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反面不是失败,而是什么都不做。 shell if 什么都不做

我不讨厌失败这个词。

应该没有喜欢失败的人,但在失败这个词前,我说不上讨厌。那么是喜欢么,也不知该点头还是摇头。但我知道有一个正视这个词的自己的存在。面对失败的心境,是对这个结果深吸一口气,试着喜欢起来。

失败乃成功之母。小时候,大人为了不让我一直沉溺在失败里耿耿于怀,曾这样教给我。但那时我并没有按他们的意愿接受这种说法,而是认真地思考为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源,如果失败乃成功之母,那它们之间究竟如何关联。

其实,重要的是失败和失误之间的不同。这只是我的一己之见,我认为失败是无意识的产物,没有恶意,也无法避免;失误是有意识的产物,即便没有恶意,也是可以预防的。从失败中,可以看到希望和未来;从失误上,则能够感受到一种迫切的需要去建立自我反省的意识。在失败这颗种子上,有着不可限量的前进的机会, 而失误上,怎么也看不到积极面。总的来说,失败,不是应该被责怪的事情。而失误,正是人性的体现,所以我也不讨厌。

日常生活中发生在自己身上 的事情、自身行动的结果,应该看成失败,还是失误,这决定着下一步怎么走,也决定着接下来将要看到的风景。遭遇大的失败,采取正确的走法,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大的成功。大的失误,因为是我们自身的因素造成,所以可以给我们一个重新审视自己的机会,根源可以是自身的大缺点,或是以自我为中心、懈怠、贪婪这样的 弱点。

失败绝不是无用的东西,反而可以认为是值得高兴的事。没错,失败就是机会。甚至可以断言,失败才是万事的开始。但是我们大部分人,都不去试着看清失败的本质,一失败,就在放弃、停止,抑或在否定声中停滞不前。好不容易迈出了一步,在仅仅得到了一两个不好的反馈时就终止了,这才是真正的可 惜,而这样的情况很多。殊不知,捡拾每日的失败,灵活利用它们,才会令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人生得到成长。

道理明白如此,但遭 遇失败,就马上事不关己般放任不管,或者抱怨连连、觉得吃了大亏,或者摆出一副什么都通晓了的样子,这样的人很多。他们通常是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所以不会失败;因为断定自己不会失败所以更加确信自己聪明过人,并且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我却想说,没有比不失败的成年人更没用的人了。我们必须有这样的意识,所谓不 失败,就等于不做任何挑战。这些人的作为只是模仿他人,或是被旧习,保守而固执的大脑支配,或是总在重复做同样的事情。那样当然不会失败。但是,说出来后我们也可以体味到,在生活、工作甚至人生中,没有比这更懒惰的精神了。不失败,就等于什么都不做,不失败,就失去了为人的意义。

成功的反面不 是失败,而是什么都不做。我不知道被这样的话语鼓舞了多少次。失败,体现的是勇气,是挑战过的证明。失败很多次,才会学到很多东西,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据我所知,越是看似意外获得成功的人,越是有着不同寻常次数的失败经历。有人这样说过,一次成功的背后,隐藏着百次失败。这便是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的真 正含义。当不好的结果出现,应该看成失败,还是失误,我们必须要明白能分辨出这点的重要性。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做一个害怕失败的胆小 鬼。要有那种所有的好事坏事都放马过来吧,我会全部接受的气魄。着手处理时,你会惊奇地发现,越是困难的事,背后隐藏着越多有趣的东西。然后,不知不觉事情就完美解决了。事情简单也好,困难也罢,都不去管它,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情就坚持不懈干下去。一直焦虑着“怎么办啊,这样好 吗”,根本前进不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话是真的。而且,这种心情越是强烈,造成阻力障碍的人和事物,竟能不可思议地转为自己的伙伴。

我从二十五岁起,一直都坚持写失败笔记。到现在已经积累了十三册。成功的事可以忘记,但是失败不能忘,我带着这种信念长年不倦地写着。有时一段时间过后回看失败笔记,会发现当时认为的失败,其实是个失误。有这样的发现很是愉快。事实上,在失败笔记中掺杂着很多一眼看上去是失败,其实是失误的事。当意识到这 点的时候,岂止是脸红,简直像被泼了冰水一样,整个人都青了。但同时,我也有点儿高兴。

总的来说,作为人类,我们既会失败又容易犯错。看透这 一点,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考虑什么、改正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要从很多失败中找到很多失误,必须带着坦诚的心。人总是倾向让自己的行为正当化,然而,想要冷静客观地看待自己,保持坦率的心态比什么都重要。不要忘记,从失败中寻找失误时,也会有失败和失误。人,是美丽和不美丽的事物并存的生物。正因 为如此,如果说失败是一种美,那像失误这样不美的东西存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如果能够接受并调和这一切,不管是生活、工作还是人生,都会变得更美、更幸福吧。失败自有失败的真实,失误也有失误的真实所在。我愿把这些作为每天的精神食粮。

失败作为成功的必经阶段,必将长久缠绕在日常生活中,今后的我,也会在失败和失误之间反复来回吧。并想永远保有支持失败的勇气和挑战精神,不丢失那份改正失误的坦率心境。最近,我甚至觉得自己的名字改叫“松浦失败”也不错。

我从中国的历史、中国的贤人那里学到了很多关于人类,关于美学的知识。也可以说,是获得了如宝石般珍贵的种子。将这些种子种下、浇水,用我自己的方法培育成长,最终写成了《不能不去爱的两件事》这本书,所以藉此向中国的读者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

本文摘自:松浦弥太郎《不能不去爱的两件事》

卓越预售:http://www.amazon.cn/dp/B00FYHE0YG



# 文学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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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幸福是什么呢?大概就是找到了一个愿意听你说废话的人。—— 苏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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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合拍,为一拍即合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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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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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7日

十月最后的周末,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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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6日

再见了,单纯。—— 我的小初恋



第六章 我的小初恋

131.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我以为的平淡,其实夹杂着同学们对我刻意的回避和敌视。确实老爸请了老师们吃饭以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明显好很多,这让班上的一些同学感觉很不爽。有一天下午离上课还有五分钟,大家都在安静地看书,我前排的一个男生突然回过头对着我大声说:你知道为什么全班同学都不喜欢你吗?因为你请班主任和老师吃饭。

132. 我当时有点懵,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尴尬地坐在座位上。整整一节课我都没有听见老师在讲什么,一心想着这下丢人了,以后还怎么混啊。下课后那个同学跟我道歉,又安慰我说这其实不是我的错。

133. 我懒得理他,应付着说我原谅他了。不知道他是真得觉得抱歉,还是其他原因,我发现从此之后,他经常黏在我的身边,一句玩笑话或者一件小东西,看得出他在努力逗我开心。

134. 他叫秦川,后来他常常往我邮箱里发贺卡,再后来,他开始给我写信。他给我的所有的信都是一种折法,折成大概四分之一大小,很好看的形状,或夹杂我的书本里,或放在我的书桌里。

135. 他几乎每天都写信,有时候一天写上好几封。刚开始我偶尔回,也像他一样,折成四分之一的大小,很好看的形状,直接放在他的课桌上。他的信,内容并不出格,一首歌词或者摘抄的一段话。渐渐地,他开始写些直白和肉麻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回他了。对他的感觉说不上讨厌,但也绝对不是喜欢,更多的只是新鲜和感动。

136. 再后来,他不再只是给我写信,每个周末我都能接到他的电话。他一般在公用电话亭给我打电话,他说当他积满100张电话卡,那个时候我就会答应跟他在一起。

137. 那个时候电视里热播《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冯远征演一个内心变态、控制欲极强的疯子,我没有看完,但是对里面的那个医生实在是怕了。跟秦川聊很多无关紧要的话题,我说我在看那个电视剧,很害怕那样的人,他说如果他爱上一个人,他会拼了命地去争取。

138. 然后就是第一次全年级期末考试,我考了班级第十九名,年级两百名开外,这让我感到无能为力,有时候面对不好的结果,又找不到一个能解释的原因,我总感觉无所适从。但我从不认为,他,是我成绩下降的原因。

139. 秦川喜欢踢足球,经常在放学之后跟几个同学在操场上踢球。学校足球比赛,班上的男生买了统一的队服,那天他跟我说,他选那套队服是因为我,我很好奇地瞅了瞅他的衣服,是19号,我一直想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140. 他发的邮件我基本都回,回复的内容几乎都是鼓励他要好好学习。他很不开心,觉得我是在敷衍他,于是我说,如果我们能考上同一所大学,或许,一切还有可能。

141. 后来他确实努力很多,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好好复习,给我写的信中也充满了希望。我也希望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下去。可是没多久,他还是恢复了抽烟、打架和逃课的日子。

142. 我完全不给他回信了,也跟他说明不要再给我写信,确实有段时间他很乖,不来打扰我的生活。就在我以为日子恢复到往常的平静的时候,我又收到了他写来的信,信上说他知道跟我考同一所学校不太可能,他打算放弃。

143. 信的第二页上只有几个大字:“我爱你,再见。”字还是一样的难看,只是,他是用血写出来的。凝固的血有几分乌黑,顿时让我觉得有些疼痛,恶心和眩晕。

144. 我的位置在第二排,他在最后几排,他经常在课间跑到第一排找朋友聊天,有意无意地回头看看我。那天,我看到他的右手食指上贴着创可贴,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我不是一个绝情的人,我尽量让别人的付出都有所回报,但是,有些东西,我确实给不了。

145.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他跟我的这些事从来没有让其他人知道。他只给我写信,发邮件,打电话,当着我的面,却一个字都不说。于是,那些点点滴滴,并没有成为别人的闲言碎语,为此,我很感激。后来,我们几乎再没有任何交集,他依旧是班上的坏孩子,抽烟,打架,逃课,偶尔还传出跟其他女生的绯闻。

146. 故事的最后,我收到了他给我的最后一封邮件,他说那天晚上送一个朋友离开,他们喝了很多酒。朋友走后,他一个人住在旅馆,半夜睡不着一直抽烟,一边抽烟一边想我,觉得自己难受的要死,又担心死了之后再也见不到我,就一个人在旅馆里痛哭。

147. 回忆起他的时候,我开始回忆那个时候的自己,短短的头发,傻傻的,胖胖的,像个假小子,不明白那个时候的自己哪有什么魅力。很久之后,我对他说,谢谢当年喜欢我的那个他,谢谢他懂得我内在的美丽。

148. 他写给我的那些信,我看过之后随手放在抽屉里,后来被老妈看到,她很生气,说字写得丑的孩子,将来能有什么出息?这话我转达给了他,他很伤心。觉得对不起他,我不应该让我的父母指责他,毕竟,他喜欢我,这是我们两个的事,或者,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149. 记得有一次在操场的门口,看到他跟一群人围在一起,是不是要打群架呢?我没有勇气走过去看一眼,毕竟,他的生活里有很多我理解不了,又很反感的东西。记得在放学的路上遇到他,他假装镇静地跟我打招呼,很淡定地说声再见,然后依依不舍地走开。

150.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就当做不认识对方一样的存在,谁都想象不到,在这个班上,一个好孩子和一个坏孩子,居然有过这么一段故事。

————————————————————————

何以夕,85后写作者,计划外青年。

《再见了,单纯》即将出版上市。

小站将以连载形式不定期更新。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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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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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

一个阴谋论者的爱情。



文/十二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爱过这样的男人。

起初,他善解人意、幽默风趣、大方、才华横溢,望着你的时候,那眼神直指你的心脏,让你喘不过气来,让你激动的觉得遇到了绝世才子。于是,小肉体恨不得抛开一切,立马投入到那个烟花肆意的世界里,心里想着,为这样的男子熬红豆,一起把世间风景都看透那是多么销魂的事。

他们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让对方觉得自己就是散落在人间的绝世佳人,而他们是知音、是伯乐,是慧眼识珠。

我是这样被爱过的。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勇敢的一次飞蛾扑火。天天在心里想沈从文的那句:在最恰当的时候遇到了最恰当的人。

好景不长。

不断的争吵、辩论。

把自己从一个乐观、开明、大方的人,变成一个敏感、卑微、神经质的人。

为什么呢?

后来,我离开了他,离开了那个城市,脑子里一直盘旋不断的思考着这个问题。

再后来,我想,他更适合找个普通的女子,为他洗衣做饭,用崇拜的眼光望着他,而他不用在她身上浪费太多智商。因为在爱情里,他是一个阴谋论者。

一个永远双边主义,不管自己做了什么,对方都只能按照他所想所思去生活的人。

一个怀疑爱情、怀疑人性,善于征服,却无法休养生息、长治久安的君主。

他们是他们世界里的王,细枝末节都要看清。高兴的时候,可以把你捧到天上。阴沉的时候,顷刻摔你到地上。

他们见过太多阴谋、太多卑鄙,已经难以清洗,回复平静,伤痕隐匿在身体深处,不时发作,只有最亲近的人才可窥见。

他们太过用力的维护形象,外里已经成了铜墙铁壁、无懈可击。所有的隐忍,克制不住时,只好对着最亲近的人疏泄。

对若不相干的人,无比宽容。对相干的人,无比苛刻。动辄就谈,这是在培养你、完善你、打造你。他们的审美层次实在太高,令人窒息。

他对你可以轻蔑的笑,说出最尖刻的字句,仿若所有的相谈甚欢都是泡影。

他可以把一切丑陋之事都加诸你身,好像你也是一个天生的阴谋家。

他真的了解你、欣赏你、爱你吗?

或许吧,只是一个阴谋论者的心中没有一片让一个女人可以自由呼吸、舒展天性的土壤。

可矛盾的是,这样的他们总是喜欢洒脱的、天性未泯的、善意的孩子。然后,他们开始肆意以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审美标准,来指责她。

他们了解许多人,可以看透许多人。他们不会去懂得,这世界有许多的女子都可以为着爱,无理由无缘故的去做出很多事。他们又怎会懂呢,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都要有原因、有理由、有利益。

其实,最不快乐的人,是他们自己,内心苍老贫乏,无法拥有安全感。

我承认我曾经饱受爱情小说的毒害,在此前的青葱岁月里,总是幻想着遇到一个君王般的男人,他有天下最浪漫的柔情,亦有天下最蛮横的掌控欲。臣服在他的怀里,可以享尽内心的无限荣耀。

现在,我累了。不再愿意上天入地的为一个男人,丢了自己。

原本我总是以为自己不够好、不够好,所以不停地改变自己,以迎合其心,得其宠爱。

之后,我发现,再不完美的我,那也是天造地设的我,一刀一斧地被迫凿自己的口眼鼻心,痛不欲生,并不快乐。

从此,那些满腹才华、谦恭有礼、令人仰望却一脸不平之气的男人,再也无法秒杀到我了。

有些女人,看看就好,不适合相伴左右。那是海市蜃楼,不是涓涓细流,无法止渴。

同样的,有些男人,认识就好,没必要沉沦。那里的土壤贫瘠一片,种不出保加利亚玫瑰。



☆ 文学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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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

不在任何东西面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条,哪怕是别人的目光,哪怕是爱情。—— 《成为简·奥斯汀》





# 文艺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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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

中国萤火虫指南 —— 寻萤大别山



文/付新华

很早便计划去大别山考察萤火虫,可总被各种琐事牵绊,时间一长未免烦躁不安,如小鸟被困笼中,不时长叹。

2011年7月,终于凑到了时间,我背着各种摄影和考察器材,在某个凌晨坐上了长途大巴。一路上闭目养神,周围的嘈杂很快与我绝缘,我的灵魂已飞到了神往已久的森林,想象着和暗夜精灵一起跳舞。

将近中午,我到达山脚下的小旅馆。入住后,简单吃了点东西,便和老板聊起了萤火虫。我小时候从未见过萤火虫,这是我一生的遗憾。我不停地问别人小时候和萤火虫相遇时的情景,仿佛自己变成了他们,成了追逐流萤的小朋友,亦或是一只小小的萤火虫。店家说,小时候曾将鸡蛋钻洞,倒出蛋清和蛋黄后,把抓到的萤火虫装到鸡蛋里,提着到处跑。萤火蛋灯发出微光,照亮回家的路。现在的孩子看奥特曼,吃肯德基,却无法体验到大自然纯净的美和宽广的胸怀。

我拿出地图,请老板标出附近有萤火虫的地方。老板好奇地问:“找萤火虫干吗?我们这里多的是。黄瓜田里到处都是,把黄瓜和丝瓜都吃了。”我微笑着反驳,说那不是萤火虫,萤火虫成虫是不吃植物的。店老板诧异地问:“不是萤火虫?我们都以为是萤火虫吃了庄稼和蔬菜呢。”估计他们把一类和萤火虫长得很像的吃草的叶甲误认为是萤火虫了。

下午,我朝店老板帮我标出的方位走了一圈,拍了几张生态环境照,心里大概有了底。晚饭后,我穿着一身长衣长裤,和一双防蛇靴。这双鞋很笨重,里面密不透风,走上1小时,鞋里的臭汗发酵产生的温度能超过50度。但有个好处,结实无比,连野猪也咬不破,更不用说毒蛇了。长时间在野外考察,和蛇遭遇了无数次,弄不好就会被毒蛇暗算倒在荒野中。我有时想,这也许会是我的宿命。在老婆的坚持下,我买了防蛇靴,安全指数大增,可活动半径大减。凡事各有利弊,只能这样了。由于是第一次来大别山考察,内心蛮激动的,期待发现新的萤火虫种类和独特的发光行为。

天色逐渐幽蓝,星星开始调皮地眨眼。我背着20公斤的摄影包,挎上三脚架,拖着防蛇靴,戴着头灯,往最近的一个目的地走去。路上,大部分时间我都是熄灭头灯的。经过十年的训练,我双眼的感光度比寻常人要高很多。我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微光。

借助星光,我开始爬坡。突然,旁边的草丛簌簌作响——虽然穿了战靴,但是为了安全,我还是拿出了捕虫网柄,打了打草。飞出一串光线,应该是一只雄性的萤火虫。我拿出折叠的捕虫网,组装好,双手紧握网柄,继续往前走。丝丝光线掠过我的脸,好似星空坠下串串眼泪,又好似从上弦月掉下的花火。我张开网,轻轻一扣,网中的光点急促起来,完全没了刚才在空中旋转、飘荡的优雅。它来回跑动,就像犯了错被当场捉住的孩子。我伸手进网,用手拢住它,打开头灯。它害羞了,也安静了。它是如此得小,宛如一粒米。它的翅膀是黑色的,眼睛大大的。它也在看着我,尾巴不停地发着信号。是一只雄性三节熠萤。这种萤火虫在台湾也有分布。我张开手,它稍显迟疑地在我手中爬了几圈,张开鞘翅飞走了。尾部的光明亮了许多,好像感谢我放了它。这么美丽的精灵,在空中自由地飞行是最美的,又何必短暂地占有它呢?

向前,进入一片林子,萤火虫猛地多了,好像天空中有人用毛笔蘸着金黄色的染料,淅淅沥沥地随意向下挥洒。我用网子抓了几只,确认都是三节熠萤后,释放了它们。我放下包,站在林中,观察着它们的发光。男士们轻快地飞来飞去,热烈地发出光来。虽然个体才半厘米左右,发出的光却很亮。是的,与其诅咒黑暗,不如自己发光。它们飞到五到八米高的树梢上,好像在比着谁飞得高,谁发得亮。一会儿,它们飞下来,环绕在我身旁。我伸手触碰,它们又顽皮地推开我。大部分男士们发出4~6个多脉冲信号,而有些似乎在炫耀其无比精确且复杂的闪光控制能力,竟然能连续发出30多个多脉冲信号。风儿推了推树梢,发出声响。我想萤火虫绅士们肯定是在竞技,用它们精确复杂的闪光控制能力来博取美人心,抱得美人归。它们用生命燃烧的光,穿透了我的心灵。如此纯洁,如此美丽。我被感动了,拿出了摄像机,记录下这美丽的爱情宣言。

用摄像机连接图像增强仪可以帮助我将空中微弱的光脉冲倍增并记录到光盘中,可这设备的视野小得可怜,只能靠经验来跟踪拍摄单只的光信号。我通常根据它们飞行的路线来判断,大多数时候它们神奇的爱情之光都能落在摄像机的视野当中,偶尔它们也会一个急转弯,飞到别的方向。这些调皮的家伙!它们肯定在嘲笑我,一个丑陋的大家伙,拿着一根管子朝天空比划着。

我暂停拍摄,在四周的草丛中转来转去。不出我所料,一些雌虫在草丛中躲着,发出快速的单脉冲闪光,朝空中的绅士们喊着:“情郎,我在这里,你们要加油,看你们谁更棒。”

左边的一片树叶上有微弱的光。我走近,开灯,原来是一对萤火虫正行好事,我忍不住偷笑。“谁啊,这么讨厌,无聊。”哎!被骂了。“走啊!不走?那我们走。”体型略大的雌虫拖着雄虫爬走了。“嘿嘿,打扰啦,你们继续啊!”

快10点了,只剩下星星点点的光亮。我穿过一棵花树,窸窸窣窣地落下不少花瓣,芬芳留在了我的衣裳里。原路折回,我发现花树上有几只萤火虫在闪光,凑近一看,原来是一只端黑萤雄虫在吮吸折断的花的汁液。这是我第一次发现萤火虫吃东西,不论我以什么姿势、什么样强度的闪光包围它,它都丝毫不以为意。想来这汁液肯定很甜美。我从旁摘了朵花,折断后放在嘴里品尝,果然酸甜可口。

回到小旅馆,洗澡后倒头就睡,枕边的萤火虫伴我香甜入眠。梦中,我变成了一只雄萤,可以发出40个多脉冲的光,比谁都亮都持久。我和草丛中的女士跳着舞,周边一片喝彩。突然,一阵狗吠惊醒了我,良久才又入睡,却再也进不了刚才的梦境。我想成为它们的一员,在空中和星星比亮,和同伴比飞得高。想到马上要回到喧嚣的城市,心情顿时低落,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胸膛中,很不舒服。

—————————————————————————

摘自——《故乡的微光》

付新华,与萤火虫“一见钟情”的诗意学者。

青岛人,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副教授。自2000年起,致力于萤火虫的考察与研究,是中国第一个萤火虫博士,发现并命名了雷氏萤、武汉萤、穹宇萤等多种萤火虫。近年来,因痛感萤火虫数量的锐减,积极投身萤火虫保护事业,通过讲座、著述、摄影等形式,向公众传达科学赏萤、保护萤火虫栖息地的理念,并成立国内唯一一家萤火虫环保组织“萤火虫自然保护研究中心”,被誉为中国萤火虫研究和保护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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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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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

人世间的事情莫过于此,用一个瞬间来喜欢一样东西,然后用多年时间来慢慢拷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东西。—— 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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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太扯,那些悲伤的,该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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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我用生命去写文章,后人却用它来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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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

车和人一样,总要有些瑕疵,才能轻松上路,才能放心托付。人生不全然是在红灯变成绿灯的同时就要向前冲。—— 连城三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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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你最喜欢哪首歌的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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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你不能因为怕结束,就避免了开始。



文/李沐泽

一年的自我放逐之后,我回来了,站在北京,时间不长不短,但这座城市确实在变化着,房价涨了,人变多了,空气里时常飘满了灰尘。我熟悉的一些胡同和街道都变了样子,离开了孤单的旅途,我重新走向拥挤的人群。

没有人是能超越生活的,柴米油盐是最后的诗意与远方,我会再次走入拥挤的地铁里,它带我一圈一圈或者一段一段地去往北京的某个地方,计划着未来的生活,好的坏的,并不都是我能把握的,但并不是说这次旅行是徒劳的,它已经教给我如何从抗拒世俗到尊重世俗这一课。

回北京的那天,乌鲁木齐大风降温,家宁和一帮当地新认识的朋友送我,寒风中家宁去街边的小商店买了一盒“兰州”,在去往机场的路上,我们听宋冬野的《董小姐》,一人一支烟,没有说话,只有歌声,“董小姐,你熄灭了烟,说起了从前,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董小姐,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飞机掠过天空之城,这趟漫长的、缓慢的、充满了寻找与困惑的旅途将正式结束,我也无数次想象着回来时那一刻的情景,会不会抑制不住大哭,但并没有,我的心里混合着兵荒马乱与疲惫不堪,因为并不是三言两句就能回答每一个人上来问的同一个问题“这趟有什么收获”,反而什么也不想说。朋友安慰我,有一种人,甩出去曾经的自己,在人群里平凡、沉默而熠熠生辉。

北京,机场,我姐米糕在焦急地等待着我。当年我周游中国在新疆乌鲁木齐碰到她,并没有想过成为至亲。那一年她感情不顺,我也有些胡乱,在喀什塔什库尔干看冰川,沿着冷峻的山峰一直向里走了很远,我姐面对着冰川没有说话,从背影我没有看到她哭没哭。一年之后,我从陕北榆林一路南下,我姐从河南洛阳一路向西,我们汇合在西安古城的城墙之上,听着黄土地苏阳的《贤良》,看了一场美得让人落泪的日落。在去往银川的路上,我们经过固原某个小镇,买了很多当地的酒,通宵喝得烂醉,彼此交换了非常多的故事。

这些年我不断地离开北京,不断地回来,她从没说过一句什么,倒是应了那句“你走,我不送你,但你回来,再大的风雨我去接你。”这么多年,能对我这样的,只有我姐。初春的北京有凉意,一场大雨之后,我走在交道口北二条的胡同里瑟瑟发抖,我姐在这个不起眼的小胡同里开了一家云南菜“米店”,在我回来的第二天迎来了五周岁的生日。任何光鲜的故事背后,都有着外人难以想象的长久的坚持,旅行是,这家小店也是。

五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但有些东西没变,店在,人在,“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的舞步,划过空空的房间,时光就变成了烟。”我们一起唱了这首张玮玮的《米店》,抽了一支我从西北带回来的“兰州”,在黑夜里沉默不语,算是迎接了从远方归来的我。

春天如约而至,花瓣随着电车穿过胡同落下,有一种落英之美,无所事事,茶淡了三杯,酒空了两瓶,达摩香燃尽不知几段,日子就过去了。

在夜里我看到自己,在缓慢地流逝着,对人对事,没有期待,是这阵反复着的状态,很像心中立着的一些东西轰然坠落,并没有欣赏废墟之美,却不知道何时以何种面貌再次重建。并没有做错什么,并不意味着就正确,其实你能看到的我的改变与回归都只能是表象,那些内心里孤独的、丰沛的、倒塌的角落,在荒芜过后,我也不知道迎来什么。

我并没有主动回望过去,但从亚洲到非洲,我途经了的城市、海洋、荒漠、雪山,卷起的几千里风尘泥土沉淀进我的生命,它们已经成为我身体里的一部分,会像电影突然插播进来,不时跳出一些或美好或辛苦的片段。

这段路,太遥远,并不只是北京到开罗的距离,也有太多并不是走出去又走回来,有一部分我跟着它离开了,有一部分它跟着我留了下来。可以肯定的是,我并没有改变世界,一直都是世界在改变我,或者改变我对世界的看法。

我曾有梦。每个人,在年少的时候都会有几个不靠谱的梦想,所以才在迷茫与彷徨时充满着希望。但生活是措手不及的,一个决定意味着一种生活方式,成长的代价是妥协,一再妥协,直到内心深处忽而某刻的悸动再也压抑不住,才会有不少人无可奈何地笃定,如果当初做了某个决定,生活应该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但现实就是这样,我们关上青春的门朝前跑去,和理想主义的自己挥手再见。

我去了一些地方,拥抱了陌生的风景,滴落了倔强的眼泪。我在自由孤独的旅途里几次寂静得觉得世界了无边界,那些世俗社会中的爱恨情仇,像独行中黑夜里的繁星虚幻飘渺。有时候我会想象,如果没有出发,城市中的那个自己是否会变得不疼不痒,朝着衰老的方向一骑绝尘奔去,我不知道我到底与众不同在哪里,我害怕最终变得面无表情,在争名逐利中消磨了真情至性,灵魂深处再没有刺痛我的流浪者之歌。

《就让鼓手继续敲(Let the Drummer Kick)》是Citizen Cope的名曲,他像吟游诗人一样敲着鼓点,说着,就让鼓手继续敲,太多的东西我们都需要,让鼓手继续敲,让鼓手继续敲,你不必再等,你甚至都不用再等,我就觉得身体从里到外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击打得溃不成军。其实我不害怕老去,我在有生之年,也许并不可能功成名就,但我并没有委屈自己内心中最热切的渴望,我也相信,“当我们把旅行、远方、爱当作整个人生大事时,我们就不可避免地年轻了。”

有时候我会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从别人手里接过了这只鼓槌,敲打了一段节奏笨拙但完全属于自己的乐章,再郑重其事地传承给别人。一定还会有新的人,在路上,带着梦想,奔向自由,他们会走得更远,走得更坦然,而我所能做的,就是希望你勇敢一点,不要在乎离开时和回归后的无所适从,旅途本身就是回报。像顾城说的,“你不能因为怕结束,就避免了开始”。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音乐会停止,梦会醒来,但不要忘记梦里歌声中唱过的,在终于发现我们一无所有前,至少你可以说,是的,我有见过我的梦。

———————————————————————————

摘自——《这世界啊,随他去吧》

李沐泽——旅行者、职业媒体人。(微博:@某个旅人23号 )

八零后,生于北京,23岁之前从未走出京城,安心于自我小小世界。研究生期间因交换项目在台北生活两个月,才第一次发现世界原来如此不同,旅行生涯遂始于这场意外而一发不可收。后旅居英国,周游欧洲大陆。回国后工作于英国路透社 ,拥有一张漂亮的名片,奔忙于 都市丛林,在三十岁来临之前,突然意识到看似美满的生活若有所失。于是,带着疑问,追随内心,辞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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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笑容背后是紧咬牙关的灵魂。—— 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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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单单你的名字就够我爱一世了。—— 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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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反面不是失败,而是什么都不做。 shell if 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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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喜欢你。



文/史铁生

他们一直在街上走着,谁也不说话。汽车的噪音很大。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我不想吃,我不饿。”姑娘说。

他们走进一家饭馆,坐在一个角落里,看得见街上白花花的太阳和一些红得刺眼的遮阳伞。

姑娘把桌上的一摊水画成很古怪的形状。她不断地长出气。

小伙子看着杯子里啤酒的气泡。

“不管我怎么跟他们说,他们还是那么说。”姑娘很快地看了小伙子一眼,又垂下头。

小伙子不停地喝着啤酒,又去买了两个菜。

“我一点儿都不饿。”姑娘说。

“他们怎么说?”

“还是那么说……还是说……”

玻璃上有一只小虫“嗡嗡”地叫着,街上到处是卖雪糕和卖茶水的疲倦的吆喝声。

“你呢?你自己呢?”小伙子问。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不应该总耽误着你。”

“也许他们应该总耽误着我们吧?”

“可是我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小伙子又去买汽水,他们今天已经喝了好几瓶了。桌上的菜谁也没动。

“好吧,我等。”小伙子把一瓶汽水“嗵”地放在姑娘面前,“等你有了高血压,我也有了心脏病。”

她笑不出来,要是往常她又笑个不停了。

“你应该跟那个人好,其实……”

“你说了一百回了!”

“其实她比我好,真的比我好。”

“我只说一百零一回:比你好的人多了,可爱不爱是另一回事!”

他们又默默地坐着,不再说话,谁也不看谁。蜻蜓飞得低了,远处有一片发亮的云彩。

“会下雨吗?”姑娘先说。

“带着伞呢。”小伙子回答,他正看着汽水瓶上的北冰洋。也许那儿不错,有一间房子的话。

“你少喝点儿吧。”

“没关系,啤酒,加了汽水的。”

姑娘想,等将来自己当了母亲的时候,成了老太太,一定要理解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

“假如是你自己不愿意,那……那就算了。”小伙子说,晃晃手里的杯子,“咕咚咚”喝光。

发黑的云彩上来了,应该下一点雨了。

“否则,我跟你说了,法律是保护我们的。”

“没用,他们才不管那一套。”

“问题是你不敢。”

“可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他们又沉默着坐了很久,然后离开了那儿。

灰黑的云层下面飞着一群鸽子。鸽子显得格外洁白,像一群闪电,像一群精灵。

“你真的能等吗?”姑娘眼里有泪光。

“当然,我们的日子比他们长。”小伙子撑开了雨伞。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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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生命的哪一个阶段,都该喜欢那一段时光,完成那一阶段该完成的职责,顺生而行,不沉迷过去,不狂热地期待着未来,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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