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文友花马甲对本人《这辈子做好您儿子》一文的赏析

《这辈子做好您儿子》

刘正权

父亲不是个受人尊重的人,一直不是。

文章开篇第一段:先抑。现在社会表扬,吹捧太多,而质疑,猜测也多,相对来说先抑的写作手法,更能吸引人。同时,也为后面感情的抒发留留了一个伏笔。

   这跟他的目不识丁无关,七十岁往上数的乡下老头,认得字的可以用罕见来形容。父亲一辈子跟文化沾边的事只有两样。一是大集体每年年底在超支单上签上自己名字,为这个不算长脸的事,父亲花了三天时间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一个字一天工夫。把那些横撇竖捺绑架到一个方块里,对父亲来说,比耕田耙地不会轻松到哪儿,父亲弄出了一身冷汗,骨子里,他更倾向于出一身热汗,那样每个毛孔是透爽的。二是,父亲的五个子女中,居然有一个我,靠文化吃饭了,还当了作家。这让他每次看我时,目光中总有藏不住的怀疑,这是那个曾经骑在他脖子上撒尿淘气的小儿子吗?

第二段:是第一段的详细补充,故事拉近,详写一个不受人尊敬的乡下老头。说白了,就是刻画父亲这个人物。现在靠写个外貌,写个服饰刻画人的时代已经OUT了。靠性格,才是王道啊。我们现在聊一个没见面的朋友,首先第一句话,就是对性格的评价,如说:他这个人有点二!他这个人有点狂!这些都是性格。也就是通俗说的个性了。有性格,才有特点,才能被人记住。
 
父亲不受人尊重的理由很多。固执是首当其冲的一个,暴躁屈居第二,忝陪第三的,则是为人父而不尽责。不能再往下排了,做儿女的,总得给父亲留点脸面。


第三段,依然是为第一段的扩展,父亲有个性,就会做些有个性的事儿。于是,下列第一,第二,第三点,这一段与其说是承上,更多的是启下。顺理成章的讲述下面的故事。这三段是一环套一环的,而且不露痕迹。
  
但我还是想违背一下做儿女的原则,细说说父亲的不是。


第四段:神转折段。现在不爱听别人家的闲话啊,谁不爱讲别人家的丑事啊,何况是作者自己愿意露丑呢?这等好事谁不留下来听他讲?!


  就从父亲的固执说起吧。父亲的固执,使我们一家人的生活,一再跌入生活的低谷。从我记事起,我们一家就生活在贫困交加中,好在那时大家都穷成一个模式。不敢想,一想那日子就被抽去了精气神。

  父亲当过不到一年的生产队长,不是他多有能力,而是他除了勤扒苦做,还会憨吃苕干,干活不惜死力的那种。队员们本以为,找了一个不偷懒的人当队长,干活时可以少背上一个人的活路,孰料,父亲以自己的苦做苕干要求所有的队员向自己看齐。

  五个指头伸出来是有长短的,乡下有句老话,吃不过人是各人的饭碗,做不赢人是各人的手段。吃不过父亲也做不赢父亲的队员们就使出手段,把父亲的队长拿了下来。

  人生的辉煌至此结束,父亲是不甘的,好在生产队很快解体,包产到户,父亲对家里生产独行专断。结果是,高产杂交稻进入农村五年后,父亲才接受这个新生事物,这是以家庭经济五年入不敷出为代价换来的。

  一步落后步步落后的父亲被两个哥哥冲天的怨气拉下马来,大权旁落。

  那时他才五十岁,古人说的知天命的日子到了。

第五至十段:开始详细的说第一个父亲第一个不是,固执!

  父亲没有知天命,也没有顺应天命,他的脾气无端暴躁起来,沾不得酒,一沾酒就吼叫咆哮,为此吓哭了几次哥嫂刚出生的孩子,哥嫂口中就有了微词,不仅分了家过,还不让他带孙子。没见识过父亲暴躁脾气的村里人很意外,在他们眼里,父亲是个和善的人,树叶掉下来都怕砸了头的那种。

  父亲是个懦弱的人,他在家里的暴躁,是要掩饰自己在外面的懦弱。明白了这点,我深为父亲悲哀。


第十一至十二段:说父亲第二个不是,暴躁!第三个不是,为人父不尽责!

可惜,这种悲哀的日子老天爷都吝啬着,不愿意多给我几年。

  一向以勤扒苦做憨吃苕干的父亲过了六十以后,做不赢一个人,也吃不过一个人了。

  先是心脏有了问题,再就是腿脚,肿得像牛膝。请医生看了,说是年轻时做得狠了,静脉曲张导致,用了药,腿不肿了,那血管却吓人地暴起,我臆想,是不是父亲的暴戾之气都钻进血管里潜伏着了。

  这个时候的父亲,脾气已经难得地温和了,医生严重警告过,想多活几年,就少发脾气,他的心脏比家里喂养的肉鸡强不了多少,承受能力极为脆弱。父亲亲眼看见一只肉鸡因为隔壁人家办喜事,一个响炮吓得当场死亡,连扑棱一下翅膀挣扎的意识都没有,父亲当时脸就白了。

第十三至十六段:继续神转折,所以说,文章必须七弯八不拐,有峰有洼,才能引人入胜呢?一马平川,哪个男人爱看?!我是从第十三段,心里有点悲哀的,我随着作者一起悲哀了,当你看到一个强大的敌人突然在自己面前显弱小下来,甚至失去了一切,善良的人都会选择宽恕。何况是自己的亲人。这是一种人性,也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是骨子里的,此时,父亲开始慢慢走进我们心里。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作者真狠啊,让能吃的人不能吃,让能做的人不能做,让他的暴躁进入了血管,我只能说,这一招用得好啊!多么大快人心,伤了父亲的同时,也伤了我们读者的心啊。因为,我们与父亲流淌着一样的血啊。

我是在父亲脸色真正白如锡纸时赶回的乡下。名义上是护理,心里却是担心父亲突然就上了路,父母在不远游这类古训不遵也就算了,病榻前总得有点尽孝的模样吧。

  父亲七十有三了呢。

第十七至十八段:尽管他骂老天爷吝啬,尽管心里早就接纳父亲了,但因为与父亲长期的隔阂,他嘴上依然是不肯承认的。就连回乡尽孝,也只说是装个模样。其实儿子与父亲一样拉不下面子。

  居然叫父亲熬了过来,那晚,我在病房里百无聊赖陪床看电视打发漫漫长夜。是一个家庭伦理剧,里面有一个场景,比较煽情的那种,一对彼此仇视多年的父子冰释前嫌抱头痛哭,已是弥留之际的父亲问那个儿子,说你恨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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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泣不成声说,不恨,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儿子!

  我对这种桥段向来不以为意的,所以没看出半分泪点,父亲忽然不看电视了,转头看我,看得我很不自在。末了他从枕头下摸出一本书来,我写的,他带到医院不是自己看,他是向医生护士炫耀他有一个作家儿子的。

第十九至二十一段:儿子的不以为意与家庭伦理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也是在冷漠中彰显温情。一个不识字的老头带着书进医院看似荒诞,但荒诞中带着真情,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头找不出更合适的方法来显摆自己的儿子,竟然将儿子的书随身带进医院炫耀。压在枕头底下,可见,儿子是他最大的骄傲。


  父亲把书扬了一下,冲我谄媚地说,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会做好一个父亲的。

  我心里忍不住酸了一下。

  父亲不是会讨好子女的人,他定是觉得亏欠我的太多,因为家贫,初中未曾毕业的我就下学务农,连我结婚,父亲都没拿出一分半毫作为帮衬,连一向自诩不嫌贫爱富的媳妇为此都腹诽过父亲。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段:谄媚一词用得绝好,父亲爱儿子,爱到讨好儿子的地步,其实天下做父母的哪个不是这样呢?以前他是儿女的天,现在儿女是他的天。父亲是自责的是一种没有能力给子女更多的自责,所以他想用下辈子来偿还。他知道自己这一生的诸多努力终是不合时宜,终是东风不与周郎便。

我站起来,把枕头替父亲抬高了一些,说,干么要等下辈子,下辈子想做好父亲的人多了去,您只记住一点就够了,这辈子,我会做好您儿子!

第二十五段:大结局:身为一作家,对情感的捕捉是敏锐的,但他必须不动声色,只是轻松地接了父亲一句话,看似安慰,却是承诺。儿子的话没有说得太透,既保留了父亲的尊严,又避免了父亲的尴尬。这也许是男人与男人之间情感交流吧。或者说是父与子的情感交流。

回顾全文,从儿子对父亲的种种不是,种种怨恨,而恨之切源于爱之深,儿子对父亲的爱,只是这一种哀其不幸的爱,这种爱被儿子用一种无奈的情绪贯穿着,在生活的重压下,这种爱被深深掩盖了,就如冬眠的小草,只要有点温度,有点土壤,有点适宜环境就冒尖破土而出了。这篇文能打动我们,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只是最后一段。看似猝不及防的打动人心,其实一直珠胎暗结,前面压抑的太久,才有后面情感淋漓的渲泄。全文没有一个煽情,落泪的字眼,却处处有情,处处打动人心。普通的文字,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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