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我校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非师范教师资格证

关于办理我校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按照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和鞍山市教育局、铁东区教育局的要求,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生的申请工作,保证准时、高效地完成证书的申请和发放,现将本阶段工作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公布如下,希望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

一、申请基本条件和要求

凡我校2015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均可以申请办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在校期间修完《普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文学院学生、任教科目选择语文的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需要达到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二甲)以上标准,其余专业要求达到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二乙)以上标准。已达到要求暂未拿到证书者,凭证明亦可申报。

3、 取得毕业证书的今年师范类毕业生和往届延修生(延修生由各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4、教科院和高职院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学生依据所学专业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专业学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申请任教学科要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绝对不能跨专业或跨级别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办理。

6、非师范类毕业生学校不组织办理,请自行咨询教育局。

二、具体工作流程

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电子照片采集

2015418——420各学院电子照片采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 1:30-5:00),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照相,为防止出现错误,请每班选择一名负责同学,将本班学生组织好,以班级为单位照相(不接待个人照相),并缴纳照相、冲洗照片、修改相片的费用每人15元:

2015年4月18日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上午)

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下午)

2015年4月19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上午)

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下午)

2015年4月20日教科院、美术学院(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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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学前系、体育科学学院(下午)

要求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于42612点前到含羞草摄影(师范学院正门左走500)领取电子版照片和冲洗出来的照片,自带U盘或其他电子设备。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准备材料

12015427800点——201551518:00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学生本人上网注册个人信息。

201561800点——201561018:00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学生本人上网注册个人信息。

因为教师资格证申请由国家规定注册日期,规定日期过后网络将自动关闭,任何人将不能再登陆注册和修改信息。因此,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在规定日期内上网注册,超过规定日期不注册,后果自负。另外,为了保证申报的严肃性,请严格按照要求仔细填写,每个身份证号码国家只认定一次,不能反复注册,如果输入信息错误,超过注册日期,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具体注册方法和操作办法见附件一,请各位同学一定认真阅读。

2、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核准无误后,需本人直接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打印时要求严格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并按打印要求去掉页眉和页脚,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两页四面,左侧装订),上交到学院。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学生准备好冲洗出来的1张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学院、班级、姓名、出生年月日,以班级为单位装入信封待用。由于教师资格证申报系统对申请人照片的格式有特殊要求,因此,学生在申请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照片必须是同一规格的,不能使用不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影响上传和后期的资格认定。

(三)现场确认材料

2015521上午830-1130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派两名学生携带全学院材料现场确认材料。

2015615上午830-1030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现场确认材料。

现场确认材料地点:教科院二楼会议室

要求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果有普通话成绩通过但是证书没有发放的同学,除在本校考普通话的学生外,需提交普通话考试成绩证明一份),按学号顺序排好。

2、将学生自己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学生学号顺序整理,以班级为单位装入档案袋中,并填写档案袋封面,标注学院、班级、数量(例如,教科院115班40人申请表,共计80份)。

3、上交准备好的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学院、班级、姓名、出生年月日。

4、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填写完整的EXCEL表格《2015年鞍山师范学院**学院**班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打印稿一份,样表参加下表。

2015届某某学院某某班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名单(共计XX人)

学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申请任教学科

普通话水平

备注

1

 

 

 

 

 

 

2

 

 

 

 

 

 

3

 

 

 

 

 

 

4

 

 

 

 

 

 

5

 

 

 

 

 

 

 

 

 

 

 

 

 

(四)2015年5月22日——2015年6月16日,鞍山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在网上认定、审核资料,审核完成后上报数据到国家教育部和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五)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1日,等待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系统中生成证书编号后,持我院师范类毕业生的有效证明到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2015年6月22日——2015年6月23日,打印证书,粘贴申请人照片。

(七)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到市教育局、铁东区教育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工作。发放证书和申请表到各学院,各学院发放证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表一份放入学生本人档案中,另一份发给学生本人。如果本学院装档工作已经完毕,则两份申请表都由学生本人保管。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条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教师资格证扣发。

2、鞍山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只接受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3、各学院要对教育学、心理学与普通话成绩等各项内容认真把关,凡同学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取消其在校申办资格,由学院向学生通告、解释。

4、市、区教育局为我校师范毕业生办证时间紧凑,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在填写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和网上注册流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不误工,不返工。

教 务处

鞍山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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