"我叫他去通知你的呀。"

"他倒是来过,进来转一圈就出去了,什么也没说,这个小笨蛋。"

"你也没听见亨利说什么吗?"船长转头问吐温。

"听见的,船长。"

"住嘴!"布朗朝吐温吼道,"你根本没听见他说话。"

马克·吐温没理他,他从来就不想和他多讲话。因为布朗对人凶狠刻薄,爱发脾气,与他生活在一起的人都是觉得很痛苦。在梦里,吐温多次梦见自己成为一个威风凛凛的武士,而布朗是一个面目狰狞的魔鬼,两人挥刀弄枪,杀得昏天暗地,最后总是自己大获全胜,拿着银光闪闪的利剑直刺布朗,布朗则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喊着"饶命",弄得心地善良的吐温很为难:杀?还是不杀?……

一个小时后,亨利又到驾驶室来了,他并不知道刚才布朗对他哥哥发火了。布朗一见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滚出去!"布朗像头受惊的野猪一样突然吼叫起来,亨利不知怎么回事,呆呆地看着布朗。"听见没有?滚出去!"布朗逼了过来,"啪"地一声,一记耳光打在亨利脸上,又顺手抓起一块沉甸甸的煤块要砸亨利的脑袋。

"放开我弟弟!"马克·吐温忍无可忍,拿起一张椅子,一下子跳在两人当中,把布朗砸翻在地,骑在他身上,用拳头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这时轮船无人掌舵,随波逐流,值得庆幸的是没有遇到急流险滩。

事情发生后,船长气坏了,准备开除恶毒的领航员布朗,让马克·吐温来担任领航员。吐温觉得责任重大,自己经验还不足,就婉言谢绝了船长的聘请,打算到另一条船上去当助手。

兄弟俩分手几天后,亨利当差的那条船就发生了大爆炸,船上有150人死亡,领航员布朗也在其中。

那天清晨6点钟,大多数旅客和船员,包括亨利,都还在梦乡。值班领航员布朗下令全速前进,船上的8只锅炉,有4只突然爆炸了,船体被炸成两截。当时正在熟睡的亨利被抛出老远,落到了河里,当时他只要游到岸边就没事儿。但亨利没有做,而是回转身朝熊熊燃烧的轮船游去,在救护船上其他人时,他被一股灼热的蒸气烫成重伤。

马克·吐温听到弟弟受伤的消息,悲痛欲绝,急急忙忙赶到医院,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生命垂危的亨利。

整整六天六夜,吐温守在弟弟的病床旁,亨利的病情似乎有了好转,但第六天夜里,亨利的伤口疼痛,值班的见习医生缺乏经验,给亨利注射的针药超过剂量,黎明时分,亨利死去了。

弟弟亨利是马克·吐温最亲爱的人,他的惨死,给马克·吐温的精神打击极其沉重,他很懊悔不该让亨利到船上工作,懊悔自己不该离开弟弟……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弟弟的离去让22岁的马克·吐温,头上过早地出现了几丝白发。

没有命令的枪声

弟弟遇难三个月后,马克·吐温当上了正式领航员,实现了他多年的愿望。这可是个满不错的职业,每个月的薪水有150元到250元。

轮船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马克·吐温在这里工作的几年中,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物,跟他们交谈,听他们讲故事、说笑话,这些对他以后的文学创作很有影响,领航员的职业培养了他对周围事物的敏锐观察力和惊人的记忆力,同时获取了更加渊博的知识。

塞勒斯船长年近七十年,依然红光满面,头发乌黑。早在1811年,当第一艘船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时,他就当上了领航员,算得上是领航员们的老前辈。

当时,塞勒斯船长经常在报刊上发表知识性的短文,介绍密西西比河的过去和现状,他的文章里语重心长地告诫年轻的领航员要勤学好问,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以免导致灾祸发生。马克·吐温这些年轻的领航员们表面上对塞勒斯船长很恭敬,背地里却说老船长的坏话,认为他喜欢教训人,倚老卖老。

1859年5月,塞勒斯船长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内容是预测密西西比河的水位在明年会大大上升,署名是"马克·吐温",这是塞勒船长经常使用的笔名。年轻的领航员们看了这篇文章后,都很不以为然。马克·吐温模仿塞勒斯船长的口吻写了一篇讽刺小品,想跟老船长开个玩笑,文章很快就发表在杂志上。

没想到,塞勒斯船长看了这篇嘲讽他的文章后,再也没写过文章,也没再使用过"马克·吐温"这个笔名。马克·吐温没料到随便开个玩笑,竟伤了这位老前辈的心,他对此深感内疚。后来,当塞勒斯船长去世后,马克·吐温就把老船长用过的笔名作为自己的笔名,作为对他的纪念,没想到这一名字后来竟人人皆知。

快乐的日子像水一样流去,国家的形势在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1861年初夏,美国南北战争打响,炮火蔓延到密西西比河,所有的船只被迫停航,马克·吐温失了业,回到家里从此结束了将近三年的领航员生涯。

马克·吐温回到家里和家人团聚,妈妈老泪纵横,悲喜交加,她对马克·吐温说:"孩子,如果不是被迫停船,你不知何时才会回家聚一聚,这次就安心在家多住一段时间吧!"

一天,马克·吐温正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思考着自己该干些什么,突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吐温的母亲小心翼翼地把门打开一条缝,仔细地看了看门外的那人,然后让他进了门。

来人正是吐温童年时候的伙伴,他凑在吐温的耳旁,一个劲地说了些什么,吐温微微地点着头。随后,在家里吃完饭,跟母亲打了声招呼就出去了。

夜里,马克·吐温和14个小伙子在镇上的一个秘密地点集合,组成了一支小部队,发誓要和入侵之敌战斗到底。记得多年前,一个月黑之夜,在这同一个地点,他们也曾偷偷地聚集在一起,立下了当海盗的誓言,当时吐温装扮的是黑衣海盗。现在,吐温被大伙儿选为副队长。他立志要干下一番伟业。

第二天晚上,马克·吐温等母亲睡着了,就轻手轻脚地走出家门。然后飞也似的来到集合地点,见大伙儿都到齐了,马克·吐温一声令下:"出发!"于是一群乌合之众在夜幕的掩护下出发了,走了整整一晚,终于来到了一个属于南方军队的营地,那里的人全都像吐温他们这支部队一样,是一些临时组合的乡镇小伙子。马克·吐温一伙到达营地后,大伙儿早已疲惫不堪,一坐下来就开始拿来饭菜大吃,然后就在这里驻扎下来。

第二天早上,他们找当地的农民借了些马和骡子,练习骑马,日子过得挺快活。突然有一天,几个农民来报信,说是有股敌人正朝这儿走来,消息一经传出,队伍里就像炸开了锅一样热闹。

"快跑吧,我们打不过他们的。"有人惊恐万状地喊道。

"我们该朝哪儿撤退?天哪,我们肯定完蛋了。"队伍中许多人不知怎么办才好。

吐温大声喊道:"伙计们,静一静,我们还没有得到准确的消息,我们用不着马上撤退,不要慌张。"

"你留下来等死吧,我可是要走了。"队伍中好几人嚷着要撤退,"早点动身吧,到时就来及了。"

吐温一个人是稳不住这支无组织的队伍的。于是,队伍开始撤退,一伙人慌慌张张地跑着,结果把一些枪枝弹药和借来的马匹骡子全丢光了,他们跑到一个农场,刚停下来休息,不知谁说了一声:"敌人快来了。"他们像触电一般马上拔腿又跑,一直跑进树林中,直到茂密的树林中显示的是黑压压的一片,他们才忐忑不安的在树底下缩成一团,度过了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第二天,他们才知道这是一场虚惊,根本没有敌人来。但心里还是害怕,只要一听说有敌情,撒腿就跑,每隔几天就往后撤一次,累得大伙嗷嗷直叫。最后他们决定不走了,先舒舒服服睡一觉再说,于是找到一户有围栏的农家,暂时住下来。

可是到了夜里,谁也睡不安稳,大家一直没有合眼。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马蹄声,每个人都涌到围栏边,向外张望,搜索着朦胧月光下的人影。

一个骑马的人出现在前面的小路上,"敌人来了!"有人紧张地说道,从没打过仗的小伙子们把他当做了大队人马的探路者,颤抖着举起枪开火了,"砰、砰……"一共六声枪响,那个骑马人倒下马来,死了。

大家端着枪准备继续开火,可是没有大队人马出现,过了很久,他们才小心翼翼地走出围栏,来到那人身旁,发现他没穿军装,也没带武器。他不是敌人,只是个过路的陌生人!

这六枪中,也有马克·吐温的一枪,他弯下腰,抚摸着死者冰凉的额头,恨不能让他起死回生。

"每天夜里,一想起他,我心里就非常的痛苦,这样杀害无辜的事太残暴。这件事仿佛就是战争的缩影,一切战争都是这样,素不相识的人互相残杀,并不是因为彼此有什么仇恨。"多年以后,马克·吐温在自己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因为他无法忘记这件事,无法驱除那种犯罪的感觉。

经过了这场错误战后,马克·吐温再也不愿打这种荒唐战争了。他和几个伙伴一起回了家。

回到家,吐温得到一个令人吃惊的好消息,由于一个朋友的帮忙,哥哥欧利恩就要到另外一个州去当行政长官,打算带吐温去做他的私人秘书。"你愿不愿去啊?那里挺艰苦的。"哥哥征求吐温的意见。

"只要不打仗,我哪儿都愿意去!"马克·吐温高兴地回答说。

胆颤心惊的旅程

1861年8月,马克·吐温兄弟俩出发了,坐着一辆六匹马拉的老式马车,昼夜不停地赶路。

一天夜里,一名邮差骑着快马从马车旁跑过,突然一声枪响打破了四周的寂静,邮差被不知从什么地方射来的子弹击中了,他忍住伤痛,一阵风似地奔向远方。

大家都很惊慌,马车夫安慰我们说:"这不算什么,伙计们,前面的路段才可怕呢。我吃得挺饱,可是我宁愿饿死在那儿,因为印第安人打得我满肚子弹孔,吃下的东西全部掉出来了。"说完他哈哈地笑了起来。

第二天,马车进入山高林密地带。到了晚上,周围一片漆黑,只听见风的呼啸声和雨点拍打车顶的声音。马克·吐温把车窗关上,把手枪放在身旁,躺在邮袋上准备睡觉,突然,夜空中传来一阵凄惨的叫声:

"救命啊!救命啊!"

接着是两声枪响和一阵棍棒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吐温正想把车窗打开看看情况,马车一阵疾驶,很快离开了出事的地方。

天亮以后,吐温才知道,原来是行驶在他们前面的一辆马车遭到歹徒伏击,那名马车夫没带手枪,被活活打死,车上的物品被洗劫一空。

"那些歹徒是些什么人?"吐温问道。

"嗨,十有八九是斯莱德那伙人干的。"吐温车上的车夫说道,"他们已经害了二十几条人命了。要是你喷嚏打得不是地方,得罪了斯莱德国的话,你的性命就连一只破马掌也不如。有时候斯莱德讨厌别人闷笑,那么这人就没有第二次机会闷笑了,因为他已经断气了"

说到"斯莱德"这几字时,车夫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嗡,生怕别人听见。斯莱德是西部地区最可怕的人物。

马车一连走了8天,停在山上的一个小站,乘客们下车吃饭。饭馆里尽是一些样子很野蛮的汉子,腰间都别着家伙,马克·吐温来到一位样子挺和善可亲的陌生人身边坐下来,这人说起话来也挺斯文,吐温觉得坐在他旁边还比较安全。这顿饭吃得很舒服,尤其是喝上了这些天来难得喝到的咖啡,吐温几大口就把咖啡喝光了。

马车一连走了8天,停在山上的一个小站中,乘客们下车吃饭。饭馆里尽是一些样子很野蛮的汉子,腰间都别着家伙,马克·吐温来到一位样子挺和善可亲的陌生人身边坐下来,这人说起话来也挺斯文,吐温觉得坐在他旁边还比较安全。这顿饭吃得很舒服,尤其是喝上了许多天难道得喝到的咖啡,吐温几大口就把咖啡喝光了。

那个面目挺和善的陌生人也在喝咖啡,这时,旁边一个长得凶神恶煞似的壮汉走过来献殷勤:"我再给您拿点咖啡,斯莱德先生。"

"不用了,"坐在吐温身边的那人彬彬有礼地说:"壶里还有点儿。"

吐温一下子吓呆了,原来他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斯莱德!吐温嘴里的一片面包,已经嚼了几口,现在停在那儿不动了。

"小伙子,咖啡挺香,是不是?来,我给你倒点儿。"斯莱德头转向吐温,同样彬彬有礼地说道。

"不,谢谢,先生,谢谢啦,您自己慢用吧。"吐温小心翼翼地谢绝,他在想:也许这个杀人魔王今天早晨还没有杀过人呢。我可得小心对付,不然的话眨眼的工夫会成为他的刀下鬼。

斯莱德再三要把咖啡让给吐温,便倒进了他的怀里,吐温也就喝了。

回到车上,吐温讲起刚才的经历,车夫吓得脸色发白,赶紧驾车走了。

在一个峡谷口,吐温看到了一支60人的军队,刚刚作战归来。前一天,这支军队同400名印第安人发生了一场小小的遭遇战。印第安人就消失在群山中,现在大概还隐蔽在这一地区,随时可能袭击过往的白人车辆。

旅途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但也有难得的乐趣。有时候,快到晚餐时,车夫把车子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举枪打中一个横穿道路的野兔,然后在路边生起一堆篝火。烤野兔的味道美极了,吐温认为这是长大以来吃的最可口的佳肴。野餐过后,接着宿营,也是妙不可言。吐温可以伸展四肢,在地上躺一两小时,观望天上的繁星,享受着篝火的暖意,然后爬到车里睡个好觉。

经过二十天的艰难旅程,越过无数山区和平原,马克·吐温和哥哥欧利恩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兄弟俩来到的地方是一个西部小城,这里正在掀起一股淘金热,人人都想在地里挖出银矿发大财,马克·吐温也受到这种气氛的影响,渴望着一下子发大财。

1861年12月,他说服了哥哥和两个年轻人以及60岁的巴鲁组成了一个勘探小组,买了一辆马车,装上食物、工具,到离小城很远的地方去探矿。四个人在冰天雪地里艰苦跋涉,走了半个月才到目的地。

他们翻山越岭,在当过铁匠的老巴鲁的指点下仔细探寻,学会辨认银矿石,用炸药爆破坚硬的岩石,就他们区区四个人是毫无办法的,加上带去的食物也快吃完,于是,他们只得把一堆不知几个钱的矿石扔在临时工棚里,准备回家去了。

马克·吐温、巴鲁和一个矿工,骑马返回小城途中,遇上洪水爆发,他们赶紧躲进河边一个两层楼的木板房里,房间里早已有30来个人。

房子周围一片汪洋,地势较高的驿站成了一座孤岛,他们被洪水围困了八个昼夜。房间里几十个人挤得无法动弹,经常有人吵闹不休,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难闻的气味,马克·吐温感到日子真难熬。等到洪水稍有减退,他和巴鲁、矿工三人迫不及待地离开木板房,骑马涉水赶路。

不巧,天降大雪,三个人迷了路,游荡了一整天,决定还是回到了原先躲避洪水的驿站,看见不少马车正在涉水渡河,于是,马克·吐温他们赶紧跟在马车屁股后面走。

到了夜里,又是一场大雪,把前面马车走过的辙印全部掩埋了,马车也不知去向。他们垂头丧气个个埋怨天公不作美,于是决定只好露宿一夜,打算生一堆篝火取暖,也让马得到休息。巴鲁有四根火柴,点一根熄灭一根,四根全部点完了也没点燃篝火。"我来点。"这当儿吐温着急地叫道,结果手一松,缰绳掉在地上,马趁机溜了,不知去向。

他们在这人迹罕至的荒野上,无处栖身,面临绝境。三人精疲力竭,只要一倒在雪地里,很容易从昏迷变成永世长眠。马克·吐温多次听人们描述过这种可怕的情景,他拼命保持着头脑的清醒,还千方百计地不让别人睡。可是他们的脚步越来越沉重,接着那个矿工倒下了,巴鲁也倒下了,雪一层层地把他们掩盖起来,最后吐温也坚持不住了,慢慢地倒在雪地里。

几个小时过去了,马克·吐温被一阵阵叫喊声惊醒,原来三人还没被完成冻僵,巴鲁先醒过来了,叫醒他俩。巴鲁全身都是白雪,活像一只白枕头,他的手指着前方,可怜巴巴地说道:

"你们哪位行行好,从后面给我踢一脚踏吧!"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十几米外,一座驿站的木板房在黎明的晨光中挺立着。原以为死定了,没想到温暖的避难所就在眼前等待着他们呢,连他们那跑掉的马儿,也在牲口棚里站着,像是知道他们要来一样。

记者实况

马克·吐温回到小城休息了一段时间,1862年2月,他又跟巴鲁踏上了找矿的征途,还找了一名叫希格贝的青年入伙。

他们在山上搭好临时工棚,漫山遍野挖掘,一个多月过去了,三人都洒尽了汗水,磨破了手掌皮,却没有任何收益,几个人都感到厌倦,常常呆在工棚里休息、玩扑克或者到附近的村镇上闲逛。为了消磨时间,马克·吐温有时也随便写几篇通讯稿件,投寄给在弗吉尼亚城出版的《企业报》,这家报纸很喜欢他写的介绍矿区生活的有点夸张幽默的报道,就予以发表了。

后来,巴鲁认为在那儿找不到矿,就一个人转到别处去了。马克·吐温和希格贝留下来继续探矿。有一次,他俩跟踪一个著名的找矿老手,意外地找到了一个蕴藏丰富的矿脉,两人欣喜若狂,只要申请开采这个矿脉,能成功他俩就会成为百万富翁。

根据规定,一个新申请的矿,必须在10天之内动工开采,过期无效,马克·吐温和希格贝决定第二天就动手打井。

第二天,马克·吐温到矿脉所在地去时,在途中碰到一位熟人,他说有个朋友在9英里外的一个小屋里生了重病,需要人去照顾,并拜托马克·吐温去照顾他,马克·吐温未加思索就同意了。他回到自己的住处,希格贝不在,马克·吐温就给他留了个便条。便条的内容是:希格贝我的一个朋友病了,我要去照顾他,矿你一人去开吧,也许我一两天后会赶回来!

不料那位朋友病得很重,吐温一连护理了他9天,才见好转。当天晚上马克·吐温往回赶,直到凌晨一点时才走进自己的木屋,发现希格贝正坐在桌子旁看自己留下的那张便条。希格贝是刚刚才发现这张便条的。

"天哪!"看完便条后,希格贝痛苦地叫道,"咱俩都没去开矿,把这个矿丢了。"

"哎呀,希格贝,这不可能,你上哪儿去了,真是太糟了!"马克·吐温也失声叫起来。

"你瞧,你瞧!"希格贝指着地上的一张小纸片喊道,"咱俩真倒霉啊!"

原来,那天吐温给希格贝留下小纸条出门不久,希格贝就回来了,但他没有进屋,而是从窗外塞进一张小纸条,叫吐温一个人去开矿。因为他俩以前跟踪过的那个找矿老手又来了,正在寻找一个传说中的大矿,希格贝觉得机不可失,就跟随去了,一连转悠了9天,结果没找到什么大矿。

吐温和希格贝只在各自的心中,当了10天的百万富翁,就一败涂地。他俩各自留条,错失良机的故事还被当地人传为笑柄。

马克·吐温想找到银矿发大财,可是折腾了一年多,还是两手空空,从家里带来的钱早已花了个精光,后来,他只得去一家矿场当苦力,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一个星期只有10元工资。

"发大财当然不错,但我是那块料吗?这里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做发财梦,但真正成功了的还不到50个,算了吧。"马克·吐温对挖矿失去了兴趣。他自我安慰道。他想起了过去那些快乐的日子,突然他产生了一个念头,过去他曾给《企业报》写过通讯,并发表了:"干老本行去。"他拿定了主意,于是马上写信给报社,没想到报社很快回信了,说社里有个记者回去探家,要离开3个月,问马克·吐温愿不愿到弗吉尼亚城去顶他的工作,每星期工资25元。吐温高兴极了,觉得自己走对了路,找银矿吃了许多苦头什么也没得到,进报社却一试就准。他当即接受了这份工作,动身到弗吉尼亚城去了。

吐温在报社的工作是写本地新闻,最初写的几则新闻是以本城的日常消息为内容的,一则是一列运干草进城的车队;一则是有人被暴徒杀死在酒吧间。后来他开始在全城采访,写了些本市的矿山生活,以及关于杀人犯和亡命徒的故事;还记载了由于发现富矿而致富的暴发户的故事。

为了吸引读者,马克·吐温还写一些笑话和趣闻。在一篇幽默小品里,他为旅馆拟定了一个可笑的"旅客须知",其中规定每位旅客必须脱下鞋子才可以上床睡觉;如果旅客照办的话,还可以廉价出租恶梦。马克·吐温的这类文章很受欢迎。

马克·吐温是个认真负责的记者,干得很不错,三个月到了,报社不仅没有辞退他,反而把他的薪水加到了每星期四十元。他成了小城有声望的人物,当官的对他另眼相看,矿山老板拼命跟他攀交情,送股票,使他一天到晚忙个不停。

两年时间匆匆而过,到了1864年4月,报社的老板出外度假,让马克·吐温在这期间代理主编。主编的任务之一是写社论,马克·吐温对此兴趣不大,苦于没有题材可写,于是采取老办法,在社论里对经常相互打笔墨官司的老对手,另一家报社的老板列尔德进行攻击,列尔德也进行反击,说马克·吐温是个撒谎者。

按照当时的风气,一个人受到攻击和侮辱后要提出决斗,来保全体面。马克·吐温倒不想决斗,说这是视生命为儿戏,毫不值得。但报社的两个年轻的编辑却坚决要搞决斗,其中一个以马克·吐温的名义写信给列尔德,提出要进行决斗。列尔德本来是小城里有名的优秀射手,他也不愿意决斗,但挑战书已下,也就同意应战。

这下可把马克·吐温坑了,要知道,他的枪法很糟糕,根本不是列尔德的对手。

决斗的日子到了,清晨4点钟,马克·吐温的助手斯蒂夫领着他来到一个空旷的峡谷,耐心地教他怎样使用左轮手枪,还叫他瞄准对方的小腿开枪,他一边示范一边说:

"千万别打死他,把他打成残废,让他妈去照顾他。这样你就胜利了。"

吐温握着手枪,身子不由自主地发抖,他的心更是跳得厉害。他对着20多米外的一个仓库大门练枪法,可是他只能打中山坡,不能打中大门。这时列尔德也在峡谷里作靶射击。

"你连大门都打不中,怎么去进行决斗啊?"斯蒂夫有些着急,对吐温说道:"看我的,应该这样打。"

斯蒂夫把自己的手枪往上一举,砰地一声,远处的一只山雀应声掉下,马克·吐温和他跑过去捡山雀,碰巧列尔德和他的助手也从山岗那边跑过来。

"这是谁打的?"列尔德见那只山雀的脑袋被打得稀烂,吓得脸都白了,赶紧问斯蒂夫。

"马克·吐温。"斯蒂夫撒了一个谎,他想从心理上压倒对方。

"啊……不错,隔多远打的?"

"不算远,大概30米左右吧。"

"原来是个神枪手!我还以为他连一座房子都打不中呢。"列尔德说。

这时,列尔德的助手走到他跟前,低声说道:"绝对不要跟这种人决斗,这岂不是等于自杀?"

"再见。"列尔德和他的助手转身走了,谢绝同马克·吐温决斗。

按照新法令,提出决斗的人要被逮捕入狱,于是马克·吐温和斯蒂夫在第二天凌晨坐上班车,逃出了小城。

吐温和报社之间

马克·吐温和斯蒂夫逃到了旧金山,住在一家旅馆里,两人形影不离,像兄弟一样亲密无间。为了生活,吐温找了一家报社当记者。

吐温细心地观察社会。他看到旧金山的普通人们过着黯淡忧郁的生活,特别是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穷困的劳动者,一贫如洗,生活没有丝毫保障,中国劳工的生活甚至比狗还不如,没有谁为他们伸张正义。看到了这些现象后,马克·吐温写了几篇评论抨击市政府和警察局的贪官污吏,报社不敢发表,加之老板对他写这类文章很不满。最后,他不得不离开这家报社。

一天夜晚,斯蒂夫跟人斗殴,把酒馆老板打成重伤,当即被以犯有杀人未遂罪逮捕。马克·吐温为朋友到警察局担保。但斯蒂夫获得假释后又逃跑了,没有到法庭去受审,警察局就追究担保人马克·吐温的法律责任,于是他也被迫逃出旧金山。

斯蒂夫的哥哥詹姆斯是一个老淘金人,他在深山老林里修建了一座木板房,听说总爱惹事生非的弟弟弄得马克·吐温受到牵连,没地方可去,他就再三邀请马克·吐温到木板房去躲避一段时间,马克·吐温只好答应了。

在詹姆斯那儿,马克·吐温听到了许多民间故事、传说和幽默故事。

其中一个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科尔曼的矿工,有一只心爱的青蛙,被他训练得十分善于跳高,比当地的所有别的青蛙都跳得高。有一次,一个陌生人路过,科尔曼和他打50元的赌,看谁的青蛙跳得高。可是那陌生人没有青蛙,科尔曼就自己跑到池塘里捉青蛙给他,这时,陌生人拿出几颗铅弹灌进科尔曼那只青蛙的肚里。科尔曼回来进行比赛,吃惊地发现自己的青蛙竟然跳不起来,结果他输了。

根椐这个故事,马克·吐温写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这个短篇小说是马克·吐温的成名作,也是他从事文学创作的开端。这篇小说的精彩之处,在于马克·吐温揭示了西部边疆地区居民的典型性格。

1865年4月,南北战争结束,马克·吐温离开了深山老林,回到了旧金山。这时,斯蒂夫的案子已经得到妥善调解,马克·吐温不再有麻烦了。

第二年初,马克·吐温被一家报社聘为特约记者,到太平洋中部的夏威夷群岛采访,要求每月写4篇通讯,每篇通讯的稿酬是20元。他在那儿游览了4个多月,欣赏了美丽的自然风光,看到了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喷发熔岩的情景。

浏览期间,一艘海船在太平洋上起火遇难,有15个人乘坐一只小艇逃生,船上只带了10天的口粮,人们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但他们在汪洋中漂泊了40多天,竟平安抵达了夏威夷。一听到这个消息,马克·吐温赶紧前去采访,细致地报道了海船遇难的过程,获得了独家新闻,引起全国性的轰动。报社特地为马克·吐温发了奖金。

回到旧金山,吐温很想再作几次这样的旅行,周游世界。可他是个孝顺儿,他有五年多没有见到母亲了,这次决定回去看她。1866年12月15日,他和200名旅客一起登上"美利坚号"客轮,从旧金山启程到纽约去。

"美利坚号"的船长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水手,吐温很喜欢听他讲航海故事,并以他为原型,塑造了马克·吐温小说中的一系列人物。

船长所讲的故事给吐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告诉吐温,有一次,他正打算乘坐一条崭新的船,但看到耗子搬家,就改变了主意。故事的原委是:

"船长的缆索系在码头上,我看见老鼠爬上缆索,慢慢朝岸上跑,一只咬着一只的尾巴,密密麻麻,把缆索都遮得看不清了,这群老鼠如果在码头上排开队伍,足有20米长。"船长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说,"我接受了老鼠的警告,清楚地认识到这条船命运不妙,就没有上这条船,果然,这条船出海后就出事了。"

到了纽约,接下来就该坐车回家探望母亲和姐姐了,但马克·吐温在街头散步时,无意中看到关于组织赴欧洲参观旅游团的事,其中写到:将租用一艘大型客轮远航地中海,旅客们可沿途漫游欧洲许多国家的美丽景色和了解各国的风土人情。马克·吐温很想乘此机会周游世界,不过,一张船票就要1000多美元。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请一家报社聘请他作为随船记者,这样就可以由报社为他支付旅费。

由于马克·吐温在夏威夷群岛采访期间工作十分出色,很快有家报社同意了他的条件,马克·吐温终于可以周游世界了。

在欧洲旅游期间,马克·吐温给报社写了大量的通讯、游记,照样很受读者欢迎。不过这次最大的收获,应该是认识了查理,查理是船上的一名年轻游客,对走南闯北的马克·吐温很钦佩。马克·吐温在他那里看到了一张让他终生难忘的姑娘的照片。

那是一天下午,吐温来查理的特等舱玩,18岁的查理热情地欢迎他,给他讲起自己家里的情况,还拿出一张照片给吐温看。那就是查理的姐姐奥莉维亚。

"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查理得意洋洋地说:"这可不是因为她是我姐姐呀。我希望你能和她见见面,保管你也会这么说的。""嘿,她确实有一张最漂亮的面孔,谁也比不上她。我倒真想见一见她呢,查理。"马克·吐温看着奥莉维亚的照片,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行啊,我们为什么不能一同在纽约相见呢?我会告诉我妈,让她弄一桌好吃的,你到我家来一趟。啊,你会喜欢上她的,不信我们走着瞧。"其实,马克·吐温巴不得早点结束旅游,回到纽约去见照片上那位美丽的姑娘,这一次,他真的动心了。

终于得到爱情

从欧洲回国后,马克·吐温为了挣钱维特生活,就找了家报社当记者,同时开始写一本游记《傻子国外旅行记》。

1867年12月的一天,马克·吐温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可以到一家饭店去见查理一家人,查理的父亲是个煤矿老板,是纽约市的大富翁。吐温终于亲眼目睹了查理的姐姐奥莉维亚的风采,她长着一双明亮的黑眼睛,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脸宠白净可爱,身材不高,穿一件绣花的长裙,显得文雅大方。

奥莉维亚今年22岁,6年前的冬天,她在真冰上溜冰,不小心摔了一跤,于是造成半身瘫痪,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她成了一个卧床不起的病人,经过好几个大夫的医治,终于能走动了,但她的身体仍不太强健,后来家里的人都把这个脆弱的姑娘当病人一样对待。

查理一家人热情招待了吐温,邀请他一起到高级餐厅里进餐,吐温高兴得有点头晕,他对美貌纯洁的奥莉维亚一见钟情。32岁的马克·吐温在十年前当领航员期间,曾经和一个姑娘恋爱过,后来因为姑娘的父母反对而分手了,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谈过恋爱,直到今天看见奥莉维亚,他才再一次堕入情网。

这个夜晚过得太快了,刚和查理一家人分手,马克·吐温又迫不及待地想和他们见面,当然,这其中的奥妙不说,我们也会知道主要是为了见奥莉维亚。

他烦燥不安地等待了5天。好不容易元旦到了,为马克·吐温创造了机会,一在清早他就跑到查理家去祝贺新年,又见到了他心爱的奥莉维亚,在她家一直呆了13个小时。本来他昨天开了一张名单,要到34处地方去贺新年,结果只来了这一处。

多年以后,马克·吐温写了一篇小说,叫《百万英镑》,就是用他和奥莉维亚在一起过元旦的情节做题材改编的,深受人们的欢迎。

过了几个月,马克·吐温再次拜访查理家,并在他家住了两个星期,经常陪着奥莉维亚散步,两人有说有笑,觉得日子过得太快了。有一天,他以为时机成熟,大胆地向奥维亚求婚,当即遭到她的拒绝。

奥莉维亚作为一个千金小姐,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她的父母一直把女儿当作掌上明珠,从来不许任何男人向她献殷勤。马克·吐温在她心目中,是一位善于取笑逗乐的人物,她喜欢和他在一起玩,但压根没有考虑永远在一起生活。可今天马克·吐温突然向她求婚,这是她万万没料到的。

被奥维亚拒绝后,马克·吐温不情愿地决定回家去看望母亲和姐姐,临走前的那天晚上,他深情地给奥莉维亚写了封信,信中写道:

"我真心诚意地爱上了你,从不后悔;不但现在爱你,而且将来永远爱你。尽管我目前非常难受,但心甘情愿,毫不抱怨……我宁肯爱上了你,又得不到你的爱,也比我一生中爱情是永远空白要好多了,因为回首逝去的岁月,我至今总算感受到了人间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真正体验到我追求的是一种多么高尚纯洁的感情。"

马克·吐温带着一颗苦涩的心回到家里,没想到几天后却收到奥莉维亚的一封信,信上虽说只有简短的几句客套话,但信中却夹了一张照片,就是马克·吐温在轮船上见到的那张。他高兴极了,把这张照片看了又看,吻了又吻,然后把它紧紧地贴在心窝上,因为他非常喜欢奥莉维亚,曾经向查理要过,查理拒绝了。后来在查理家里,吐温也说过想要这张照片,但奥莉维亚不愿意把自己的照片轻易送给一位男子。不知怎的,这次她却主动把自己的照片寄来了。马克·吐温真是受宠若惊,决定马上回到纽约。

马克·吐温又来到查理家,这一次,大家都对他很冷淡,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吐温向奥莉维亚求婚的事了。连查理也不理不睬吐温了,他没想到这个"来自荒凉的西部边疆"的汉子竟然自认为有条件向他姐姐求婚,后悔当初不该让他和姐姐认识。

查理的父亲出于礼节,留他住了一宿。可是,马克·吐温偏偏不知趣,第二天又迫不及待地向奥莉维亚求婚,自然又遭到她的拒绝。

查理知道了这件事,再也忍不住了。黄昏时分,他对马克·吐温冷冰冰地说道:"半个钟头后有一班车,您还可以赶得上,完全不用在我们家再熬一夜了,赶快动身吧。"

夜幕降临,马克·吐温知道实在耐不下去了,只好坐着马车离开查理家,走出大门没几步,偏巧因为拉车的马听到车夫的鞭子声,突然向前猛跳了一下,吐温被掀下车来,脑袋朝前,摔到了路旁的台阶上。

他的头根本没有碰着地面的石头,一点也没摔伤,更没有什么脑震荡。可查理全家都涌出来了,围在他身边,发出关怀的声音。马克·吐温打定了主意,装出昏迷不醒的样子,闭着眼睛,听着他们的说话声,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几分钟。

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吐温抬回去,请来医生检查,吐温装出有医生检查不出的伤痛,在奥莉维亚家多住了3天。奥莉维亚很同情他,对他进行了了无微不至的照顾。

离开查理家后3个月,马克·吐温为出版《傻子国外旅行记》而忙碌,同时还到各地进行了幽默演讲,演讲取得了成功。他回到奥莉维亚家里,住了一星期,天天向她求爱。星期一和星期二,奥莉维亚都躲着他,到了星期三,她终于对马克·吐温一遍一遍地说爱他,可是马上又后悔了,说是要中断两人的关系,到了星期四,她又说爱上了吐温,感到很高兴和自豪。马克·吐温取得了第一步胜利。接下来是攻破奥莉维亚父母这一关了。

奥莉维亚的父亲要求马克·吐温提供6个知名人士的姓名和住址,他直接写信给他们了解马克·吐温的有关情况,并且其中必须有两名牧师。奥莉维亚的母亲要求更加苛刻,她要马克·吐温提供18个女士的姓名和住址。马克·吐温只好一一照办。

两个月时间悄悄过去,所有的证明信件都寄来了,奥莉维亚的父亲把马克·吐温叫去,高声朗读那些表示反对意见的信,那两个牧师说马克·吐温是个酒鬼,迟早会因喝酒过多而丧生。

"这是些什么人?难道你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吗?"奥莉维亚的父亲问道。

"显然是没有。"马克·吐温无可奈何地回答说。

房间里气氛很沉闷,屋里人都沉默了好一阵。马克·吐温心里很难受,他觉得这门亲事恐怕是"泡汤"了。过了好一会儿没想到奥莉维亚的父亲指着那些信说道:

"我自己做主,决定和你交个朋友。你把这姑娘娶走吧。我比这些人更了解你。"其实他更了解自己的女儿。他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已爱上马克·吐温了。

马克·吐温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1870年2月2日,两人举行了婚礼,马克·吐温将一枚贵重的结婚戒指戴在奥莉维亚的手指上,从此开始了他俩34年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

幽默的奇效

马克·吐温结婚后3个月,妻子奥莉维亚的父亲就病了。全家人悲痛欲绝,奥莉维亚由于日夜操劳,心情痛苦,导致体质更加虚弱,1870年11月她早产,生下了第一个儿子。

35岁的马克·吐温当了父亲,心里很高兴。他决心靠自己的力量挑起家庭的担子,他知道继续当记者是不行的,工作又辛苦,钱也不多。很快,吐温想出了投资小,收益在的工作,他到各地巡回演讲,很受欢迎,名声越来越大。

马克·吐温不愧是个探险者,从没做过的事他也敢去做,而且能想尽办法把它做好。他挖空心思,精心制作了滑稽可笑的海报招徕观众。海报上写道:"如果哪位太太愿意提供孩子的话,演讲人将当众表演野蛮人生吞活剥小孩的情景。"

在举办第一场演讲会的那天晚上,马克·吐温心情特别紧张,他提前两个小时赶到戏院。幕布拉开后,马克·吐温上台一看,下面黑压压的坐满了人,他一下子来了信心,于是开始了他生平第一次演讲,并且取得了成功。

在后来的演讲中,马克·吐温又听起了一些朋友的建议,增加了一些幽默哑剧的表演手法,效果很不错。

有一次,旧金山城的大街小巷出现了许多奇怪的传单,上面写道,社会各界人士强烈要求马克·吐温立即滚出旧金山,还印着许多社会团体签名的最后通谍:严禁举办演讲会。传单以警察局长的话作为结束语:"最好把马克·吐温撵出去!"

这样一来,旧金山可热闹了,人们纷纷打听马克·吐温是谁,殊不知,所有传单都是他本人一手炮制的,这是他的幽默的另一种特殊的表达手段。到了夜晚,演讲厅里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这下让马克·吐温大挣了一把。

马克·吐温到各个城市去巡回演出,给别人带来去欢笑。但他自己心里却在冒火。为了生计,他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在外游荡,可心爱的妻子却在家独守孤独,她喂着一个哭闹的孩子,同时还怀着另一个。她在对马克·吐温的信中写道:

"我的亲人,我希望明天早晨能接到你的一封信,我多么想听到我最爱的人儿的消息啊!"

马克·吐温是多么想回家看看妻子和孩子啊,但他手头上没有多少钱。因为马克·吐温在外面挣到的钱大都莫名其妙地花掉了,有时是出于慷慨,有时是出于愤怒。有一次,他把50元给了一个不认识的、正在生病的诗人,而这笔钱是他留着给奥莉维亚买圣诞节礼物的。还有一次,他要到一城市去演讲,必须在凌晨两点钟就起床,才赶得上火车,他觉得这太不合理,不肯这么办,一怒这下,花了75元,为自己租了一个火车头,跑了一趟。

马克·吐温通过辛勤探索,自己的演讲技巧不断提高了,越来越受到广大听众的欢迎。

马克·吐温的两部书《傻子国外旅行记》和《艰苦生涯》出版后,在国内国外都很畅销。在英国,人们对这两部书的热情甚至超过美国人借助当前局势。马克·吐温趁这个热潮,乘船来到英国,

他在英国的幽默演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给他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入,从那以后,马克·吐温多次在国外举办演讲会。

1895年,马克·吐温作出了一个重大决策:到世界各地从事一年演讲活动。

从小说中看社会

1873年初的一天晚上,马克·吐温夫妇在邻居查尔斯家作客。由于马克·吐温和查尔斯都是作家,所以两家交往密切。晚餐时,他俩议论当前的出版界,对流行的庸俗低级的小说深为不满,这时奥莉维亚和查尔斯的夫人激励他俩合同写一部真正的有价值的小说。

这是马克·吐温第一次着手写长篇小说,在构思主要人物时,他首先想到了自己的表哥詹姆斯。

詹姆斯是姨妈的大儿子,比吐温大七八个月。小时候,马克·吐温在他们家的农庄上玩耍时,表哥就总是滔滔不绝地向他描绘他的一大堆发财计划,讲得天花乱坠。

他回想起南北战争期间,他失去了领航员的工作,成天无事可干。詹姆斯表哥邀请他到他家玩,他就去了。这时,他亲眼目睹了表哥的一些表演。

"哎呀呀,我见到你可真高兴啊!家里的人都好吧?姑姑还好吧!那就对了,我老想过去看他们,可是我有许多业务,实在忙得够呛,那还不是一般的小买卖,可不能托别人代办,所以我就一直拖下来了。那都是能发大财的事业!那些钱财,真能把大海填满哪!"表哥热情地欢迎了他。

詹姆斯表哥讲他正在进行的一些投机生意,大生意小生意都有,吹得天花乱坠,比如他发明的万灵眼药水,"十分之九是水,就能畅销全世界,天知道要赚多少百万哪。"表哥说。

可他家里什么家具都没有,他有5个孩子,家里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家具一件一件都卖掉填肚子了,现在只剩下一个"活宝贝",一座响起来像疯了似的钟。接着他在这座钟上做文章了

"这可是座了不起的钟呀!"詹姆斯表哥吹牛说。"有人出大价钱想买这座钟,可是我的天哪,我还不如把房子卖掉哪。我正说要……大家别做声,嘿,它又响起来了,它能响150下,一直不停,你等着瞧吧。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这么一座钟了。"

屋里挺冷,火炉里只有一道微弱的光线从炉门里闪出来。马克·吐温蜷缩着身子,往火炉边上凑近一些,不小心把顶住炉门的拨火棍撞倒了,结果就看到了里面是什么火,原来是空炉膛里点着一支蜡烛。

"这也是我的新发明,"表哥指着蜡烛说,"我不烧柴火,不是买不起,而是为了预防风湿病。"

吃午饭的时候,詹姆斯表哥把上衣的袖子往上推了推,看他那副神气,就像是要大摆宴席。实际上他分给大家的只有他家惟一的食物,就是生萝卜。

"仔细看看,仔细看看吧,这萝卜可是贵得要命哪,这种萝卜只有一个果园里才种得出来,老是供不应求。它的营养非常丰富,每顿吃它六七个,喝一升水,再坐下来歇它一两个钟头,明儿你就会精神百倍,像一只斗鸡似的。"

詹姆斯表哥信口开河,编了许多奇谈怪论,能用幻想把空无所有的现实变成美梦。他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专靠说空话过日子。他是一个可怜而又可笑的人。

后来马克·吐温把这次拜访的经过写到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镀金时代》里,成为小说里面最引人入胜的章节。当时美国社会的表面一片繁荣,被认为是"黄金时代",马克·吐温指出,美国面临的实际上是"镀金时代",虚假的繁荣掩盖着政治腐败和弥漫全国的投机风气。《镀金时代》表明马克·吐温作品里的讽刺性具有更加深刻的社会意义。

接着,马克·吐温又创作了儿童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童年式讽刺小说《王子与贫儿》,并在1885年出版了他最成功、最有影响的一部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马克·吐温一直想写一部描写密西西比河畔村镇上的生活,但始终没写完,后来,他去了一趟离别多年的故乡,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乘坐轮船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大河两岸的树林、田野、村镇和群山,远远望去,似乎跟他年轻时没什么两样,故乡的大地总是那么让人感到亲切。

真巧,他乘坐的轮船正是25年前他的师傅毕克斯担任领航员的那艘船,几位老水手认出了当年的这位学徒,邀请他到领航室重操旧业。盛情难却,马克·吐温站在舵轮前试着操作了一阵,20多岁时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他多么怀念自己可敬的师傅毕克斯和那些亲密无间的同伴们啊。

回到了经常思念的汉尼巴尔镇,马克·吐温会见了童年时代的朋友,他们都已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久别重逢,大家心情都很激动。马克·吐温这样写道:"每天早上醒来时,就觉得自己好像是小孩似的,而到夜晚睡觉时却仿佛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翁。"

这次故乡行,给了马克·吐温许多灵感。他回到自己的往处后,先写了《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一书。然后,在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强烈愿望的驱使下,终于创作完成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

这本书主要描写哈克和他的朋友--一个逃跑的黑人奴隶驾着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可是到了夜晚,他俩迷失了方向,不知不觉来到了南方棉花种植园,这是美国最残忍的实行奴隶制的地区。这是一部风格新颖的冒险故事,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重要的作品。当代美国伟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写道:"整个当代美国文学的源泉之一,就是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文学的瑰宝,从那以后还没有创作出一部新作品能够跟它媲美。"

进入19世纪80年代后,马克·吐温继续创作,作品不断问世,他已经成为举世闻目的幽默作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别的许多国家受到欢迎。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新闻记者经常围着他,请他对许多问题发表看法。

晚年生活

马克·吐温的第一个儿子很小就因病夭折了,后来又有了3个女儿,一家5口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马克·吐温总是在家里的书房写作,休息的时候,女儿们就蹦蹦跳跳地进屋来。

"给我们讲个故事吧,爸爸。"女儿们总是用银铃般的嗓音要求他。

"要讲个老长、老长、老长的呀。"

这时的马克·吐温已经是全国闻名的说故事的能手,在家里,他也是个会讲故事的爸爸。

"再给我们讲讲墙上那几张图画的故事吧,爸爸。"女儿们也总是这们说着。墙上有两幅图画,一张画着一只猫,一张画着一个少女。在这两幅图画中间,还有十几件小摆设,放在书架和炉台上。

小姑娘们随时都在指挥着马克·吐温,叫他根据这两幅画和那些小摆设,立刻编出一个故事来。每回讲故事,她们都要求爸爸从那只猫开始,讲到那个少妇收尾,从来不许他换个新鲜的讲法。

有一天,8岁的大女儿苏西和6岁的二女儿克拉拉来到马克·吐温的房间,又要他讲故事。他把女儿们抱在怀中,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在森林里看到的那些动物,就随便讲了一些,什么可怕的大蟒蛇啊、丑陋的鳄鱼啊,讲得绘声绘色。这时候,有一条蛇,好像是从故事中走出来的一样,一扭一扭地溜进屋里来了,在地毯上朝温暖的炉火爬过去。两个女儿张着嘴齐声尖叫起来,像是在进行大合唱。马克·吐温把女儿们放在地上,用火钳夹着这条蛇,扔到外面。然后,他趁着这个惊险关头,把他的故事结束了。

数十年后,马克·吐温的女儿克拉拉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并记得父亲对她们的爱。

马克·吐温对三个女儿都很慈爱,不分厚薄天,但最后他才发现,自己最喜爱的却是大女儿苏西。他和妻子都把苏西当作一个厅才,她很早就有从事写作的本领,老是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呀写的。她还像父亲一样,有探索的智慧,什么事都爱问个究竟。她对父亲的写作生活有浓厚的兴趣,并以身为马克·吐温的女儿而自豪,这一点使马克·吐温很高兴。

小女儿吉恩是一个美丽而娴静的姑娘,二女儿克拉拉拉拉是吐温心爱的有独立见解的"小冒失鬼",苏西则是他的"百灵鸟",老是在歌唱,嘴里唱个不停。

1891年,马克·吐温买了一辆自行车。当时自行车问世不久,他对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任何一项技术发明总是充满热情,因此对时兴的自行车很感兴趣。马克·吐温的3个女儿到专门的自行车学校学会了骑车,她们经常骑着自行车外出,非常方便,使得马克·吐温十分羡慕。

这时他已经56岁了,身体不很灵活,但他对周围的任何新生事物总是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大胆尝试,这也是他永远具有的自强不息、敢于探险的西部拓荒者的精神的一种表现,哪怕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他决心学会骑自行车。

为了教会父亲自行车,真是忙坏了12岁的小女儿吉恩,她要用尽力气抓紧车把,稳住车驾,扶着父亲跨上座垫,当马克·吐温踩着自行车东倒西歪地在路上行驶时,吉恩就一个劲地跟着跑,一旦父亲摔倒在地,她马上把车扶起来,看到父亲一副狼狈的样子,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哈哈大笑起来。

过了几天,马克·吐温自豪地对女儿说:"我学会了,可以上街了。"他选了一条空荡荡的街来骑车,他碰碰撞撞地往前骑,终于撞到一根门柱上。旁边一个男孩看见了这一幕,嘻笑着说:"老爷爷,我要是你,就在身上捆几个枕头,那样才不会摔痛。"

马克·吐温学骑自行车的情景,是他们全家人在美国生活的最后一桩趣事。从那以后,他们开始了漫长的在国内外漂泊不定的生活。

1895年7月14日,马克·吐温和妻子带着二女儿克拉拉,坐上火车,开始了巡回全球的演讲。

在这一年中,世界各地热情欢迎幽默大师马克·吐温,演讲厅里总是座无虚席,在进行幽默演讲当中,马克·吐温有时穿插其他内容,朗读自己的作品片段,讲笑话和有趣的美国民间故事。可以说,他不愧为美国和其他国家人民进行文化交流的使者。

马克·吐温最喜欢讲述关于失踪的"金手臂"的黑人民间故事。他10岁时在姨妈的庄园里,常听黑奴丹尼尔大叔讲这个略带恐怖色彩的故事。50年过去了,如今满头白发、年已60岁的马克·吐温站在异国他乡的讲台上,学着当年丹尼尔大叔的样子,一遍一遍地问道:

"我的金手臂在哪儿啊?"

当故事快要结束时,他突然停止讲述,盯着台下一位似乎有些害怕的姑娘猛喝一声:"我的金手臂在你的那里!"一时间,满场观众都吓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儿才醒过来,紧接着全场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这些巡回演讲,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一年时间匆匆过去了,马克·吐温的演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来到英国,租了一所房子住下来,并写信到美国去,叫苏西和吉恩也到英国来团聚。

半个月过去了,苏西和吉恩并没到,只是来了一封信,信是医生写来的说苏西有点小毛病,没什么要紧。还说,苏西是因为疲劳过度病倒的,她是个刻苦的姑娘,练习唱歌非常用功。于是,她们的行期要往后推迟。

"为什么苏西本人没来信呢?即使她累了,也应该写信的。"马克·吐温自言自语道他猜想出了什么事,就发疯似地拍电报询问女儿的病情,并立即收拾行李,让妻子奥莉维亚和克拉拉马上回国探望。

在妻子和女儿启程回国的第四天,当时她们乘坐的轮船还在大西洋中部的海面上行驶,马克·吐温坐在屋里闷声不响,独自沉思着。这时有人送来一封电报,他急忙展开一瞧,上面写着苏西因患脑溢血和脑膜炎,医治无效病亡。

马克·吐温被这个噩耗吓昏了,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使劲捶打着墙壁,痛苦极了,他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稍稍平静之后,就坐在桌前给正在船上的妻子写信,担心她承受不了这种痛苦,他写了一页又一页……窗外阴沉沉的,天空飘着毛毛细雨,这种凄凉的天气正适合他悲伤的心情。

妻子奥莉维亚安葬了苏西后,带着两个女儿回到英国,一家人重新找了个住处,不让任何朋友知道,克拉拉后来回忆这段时期的情景时说:"自苏西去世以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家里一直没有人笑过。"

为了排遣痛苦,马克·吐温埋头写作,论文、故事、散文、长篇小说、自传,他写着各种体裁的作品。他的名声越来越大,以至于到了世界之最。英国作家吉卜林在给美国出版家的信中写道:

"他是大洋彼岸最伟大的人物,远远超过其他的人,你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

1910年4月21日下午,马克·吐温去世了,终年74岁。这个消息一传出,世界各地的许多人都在落泪,全世界的人们都在哀悼他。

为了让美国的同胞们能向他们最亲爱的作家告别,马克·吐温的棺材停放在纽约的一个大教堂里,成千上万的人排着队在灵前走过,向他致敬。马克·吐温在心爱的女儿苏西的墓前读过一句诗,正好也是人们对他的告别词:

"安眠吧,心爱的亲人,安眠吧,安眠吧!"

马克·吐温走,静悄悄地离开了他的亲人,他的同胞们和无计其数的捧场者。他的离去对人类是一种损失,好在他给社会留下的作品,是永远带不走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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