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网 2017年优抚政策调整

共有帖子数2篇

主题:转: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

1

1073086710



残疾军人网 2017年优抚政策调整
身份:圈友

发帖:19

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

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民优发[19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人事、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人事、劳动(劳动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将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保险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下同),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保证治疗, 不应采取医药费包干的办法;其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工资(离退休费)调整和福利待遇,也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治疗期间的待遇办理。

二、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伤口复发住院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工)伤残人员住院规定的伙食费补助标准予以补助。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医疗和安装假肢的,其医疗,伙食、住宿、交通等费用,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待遇规定办理。

三、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经医院证明(在企业工作的,还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情况符合因公(工) 伤残人员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因公(工)伤残退休待遇。

四、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因伤口复发死亡,由所在单位按对因公(工)死亡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因战因公伤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也参照上述规定精神办理。

2014-4-14 21:44 回复此发言

2

神枪手



身份:圈友

发帖:233

1073086710战友:您好!

你自己注意一下,你的帖子所产生的年代还是计划经济相对占主流的时代--1991年初,实际上时过境迁,岁月流失,这份文件应该已经失效了,替代的则是民政部、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

在我们残疾军人、优抚对象的实际医保中是采用了各省市更加明晰的规定。

2014-4-15 17:18 回复此发言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25101011/102785.html

更多阅读

2015年新政策深圳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在深圳注册公司流程

2015年新政策深圳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简介深圳公司注册流程,2015年实行四证合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即是指原来的营业执照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四证同发、信息共享”;同时,全面实施各类登

2012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试题及答案

2012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2分,共20分)1.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______(D)。D、校长负责制2.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______(A)。A.在全国范围适

伤残军人经商纳税方面的政策优惠 伤残军人优惠政策

2012-06-14 21:28:39|分类: 伤残政策 |字号订阅没有专门的残疾军人免税政策,只有单独的残疾人或退役军人的相应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两种优惠政策的,只能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不可两项同时享受。关于军人、残疾军人优抚优待文件汇总目录:1、

青岛超银中学2012年招生政策问答 青岛市2014年招生政策

青岛超银中学2012年招生政策问答浏览次数:775 日期:2012-4-16 16:26■政策解读  问:2012年青岛超银中学报名日期和时间是?招生范围是什么?  答:5月19日(周六),5月20日(周日),8:30——16:00。招生范围是面向全市。 问:什么时间报名最好?答:虽然教

声明:《残疾军人网 2017年优抚政策调整》为网友伪装坚强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