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房地产抵押登记指的是需要办理抵押的当事人到房地产所在的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去办理。那么在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之后,就可以作为决定抵押权是否成立和确定抵押权法律效力范围的关键依据,那么抵押的范围都有哪些呢?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的法律效力
1、抵押合同仅具有债权行为的性质,抵押登记则是物权行为。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仅能产生债权人对抵押人的登记请求权,而不能直接产生抵押权,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与生效应严格区分。
2、抵押合同生效是指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抵押权的生效则意味着物权对世效力的产生;抵押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意味着抵押权的成立,登记才可产生抵押权的设定。登记应为抵押权成立的条件,而不应为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般而言,抵押合同应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该规定认为,对于以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财产签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规定势必将抵押登记请求权的行使置于尴尬的境地,不能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双方设立抵押合同的意思难于实现。
因此,未来立法应将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与生效分割开来,并对登记请求权明确规定。
抵押的范围都有哪些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3、以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入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二、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所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国有土地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产抵押的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办理好房产抵押登记,对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求固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办理,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