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安徽省两意见一条例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两意见一条例”,安徽省工作进展较快,成效比较明显。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内容,提供给大家参阅。

安徽省督察调研“两意见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5月16日至25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徐立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副省长李建中,省政协副主席邵国荷分别率联合督察组,赴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对“两意见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调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相继出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今年又是《安徽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此次督察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各地贯彻实施“两意见一条例”情况,指导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健全制度、压实责任,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和法治化水平。

督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材料、督查重点信访案件、约谈信访群众、查看乡镇(街道)和县级政法机关等方式进行。 4个联合督察组分别由省领导率队,相关省直部门、省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分别对合肥市等8个市、省国土资源厅等4个省直单位进行了督察调研。

“两意见一条例”督察汇报会在安徽合肥举行 徐立全讲话 吴存荣主持

5月25日,合肥市举行“两意见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察汇报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徐立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主持会议。

近日,省联合督察组对合肥市贯彻实施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意见和安徽省信访条例情况进行了督察调研。在听取合肥市贯彻落实“两意见一条例”情况汇报后,徐立全对合肥市信访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两意见一条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为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全省信访工作再上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吴存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横向协调、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要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要贯彻落实好“两意见一条例”,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安徽省:两个文件+“一法一条例”,各地人大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常委会分7个执法检查组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重点突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并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情况的督查同步进行,这在全省是首次。在5月25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检查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从督查和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地把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实施“一法一条例”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强化人大组织建设,总体上看,措施具体有力,工作进展较快,成效比较明显,突出体现为“五个注重”。

注重学习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各地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修改后的“一法一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淮南市在全省率先举办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班;淮北、六安市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组织人大干部进行“一法一条例”知识测试。宣城市在《宣城日报》开辟“人大建设在乡镇”专栏,芜湖市利用“人大之声”电视专栏、《芜湖日报》民主法治专版,马鞍山市在《马鞍山日报》连续开辟两个专版,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典型做法。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安徽省两意见一条例

注重开展调查研究,有效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

合肥市年初组成专题调研指导组,对县(市、区)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去年5月,亳州市人大常委会配合省里开展乡镇人大建设专题调研,7月即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10月再次进行调研,对具体问题逐项细化、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并向市委专题汇报。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成效明显。

注重市县两级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履职保障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组织建设。去年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后,各市抓住契机,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意见,多数县(市、区)委也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法律法规、加强人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县两级人大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强化。

二是市县两级人大积极健全机构设置。滁州、铜陵市人大各设立法制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蚌埠市各县(区)人大都设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由原“七工委两室”增加为“九工委两室”,还在九华山风景区设立人大工委;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设立预算审查和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宣城市各县(市、区)均设立预算审查和代表联络工作机构;淮南市19个街道都设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建立“1+6+12”模式,有1个综合办事机构、6个工作机构和12个街道人大工委。

三是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有所提高。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占比67.5%,所辖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占比基本超过60%;滁州市占比67%;宿州市占比64%;阜阳市占比55.3%,所辖8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193人,其中专职103人,占比53.4%。黟县占比达70.6%。

四是多数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安庆等市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实行专职配备,并提名为市人大代表;池州市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实行专职配备,均为市人大代表,转岗到人大的专职委员编制、关系基本上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不占人大机关编制。

五是积极探索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委建设。蚌埠市22个街道(社区)实现人大工作机构全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均配备人大工委主任和副主任,各安排1名兼职工作人员;马鞍山市所有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委,县(区)人大定期召开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部署人大工作、安排代表活动;合肥市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人大工委工作试点;宿州市正筹备在经济开发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人大工委。

注重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把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少地方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宣城市还提出“四规范”、“两提高”活动目标,即: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行使职权程序规范、阵地建设和资料管理规范,依法履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各地着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大部分已列入财政预算,未列入预算的实行实报实销。

二是配备专职人大主席和工作人员。滁州市94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包括13个副县级建制镇的专职人大主席),其中24个乡镇还配备了专职副主席,每个乡镇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定远县每个乡镇还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代表联络室、法治建设室,平均配备人大工作人员3人。亳州市80个乡镇中有78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办公室。铜陵市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前人事调配,全市一县三区34个乡镇均同步配齐了专职人大主席,23个乡镇还配备了专职副主席。

三是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蚌埠市各县(区)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由9人组成,分别为乡镇党委书记、联系人大工作的副书记、人大主席、副主席、农业界代表、教育界代表、卫生界代表、非党代表、妇女代表。固镇县王庄镇人大主席团制定年度活动安排,每月安排开展活动3次,并注重积累主席团活动经验,仍完整保留乡镇人大自1996年至今的履职资料。

四是依法举行乡镇人代会。谯城区认真整改去年个别乡镇没有依法及时召开人代会问题,今年3月底前,全区22个乡镇全部召开了人代会;绩溪县华阳镇人大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拟在下次镇人代会上就镇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作出决定。黄山市各乡镇举行人代会时均设立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有61个乡镇设立计划预算审查小组;六安市132个乡镇中,103个设立了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124个设立了议案审查委员会,40个设立了计划预算审查小组。

五是明确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同职级。宣城市18个副县级镇中,建制镇人大主席按副县级配备,扩权强镇人大主席任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享受副县级待遇;固镇县将乡镇人大主席与党政正职放在同等位置配备,11个乡镇中有9名乡镇党委书记、镇长由人大主席转任。

注重加强代表工作,丰富代表活动内容

一是广泛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代表小组建设基础工作,全省11.7万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共组建代表小组9763个,建成代表活动室8813个(其中950个为县乡两级代表小组共用),有力推动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六安等地推行“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代表活动室与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阜阳市组织开展“代表风采全市行”、“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小组组建和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全部完成;亳州市对549个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建设进行规范,积极开展“代表小组建设年”活动;马鞍山市分两期集中对254名各级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进行培训,当涂县每年利用1至2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芜湖市将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向社区延伸,镜湖区、三山区人大常委会已在社区建立58个人大代表工作室(站)。

二是普遍开展“双联”活动。各地畅通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鼓励代表走进联系点,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与选民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疏导群众情绪,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的市各县(区)人大普遍设立代表工作站;屯溪区昱西街道在新引入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设立选民接待室,安排人大代表定期到物业接待选民,积极帮助选民排忧解难。

三是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各地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有的地方开展先进代表评选活动,组织评先代表到各选区巡回演讲报告自己的履职经验,使全体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各地督促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池州在全市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本届市人大代表任期内必须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已有45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和测评。贵池区从去年开始,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今年4月,新设立的铜官区完成了首届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及时推出代表任职承诺书制度,全区313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在选举前签订任职承诺书。铜陵市将在今年县乡换届选举时全面推开这一制度。各市还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亳州市去年已动员4名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怀宁县对3名不能正常依法履职的县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职;淮上区1名代表因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人代会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铜陵市郊区劝辞1名长期在外、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是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淮北市建立全省首家“人大代表实践活动基地”,并建立“人大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亳州市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结账制度,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阜阳市出台《关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规定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20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黄山市及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不少于1200元、600元、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少于1800元、1000元、600元,部分县(区)还专门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宣城市规定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结合实际逐步增加,一届内调整一次,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职务,由财政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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