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工作意见建议 创业创新工作意见建议

政府越来越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发展,并提出了相关一系列的工作意见。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创业创新工作意见建议,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业创新工作意见建议范文一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培训和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建立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是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是实现我校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机延伸和重要构成,是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教风的必然要求。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努力营造浓厚的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大胆实践的创新创业氛围。

二、工作目标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构筑学校、学院、创新基地(实验室)三级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

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从而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向纵深发展,形成高等教育多样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三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建林

副组长:何伟军、谭志松、胡翔勇、田斌

成员单位: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科技处、校董会、校团委、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学校成立“三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成员如下:

主 任:何伟军、胡翔勇

办公室主任:封林 责任单位:校团委

教学部主任:赵新泽 责任单位:教务处

学术部主任:许文年 责任单位:科技处

师资部主任:王炎廷 责任单位:人事处

学生部主任:李 瑾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创业项目部主任:邓曦东 责任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

财务部主任:阮传文 责任单位:财务处

条件部主任:孟遂民 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规划和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2.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3.编制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建设发展规划;

4.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5.制定获奖师生及相关单位奖励办法。

(三)办公室职责

1.制定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3.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项目进行评审;

4.负责对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辅导,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5.负责各团队的年度考核和评价工作;

6.负责举办年度“大学生科技节”及校内外参赛和报奖;

7.负责受理创新创业团队提出的申请及办理团队入驻实践基地的手续;

8. 负责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

9. 策划、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类活动;

10. 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11. 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宣传及对内外联系;

12. 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部职责

1、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和竞赛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组织发动三峡大学各项学科竞赛;

3、认定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相应教学工作量;

4、建设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

5、制定相关奖励政策如认定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相对应的教学成果奖;

6、修订学生保送研究生政策。

(五)学术部职责

1、负责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专家组;

2、发布三峡大学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选题指南;

3、组织决赛评审和校外报奖;

4、制定政策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支持和指导本科生科研创新工作,把学校科研优势转化为学生的创新能力。

(六)学生部职责

1、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修订;

2、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的评比;

3、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树立创新创业典型。

(七)师资部职责

负责修订教师职称和个人考核办法,制订有利于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考核、晋升及奖励办法;

(八)创业部职责

1、负责创业计划大赛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2、组织教师在全校开设创业教育公共课程;

3、为参加学校决赛的学生提供创业软件测评;

4、为创业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九)财务部职责

负责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学校预算和“思源”基金。

(十)条件部职责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设备保障,建设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制订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实验室和基地的相关政策。

(十一)学院职责

1. 学院成立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学、科研、实验室、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经费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 学院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项目。团队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有显著的学生学科竞赛辅导经历或科研开发能力。学院要认定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制订相应的激励措施。

3. 学院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创新基地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 学院要积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为参加项目的学生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并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保研、推优等。

四、创新创业教育主要工作内容

(一)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

1.宣传、组织三峡大学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2.实施三峡大学“求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每年学校创新创业教

育基地资助100项大学生创新项目,平均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

3. 组织参加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计划

1.开设“大学生创业教育”系列选修课,开办创业培训班(训练营)。

2. 实施三峡大学“求索”大学生创业教育计划。每年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资助20项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平均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

3.组织申报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三)每年举办“大学生科技节”

1. 举办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作品(成果)展。

2. 召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个人(师生)”、“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表彰大会。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措施

1. 建立三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在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启动阶段,学校给予1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创业回馈等渠道,不断扩大专项经费规模。基地建成后,每年日常运行经费约100万元,用于基地日常管理和创业项目监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扶持、聘请师资指导等。

2.制定《三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申请条件、创新创业选项范围、申请立项及审批过程、经费管理使用条例等多种经费使用规定,保证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的合理利用及有效配置。

3、加大教师对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力度,修订出台《三峡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及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三峡大学高校教师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从组织领导、基地建设、师资保障等全方位合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创业创新工作意见建议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基础上,现就鼓励支持我市小企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创新服务小企业的体制机制

1.健全小企业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市级平台,重点依托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一线一网”(服务热线、中小企业信息网),强化服务咨询和投诉受理功能,市政府在服务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小企业的咨询、求助和投诉,市直涉企部门、各区市政府要明确专办机构和人员,实行直通车式服务。区市级平台,主要依托各区市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分中心,做好本区域小企业的服务,并与市级平台实现联动。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服务平台,重点由特色产业所在镇(街道),建设公共技术和信息平台。各区市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

2.建设小企业之家。组建市小企业协会,开展面向小企业的融资促进、管理诊断、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教育培训、市场开拓等专业服务。设立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组建市小企业律师服务团,为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小企业根据行业门类特点,灵活组建小企业协会内的各专业协会,通过开展同行业信息传递,加强行业技术交流、生产协作,反映企业呼声和要求,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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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畅通小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开展“送政策进万企”活动。依托政务网、中小企业信息网,设立小企业环境评价专栏,定期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依托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一线一网”,开设规模以上小企业政策信息短信群发、政策信息自助查询等互动机制。以市小企业协会为纽带,政府建立涉企部门与小企业的定期对话机制。尽快使小企业对各级政策的知晓面有一个大的提高,政企之间形成比较顺畅紧密的联动机制。

二、提高对小企业的创业服务能力

4.广泛开展创业辅导和技术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网络,整合行业专家、创业指导师、优秀企业家等各类资源,强化小企业经营者素质和职工技术技能培训。每年帮助1000家小企业进行免费创业培训。与小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签订合同后半年内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合格的,每人给予一定培训费补助。小企业创业辅导作为公益性服务,政府对提供创业辅导成效突出的机构,给予经费资助和奖励。

5.组建小企业“服务外包池”。实行小企业公共服务外包制度,对小企业急需的信用评级、品牌注册、专利代理、法律会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一批在青的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向小企业提供低费或免费服务。

6.实施创办小企业考核奖励制度。加大小企业创业基地扶持力度,各区市至少建设一处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政策优惠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市政府对各区市小企业创业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当年新增创业基地面积,新增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企业,为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水平等进行加权计分排序,并给予评比表彰。

三、积极支持小企业创新发展

7.支持小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小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形式开拓市场,对其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对获得名牌以上的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技术交流展览会和市政府赴国内重点中心城市组织的“名优产品展销会”,给予补助。

8.建立新办新兴产业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制度。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初创期企业的投入,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根据企业成长和纳税情况连续扶持2-3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9.实施小企业专、精、特、新“111”行动计划。对符合全市“7+4”产业发展格局,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达到一定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进入同行业前列的小企业,由市政府委托国有投融资机构,采取灵活的扶持资金进入退出方式,进行重点扶持。三年内重点培育100户“专、精、特、新”标杆小企业,推广1000项新技术,做大1000种新产品,打造一批行业隐型冠军和小巨人。

四、多渠道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

10.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引进城市商业银行,争取2010年实现各类新型金融机构覆盖全市。支持国有投融资机构开展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支持各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简化贷款手续,完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小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不断完善金融支持小企业的长效机制。

11.建立金融机构新增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年度新增小企业信用贷款和小企业质押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12.扩大小企业免费信用评级和政策性还贷周转金规模。继续开展小企业免费信用评级,对经培育信用级别达到3B级及以上的小企业,实行“政策支持+财务(融资)顾问+优惠利率(担保费率)”扶持。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和国有投融资机构,为小企业提供多渠道还贷周转金服务,对为符合产业政策小企业提供的还贷周转金服务,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13.做大小企业融资担保规模。对提供优惠担保费率,且经认定符合我市“7+4”产业发展格局的小企业贷款担保、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小企业的应收账款担保、参加小企业统贷平台的担保业务,对其年度增量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补助。

14.强化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国有龙头担保机构在开展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示范作用,通过增加资本注入等方式,强化再担保机制建设。市政府自201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向市担保中心出资2000万元,作为小企业融资担保增信资金。增信资金无偿使用,到期后足额收回,用于下一年度融资增信业务。

15.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设立小企业股权投融资平台,促进各类小企业产权流转和并购重组。加快建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对我市高成长型小企业进行战略投资,加速其成长壮大。对利用集合信托、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方式实现融资的小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五、切实减轻小企业创业负担

16.继续清理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缓则缓、能减则减、能停则停”的原则,继续组织清理对小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由市政府另行公布。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小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乱评比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行政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通报。

17.落实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保持税收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推行征税便利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纳税实行核定征收。严格执行税收征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向小企业提前征税或摊派税款。

六、大力营造支持小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18.加强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成员名单附后)。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区市政府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19.畅通小企业联动服务机制。对小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由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办、督办、检查、评估,各单位要落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预约上门、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认真高效地为小企业提供服务。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通报小企业投诉受理情况、每季度组织涉企部门与小企业恳谈会、每年组织开展“千家小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有关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创业创新工作意见建议范文三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年10月12日和年2月1日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58号)、《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119号)精神,结合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称“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小微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优势。加快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对于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7%,吸纳了55.5%的就业人员,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是群众创业就业的主要渠道;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主要就靠小微企业;全省创新投入近年来的高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很多大中型企业都是从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块状经济都是由小微企业集聚形成的。小微企业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工业化与城市化融合互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等方面已经而且还可以作出更大的贡献。

但与发达国家和新的市场需求相比,小微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还不高,有些优势在丧失,新的优势又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必须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这是小微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需要,是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后劲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民间创新创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盈利难、提升发展难、成功创业难”为保障,统筹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不断加大财税扶持、融资促进、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创业服务、创新支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引导小微企业提升发展

(三)优化小微企业行业结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发展技术先进、附加值高、节能环保、清洁安全的先进制造业。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产品特色明显、协作配套型的小微企业。鼓励小微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力发展工业设计、金融、信息、会展、科技、教育培训、现代物流、建筑设计、工程建设咨询等生产服务型小微企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便民商业、文化创意、旅游交通、体育卫生等提升生活品质的生活服务型小微企业。支持农业专业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发展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小微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

(四)鼓励“专精特新”发展。引导小微企业从低价格、数量型的粗放式发展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附加值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或“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创新,以更新的产品、更专业有效的服务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引导制造企业改善工艺和装备,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卫生、环保、能耗、可靠性等标准,提高产品品质。引导服务企业提升服务队伍素质,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服务品质和竞争力。

(五)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物流、营销、计量、财务、人力资源等基础管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精益化管理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从单项业务向多业务综合集成转变,从企业信息应用向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转变。支持企业独立或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者和经营者全面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比重。

三、引导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六)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科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实施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并吸引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参与,进行合作创新与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克行业关键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并做大做强研发机构,实现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率先突破。

(七)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把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当前发展的重点,实施初创期的创业服务支持与创业资金政策支持的结合,促进民营资本、民间资金、创业资金与科技成果、专利及创业人才的成功对接,创办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创办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

(八)重点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按照“分类指导、市场驱动、创新发展、开放合作”的原则,突出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以本地生产、生活服务需求为基础,有重点地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节能减排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小微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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