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名言和译文 高考国学经典名言

国学名言是高考语文必考的重要内容,国学名言的记忆对于高考语文复习是很重要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国学经典名言,请考生认真复习。

国学经典名言:

1.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周易》

2.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三国志》

3.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论语》

4.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论语》

5.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论语》

6.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论语》

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

8.当仁,不让于师。 ——《论语》

9.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论语》

10.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周易》

11.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周易》

12.满招损,谦受益。 ——《尚书》

13.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论语》

国学经典名言和译文 高考国学经典名言

14.言必信,行必果。 ——《论语》

15.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论语》

16.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

17.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论语》

18.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论语》

19.不怨天,不尤人。 ——《论语》

20.不迁怒,不贰过。 ——《论语》

21.小不忍,则乱大谋。 ——《论语》

22.小人之过也必文。 ——《论语》

23.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论语》

24.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论语》

25.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 ——《论语》

26.三思而后行。 ——《论语》

27.多行不义必自毙。 ——《左传》

28.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传》

29.不以一眚掩大德。 ——《左传》

30.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中庸》

31.知耻近乎勇。 ——《中庸》

32.以五十步笑百步。 ——《孟子》

33.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孟子》

34.人皆可以为尧舜。 ——《孟子》

35.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韩非子》

36.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诗序》

37.良药苦于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 ——《孔子家语》

38.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明代谚语

39.千经万典,孝悌为先。 ——《增广贤文》

40.善恶随人作,祸福自己招, ——《增广贤文》

41.学而不思罔,思而不学则殆。 ——《论语》

42.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论语》

43.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44.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朱熹

45.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论语》

46.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荀子》

47.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王之涣

48.强中自有强中手,莫向人前满自夸。——《警世通言》

4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礼记•学记》

50.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劝学》

拓展阅读:

■王开岭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

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言或大声谈吐。

——海子

1

先讲个笑话。

一人号啕大哭,问究竟,答:把钱借给一个朋友,谁知他拿去整容了。

在《城市的世界》中,作者安东尼·奥罗姆说了一件事:帕特丽夏和儿时的邻居惊闻老房子即将拆除,立即动身,千里迢迢去看一眼曾生活的地方。他感叹道,“对我们这些局外人而言,那房子不过一种有形的物体罢了,但对于他们,却是人生的一部分。”

这样的心急,这样的驰往和刻不容缓,我深有体会。

现代拆迁的效率太可怕了,灰飞烟灭即一夜之间。来不及探亲,来不及告别,来不及救出一件遗物。对一位孝子来说,不能送终的遗憾,会让他失声痛哭。

2006年,在做唐山大地震30年纪念节目时,我看到一位母亲动情地向儿子描述:“地震前,唐山非常美,老矿务局辖区有花园,有洋房,最漂亮的是铁菩萨山下的交际处……工人文化宫里可真美啊,有座露天舞台,还有古典欧式的花墙,爬满了青藤……开滦矿务局有带跳台的游泳池,有个带落地窗的漂亮大舞厅……”

大地震的可怕在于,它将生活连根拔起,摧毁着物象和视觉记忆的全部基础。做那组电视节目时,竟连一幅旧城容颜的图片都难觅。

1976年后,新一代唐山人对故乡几乎完全失忆。几年前,一位美国摄影家把1972年偶经此地时拍摄的照片送来展出,全唐山沸腾了,睹物思情,许多老人泣不成声。因为丧失了家的原址,30年来,百万唐山人虽同有一个祭日,却无私人意义的祭奠地点。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一代人的乡愁。

比地震更可怕的,是一场叫“现代化改造”的人工手术。一次城市研讨会上,有建设部官员忿忿地说:中国,正变成由一千个雷同城市组成的国家。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且故乡信息又是各自独立、不可混淆的,那么,面对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一千个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和依据吗?我们还有抒情的可能和心灵基础吗?

是的,一千座镜像被打碎了,碾成粉,又从同一副模具里脱胎出来,此即“日新月异”“翻天覆地”下的中国城市新族。它们不再是一个个、一座座,而是身穿统一制服的克隆军团,是一个时代的集体分泌物。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

读过昆明诗人于坚一篇访谈,印象颇深。于坚是个热爱故乡的人,曾用很多美文描绘身边的风物。但10年后,他叹息:“一个焕然一新的故乡,令我的写作就像一种谎言。”

是的,“90后”一代肯定认为于坚在撒谎、在梦呓。因为他说的内容,现实视野中根本没有对应物。该文还引了他朋友的议论:“周雷说,‘如果一个人突然在解放后失忆,再在今年醒来,他不可能找到家,无论他出生在昆明哪个角落。’杜览争辩道,‘不可能,15年前失忆,现在肯定都找不到。’”

这不仅是诗人的尴尬,而是时代所有人的遭遇。相对而言,昆明的被篡改程度还算轻的。

2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此即替自己收藏童年、见证青春的地方?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

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就像北京的车站名,你若以为它们都代表“地点”并试图消费其实体,即大错特错了:“公主坟”其实无坟,“九棵树”其实无树,“苹果园”其实无园,“隆福寺”其实无寺……

“地址”或许和“地点”重合,比如“前门大街”,但它本身不等于地点,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你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讯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

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点”。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3

让奥罗姆生气的是他的祖国,其实,“注重空间、漠视地点”的生存路线,在当下中国演绎得更赤裸露骨、如火如荼。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主”们,更成了易迷路的“新人”,在北京,许多生于斯、长于斯的长者,如今很少远离自己的那条街,为什么?怕回不了家!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有一回,我说广内大街有家馆子不错,那个在京开会的朋友摇摇头,甭去了,拆了。我说怎么会呢?上月我还去过啊。朋友笑道,昨天刚好从那儿过,整条街都拆了。我叹息,那可是条古意十足的老街啊。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何止城市,中国的乡村也在沦陷,且以更惊人的速度坠落。因为它更弱,更没有重心和屏障,更乏自持力和防护性。我甚至怀疑:中国还有真正的乡村和乡村精神吗?

央视所谓“魅力小镇”的评选,不过是一台走秀,是在给“遗墟”颁奖。那些古村名镇,只是没来得及脱旗袍马卦,里头早已是现代内衣或空空荡荡。在它们身上,我似乎没觉出“小镇”该有的灵魂、脚步和炊烟——那种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美学和心灵秩序。

天下小镇,都在演出,都在伪装。

真正的乡村精神——那种骨子里的安详和宁静,是装不出来的。

4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

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

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

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

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我后悔了。我去晚了。我不该去。

由于没在祖籍生活过,多年来,我一直把70年代随父母流落的小村子视为故乡。那天梳理旧物,竟翻出一本自己的初中作文,开篇叫《回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群山环抱、山清水秀的村庄,有哗哗的小溪,神秘的山洞,漫山遍野的金银花……傍晚时分,往芦苇荡里扔一块石头,扑棱棱,会惊起几百只大雁和野鸭……盛夏降临,那是我最快乐的季节。踩着火辣辣的沙地,顶着荷叶跑向水的乐园。村北有一道宽宽的水坡,像一张床,长满了碧绿的青苔,坡下是一汪深潭,水中趴着圆圆巨石,滑滑的,像一只只大乌龟露出的背,是天然的游泳池……”

坦率说,这些描写一点没掺假。多年后,我遇到一位美术系教授,他告诉我,30年前,他多次带学生去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写生,还路过这个村子。真的美啊,他一口咬定。其实不仅它,按美学标准,那个年代的村子皆可入画,皆配得上陶渊明的那首“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几年前,金银花开的仲夏,我带夫人去看它,亦是我30年来首次踏上它。

一路上,我不停地描绘她将要看到的一切,讲得她目眩神迷,我也沉浸在“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想象与感动中。可随着刹车声,我大惊失色,全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河、那片苇塘,找不到虾戏鱼溅的水坡,找不到那一群群龟背……代之的是采石场,是冒烟的砖窑,还有路边歪斜的广告:欢迎来到大理石之乡。

和于坚一样,我成了说谎者,吹嘘者,幻觉症病人。

5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村庄、影子,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王开岭权利的傲慢

耶路撒冷有一间名叫“芬克斯”的酒吧,面积仅30平方米,却连续多年被美国《新闻周刊》列入世界最佳酒吧的前15名。究其奥妙,竟和这样一则故事有关――

酒吧老板是个犹太人,罗斯恰尔斯,在其悉心经营下,酒吧小有名气。一天,正在中东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基辛格来到耶路撒冷,公务结束后,博士突然想光顾一下酒吧,朋友推荐了“芬克斯”。

博士决定亲自打电话预约,自报家门后,他以商量的口吻说:“我有10个陪同,届时将一同前往,能否谢绝其他顾客呢?”按说,出于安全考虑,是可以理解的,何况这样的政要造访,对一家商户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幸事。

谁知老板不识抬举,他接受了预约,但对国务卿的附加要求却不接受:“您能垂幸本店,我深感荣耀,但因您的缘故而将他人拒之门外,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博士几乎怀疑耳朵听错了,气冲冲挂了电话。

第二天傍晚,“芬克斯”的电话又响了,博士语气柔和了许多,对昨天的失礼致歉后说,这次只带三个同伴,只订一桌,且不必谢绝其他客人。

“非常感谢您的诚意,但还是无法满足您。”

“为什么?”博士惊愕得要跳起来。

“对不起先生,明天是礼拜六,本店例休。”

“但,我后天就要离开了,您能否破一次例呢?”

“作为犹太人后裔,您该知道,礼拜六是个神圣的日子,礼拜六营业,是对神的亵渎。”

博士闻后,默默将电话挂上。

读完这则故事,我默然良久,为那栋叫“芬克斯”的小屋怦然心动。

我想,基辛格博士是不会轻易忘掉这件事的。

这样的事既令人沮丧,也令人鼓舞。人人生而平等,人最重要的权利即拒绝权力的权利……博士从这位傲慢店主身上领教到的“公民”涵义,从一份商家纪律中感受到的“尊严”与“权利”,比那些镌刻在纪念碑、印在白皮书上的,显然更深刻,更有分量。

权利,面对权力,应该是傲慢的。

后来,我竟莫名地打量起它的真实性来,会有这等傲慢发生吗?

很快我明白了,疑心完全是“以己推人”的结果。是对自己和周围不信任的结果。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和制度环境中深陷太久的结果。无论地理还是灵魂,耶路撒冷,都太遥远了,像一抹神话。

一件小事,仔细品味却那样陌生,那般难以企及。从开始到完成,它需要一个人“公民”意识的长期储备,需要一种对尊严和规则牢固的持有决心,需要一个允许这种人、这种性格、这种人生――安全、自由、稳定生长的环境……

坦率地说,我对这等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抱信心。即使这个故事让我倍受激励,假如我有一间“芬克斯”,便能重复那样的傲慢吗?(哪怕是作秀,哪怕是一个市长)作为一记闪念,或许我陡然想对权力说不,但该念头是否顽固到“不顾世情”“不计弹性”的地步,是否有足够的决绝以抵御惯性的纠缠――而绝无事后的忐忑和反悔?我真是一点信心没有。

我是我环境的产物。我的一切表现都是环境和经验支付的,我实在拿不出有别于他人的“异样”。从发生学的角度看,遗传的力量总是大于变异。

我向往,但我不是。

■熊培云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

许多人热衷于讨论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其实,不唯国家有主权,每一位国民也有主权。而且,个体主权之是否沦陷,更是人人最要面对的精神事件。

所谓个体主权无外乎两种:一是“对物”;二是“对己”。

“对物的主权”,18世纪的欧美贤良已有精彩论述。如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关物权的至理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美国政治活动家詹姆斯·奥蒂斯反对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时的慷慨激昂——“一个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里就应当受到像王子一样的保护”。

至于“对己的主权”,则包括个体的身体自治(行动自由)与精神自治(思想自由)。

一定条件下,无论“对物”,还是“对己”,两种主权都具有某种可让渡性。比如,通过谈判你可以变卖房产,替人工作、听人差遣,甚至接受思想与行为的培训等等。但是没人希望自己因此变成奴隶,既失去了“对物的主权”,也失去了“对己的主权”,成了“大公无私”时代里一无所有的“新人”。

最常见的情形是,人们敏锐于拥有“对物的主权”,而无视自己成为彻头彻尾的沦陷区。比如汉娜·施密特,电影《朗读者》里的纳粹女看守。法庭上的汉娜,犹如阿伦特笔下的艾希曼,优雅、温顺,而且理直气壮。在那里,刽子手被还原成普通的德国市民,忠于职守,对上级及既有法令无条件服从。当法官质问她为了不出乱子宁愿让三百人活活烧死时,汉娜反问法官:“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法官一时无言以对。相信这也是人们最怕面对的问题。

汉娜为什么最终被判终身监禁,影片未展开,答案在德国的另一场真实的审判中。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和汉娜一样,亨里奇的律师辩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体制内的作恶者莫不把体制与命令作为其替罪的借口,为自己主权沦陷、良心失守卸责。然而,即使是在黑暗年代,生活仍是可以选择的。君不见,在修砌柏林墙的第一天便有东德卫兵直接逃到西柏林,而柏林墙正是从那天开始了持续几十年的坍塌。

你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卫兵。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是个体超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人类之所以高贵,正在于人类的良知。如梭罗所说,“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圣庙的建筑师。他的身体是他的圣殿,在里面,他用完全是自己的方式崇敬他的神??”中国人不也常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么?前者是他律之神,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后者是自律之神,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超越罪恶的樊篱。一旦丢掉了良知,人类神性的庙宇也就坍塌了,人类所能看到的,便只有猥琐的世相与一望无际的残酷。

为了克服阿伦特笔下的“平庸之恶”,抵御随时可能发生的权力之祸,尤其在经历极权主义盛行的20世纪之后,各国越来越注重对其国民抵抗权的保护。这既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政治道德上的分权,也是一种良心上的共治。具体到今日中国,现行《公务员法》第54条不也规定公务员有抵抗上级的权利么?只可惜有人于法不顾,以为可以尽享良心沦陷的红利,且永远不受责罚。而这也是网民穷追暴力拆迁、跨省追捕等恶性事件之原因所在。

当一个人因不分善恶、惟命是从而导致自己主权沦陷,这样“亡国奴”式的人生是否才更可怕,更无希望?在此意义上,所谓良心发现,岂非“救亡图存”?

年少时爱看《加里森敢死队》,如今只记住一个镜头:盟军战士逃跑时,一位德军士兵开枪射击,可是怎么扣不动扳机,嘴里还嘟囔着,“什么老爷枪!”二十年后想起这个细节,仍忍俊不禁。我真希望那是德军士兵“蓄意不谋杀”,正管理他的“一厘米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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