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经常见到大街上都有提示:“同志,请您讲普通话!”
普通话?什么叫“普通话”?不错,搜索一下就能得到一个标准答案。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既然有“普通话”,那么,相对应的“特殊话”是什么?
方言?民族语言?“官话”为普通,方言、民族语言为特殊?就算讲得过去,以此划分也不合适吧?但若不如此划分,为什么就杀出个“普通”来呢?
说起来,还得从“两个凡是”说起。这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出现过两次“两个凡是”,后一个是为了维持毛的统治地位,而先一个,则是毛一言九鼎的理论基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就是第一个“两个凡是”。
根据这第一个“两个凡是”,因为民国政府早已将“官话”命名为“国语”,那么,敌人拥护的一定要反对——于是将之改名,改称为“普通话”。至于当初还有哪些细节,哪些花絮,相信现在挖掘出来之后也会博得满堂彩——估计是倒彩就是了。
与之相对应的还有文字。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有“语文”课。什么叫“语文”啊?到底是“语”还是“文”?“语言的文字”之意?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就有其原因——原因如出一辙:因为已经有了“国文”的说法,那么就得摒弃之,哪怕是不伦不类,也得坚持到底。因为,这是一个“拥护与反对”的原则问题。
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实践是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并以此驳斥“两个凡是”,虽说惊心动魄,但又不免觉得好笑:那么显然的谬误,还值得花费如此周章?但历史就是历史,让思想冲破禁锢不是那么容易。
第二个凡是已经遗臭万年了,而第一个凡是却仍堂而皇之。也罢,其臭味相投,而且总能熏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