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计量认证办事指南 河南省学历认证指南

计量认证办事指南

河南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办理指南

各相关实验室: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豫质监字第[2012]33号)的通知精神,现将办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一)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二、设定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表格的通知

河南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工作规范

三、办理机构

办理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直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办理;办理省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四、审批条件(申请实验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能力)

(一)实验室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验室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三)实验室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四)实验室应当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测设备设施。

(五)实验室应当建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检测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制定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

五、审批数量

依据行政相对人申请及其是否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而定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一)《实验室(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1式2份,并附相关附件:

1.典型检测报告(分不同专业,每个专业2份)和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及证明;

2.质量手册(1式1份);

3.程序文件(1式1份);

4.其它证明文件(1式1份):

4.1独立法人实验室:

法人地位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2非独立法人实验室:

a.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b.法人授权文件;

c.实验室设立批文;

d.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e.所属法人单位独立账户和独立核算证明;

4.3固定检测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借合同等);

4.4检测/校准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检测设备发票、设备购买合同以及设备投标证明文件等);

4.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技术主管和授权签字人)资质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含工程师以上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6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

4.7从事特殊检测/校准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8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办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9申请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外资实验室申请计量认证时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文件(各1式1份):

1.中国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注册资本证明、境外从事相关检测、校准业务的证明(原件与翻译件相符,必须由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3.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及证明;

4. 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需要提交的文件。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收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如果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应当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说明授权事项的授权书以及其本人的身份证。受理人应当认真审查授权书,确认经办人是否与授权书一致。

(二)所有受理材料复印件都必须加盖申请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接收行政文书(证书等)时,除其它规定外,经办人还应当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说明授权事项的授权书以及其本人的身份证。

七、审批时限

技术评审完结之日起20日内,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在10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资质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审批证件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九、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

收费标准:1、计量认证费1200元/机构

2、计量认证证书费10元/机构

十、申请接收权限、方式、时间

申请人业务办理统一到省局行政服务大厅计量许可窗口办理,可持纸质材料到窗口办理,也可通过网上直接申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不予以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或整改。

十一、咨询方式

1、 可通过信件邮寄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局计量处收,邮编:450008

2、 可通过电话咨询:0371-65928792

十二、投诉渠道

1、 可通过信件邮寄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局监察室或计量处收,邮编:450008

2、 可通过电话投诉:0371-65928559

十三、决定公开

以计量认证公报、网站等形式,公布获得、撤销、扩项和逾期等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十四、办事流程

  

十五、申请书示范文本

实验室(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



洛阳市×××检测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适用于内部实验室)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当天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 表 须 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 页,共 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洛阳市×××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 洛阳市××区××路××号

邮编:471000 传真:0379-××× E-mail: ×××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电话:0379-×××手机: ×××

联系人:××× 职务:副总经理 电话:0379-×××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适用于内部实验室)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 □ 可移动□ 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次□ 扩项□ 复查? 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 扩项□ 复查□ 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 扩项□ 复查□ 其他□

2.4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首次认证时不填写)证书有效截止日:(首次认证时不填写)

授权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

验收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

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工程质量检测

(微生物检测)

(食品药品检测)

4.实验室资源:

4.1实验室总人数:39 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 名,占 15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 名,占 15 %;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16 名,占 42 %;其他 11 名,占 28 %

4.2实验室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陆佰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 410 台(套)

产权状况: 自有? 99 % 租用□ 1 % 合资□ %

4.3实验室总面积 2600 m2

检测室面积: 2500 m2 恒温面积: 100 m2 户外检验场地面积: 0 m2

4.4多场所名称地点(适用时):

5.附表:

附表1: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

附表2.1:授权签字人申请一栏表

附表2.2.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附表3:组织机构框图

附表4:实验室人员一览表

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

6.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

6.1典型检测报告(1份)

6.2质量手册(1份)

6.3程序文件(1套)

6.4其它证明文件:

6.4.1独立法人实验室:

法人地位证明文件(首次、复查)

6.4.2非独立法人实验室:

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文件

实验室设立批文

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6.4.3固定场所证明文件(适用时)

6.4.4检测/校准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 (适用时)

6.4.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 (适用时)

6.4.6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

6.4.7从事特殊检测/校准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

?

?

?









?



?

?

?

7.希望评审时间: 年 月 日(应填写)

8.实验室声明:

8.1本实验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8.2经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实验室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就及相关规定要求。

8.3本实验室保证所提交的申请内容均为真实信息。

8.4本实验室按规定交纳资质认定所需费用。

实验室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室被授权人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非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附表1:

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

第 1页 共1页

序号

检测产品/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

或说明

序号

名称

一、民用建筑室内环境

(一)

工程地点

土壤

1

氡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附录E)

(二)

室内空气

2

氡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3

游离甲醛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18204.26-2000

4

苯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附录F)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GB11737-89

5

氨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 18204.25-2000

6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附录G)

(三)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7

放射性指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

(四)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8

游离甲醛释放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量1858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1999

只用干燥器法

注:①“检测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

②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检测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在“说明”中注明能检或不能检的参数名称;

③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予以注明;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附表2.1:

授权签字人申请一栏表

序号

姓 名

职务/职称

申请授权签字领域

备注

正 体

签 名

1

2

3

4

5

6

7

8

×××

×××

×××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技术主管/高级工程师

技术主管/工程师

见证取样、地基基础、节能工程检测报告

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表2.2:

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实验室名称: 洛阳××× 检测有限公司

姓 名:×××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69年12月

职 务: 技术负责人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文化程度: 本 科

部门: 洛阳××× 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379— 传真:0379— 电子邮件: ﹫ .com

申请签字的领域: 见证取样、地基基础、节能工程检测报告

何年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受过何种培训:

1990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建筑专业。

2006年参加河南省建设厅组织的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地基基础检测培训。

2005年参加河南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培训。

工作经历及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经历:

1992年9月~2005年10月河南省四通检测有限公司从事检测工作。

2005年11月至今洛阳×××检测有限公司从事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申请人签字: ×××

相关说明(若授权领域有变更应予以说明):

注:申请人每人填写一张。

附表3:

组 织 机 构 框 图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①独立法人的画出本实验室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部关系;

②非独立法人的画出本实验室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表明实验室的内、外部关系;

③直接(属行政)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属业务指导)关系用虚线连接;

④有独立帐号的,请在此页的空白处加盖有本实验室名称和开户银行帐号的印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称

所学专业

从事本技术领域年限

现在部门

岗 位

本岗位

年 限

备注

1

×××



44

本科

工程师

土木工程

十二年

公司经理/质量负责人/内审员/授权签字人

二十二年

合同制人员

2

×××



36

本科

高级工程师

水文地质工程

十年

见证取样、地基、节能技术负责人/内审员/授权签字人

七年

合同制人员

3

×××



39

本科

高级工程师

工民建

八年

主体结构、地基、钢构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

十六年

合同制人员

4

×××



40

大专

工程师

会计电算化

十二年

见证取样、室内环境技术主管/综合管理室、财务室负责人/授权签字人

六年

合同制人员

5

×××



46

本科

高级工程师

金属材料

三年

钢结构

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

二十三年

合同制人员

6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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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工程师

电化学

十三年

见证取样、室内环境检测员/内审员/监督员

十三年

合同制人员

7

×××



36

本科

高级工程师

城镇建设

十年

见证取样、检测员

八年

合同制人员

以下空白

附表4: 实验室人员一览表

第 1 页,共 1 页

注:备注栏内填写:“正式人员”、“合同制人员”

附表5: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

实验室地址:洛阳市×××区×××路×××号 第1页,共1页

序号

检测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标准条款/

检测细则编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指标

溯源方式

有效截止

日期

备注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不确定度

序号

名称

(一)

土壤

1

氡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附录E)

氡检测仪RAD-7

0.1-10000皮居里/升

14%(k=2)

检定

2012-6-29

(二)

室内空气

2

氡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氡检测仪FD216

空气(3-10000)Bq/m土壤气(200-100000)Bq/m3

20%(k=2)

检定

2012-6-29

3

游离甲醛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GB/T18204.26-2000

723PC分光光度计

电子天平FA2104

酸式滴定管

单标线吸量管

(325~1000)nm

0.1mg~210g

(0~25)mL

(0~10)mL

Ⅱ级

Ⅰ等

A级

A级

检定

检定

检定

检定

2012-7-17

2012-7-17

2012-8-4

2012-8-4

4

苯浓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附录F)

气相色谱仪GC9800

1.34E-11g/s

U=6%

检定

2012-5-24

注:①申请时,该表的前五列与申请书附表1对应,为了简化此表的填写,参数相同的不重复填写。序号可以不连续。

②溯源方式填写:检定、校准、自校准等。③多场所的实验室,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十六、审批办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表格的通知

河南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工作规范

十七、技术规范、审查细则清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表格的通知

作者:计量处来源:计量处 时间:2012-05-31 17:28:07浏览 229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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