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

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

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要看他会受。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祸儆之,要看他会救。

天要降祸给一个人,必定先降下一些福分使他起骄慢之心,目的要看他是否懂得承受的道理。天要降福给一个人,必定先降下一些祸事来使他引起警觉,主要是看他有无自救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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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又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天道尚且如此,何况人事。

得微福而骄慢,骄慢便是祸根,福本不厚,又以骄慢削之,可见不堪受福,惟有降祸了。骄慢非但天不降福,人也不助其福,因为人人皆厌恶骄慢之人。天宠既失,人和又无,微福必无法维持长久。福尽祸来,不堪受福,又何堪受祸?若得微福而不骄,即使是祸来,心也不惊。受福不骄,受祸不苦,是深明福祸之道,只有不为外物动心的人才能做到。

欲降福而先降祸,是天之善意。不明祸何能降福?一旦福去祸来,又岂能消受得了?先以微祸儆之,若能救助,即使是他日祸来,也能如此救助。达人处祸不忧,居福不骄,知福祸在于一己所为,天意虽然不测,总之在能自救,心则常保泰然。

注:

歙,拼音:shè

[原文]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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